农民工为“谁”打工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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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于2005年7月1日和五位同事.一同进原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镇佳星纸品有限公司。老板韩国人.厂长韩国人姜寿童.本人时任车间主任一职.至工作到2012年8月份厂长姜寿童与老板不合开始合计自己开厂.当时在惠城区水口纳伟仕工业区租的厂房.公司名为信明纸品有限公司.从2012年8月份开始把佳星公司的老员工和技术骨干让他们离职去水口信明厂工作.特别是佳星厂放假的时候.如周末双休我们就会被厂长姜寿童派到水口信明厂去安装电路.打扫卫生安装机器设备等工作。 时任厂长姜寿童经常在我们面前说佳星老板那里那里不好.并许诺让我们都去他的厂工作每年拿5%钱出来分红.当时有4个人在场。工龄照2005年算.本人因老婆生小孩回家后与2012年11月24号进信明纸品有限公司.当时进信明纸品有限公司因全部都是熟人和熟练技术工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和其它任何资料。工作到2013年大概是9月还是十月份.公司与另一个老板合并.香港大江企业有限公司,至到2015年另一个公司的员工发工资时发现进厂日期被改了.以前工资条都是写我们前公司进厂日期的,然后他们人多齐心全部要求公司老板要已前的工龄.老板迫于压力就给他们公司的人全部写了一份诚诺书.辞工的时候和工龄钱一起结,而我们这边的没剩几个人公司老板就不理我们,从这一年开始我们进厂日就被改为2012年,也是这一年厂里才有了厂规,但是每一年到12月份原合并公司员工都会被辞退几人,至到2019年9月份公司搬厂到汝湖镇仍图明华工业区.大概11月份底搬完.公司从搬厂到12月份底没有让我向以前一样管理车间.都是厂长按排工作.这段时间公司连续辞退了10个工人也没有和我勾通或消息给我.本人时任车间主任.我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后来我又打听到厂里请管理吃饭聚餐具然也没有叫我,然后后面工作又增加了.一个人干几个人的工作.于2020年元旦后我向公司提出要搬厂时星期天加班费.直到春节放假也没有给我.每年春节放假不管那个公司企业都会提前10天或30天通知工人,往年公司至少提前20天通知春节放假时间,而今年提前3天才通知.我们外省人路程最远的就我们4个人而宜。公司一直经营正常订单量也正常.往年公司都有吃年饭发红包等活动而今年很特别.老板时不时叫几个工人出去吃饭.而我这个车间主任就是摆设.什么也没有。2020春节又是一个特别的春节新冠心肺炎病毒.把全国人民都关在了家里.抗击病毒人人有责.我于2020年2月9号自驾到惠州.本因该照规定隔离14天.但厂里通知我们17号上班,上班后本人向仍图劳动局反应工厂没有给我星期天的加班费,后来公司补给我两个星期天的加班费。19号这天厂长按排我去内页机做事我没有去.因为内页机从搬厂到现在没有试过机没有正常运转生产过.所接机器设备线路等都是普通工人所接混乱不堪,公司没有正常持证电工.在水口时因机器第一次试机.因线路接错空气开关瞬间燃烧我的手烧伤过,所以我没有去内页机做事,但是我有复卷纸和其他工作,20号上班厂长安排我和另一个员工分切纸.另一个员工他没有来。厂长和经理都知道也没有给我另外安排人,分切内页纸一个人做不了.必须两个人或者三个人配合,把机器搞正常才能正常操作,正常后一个人可以看机.当时平张机的两个女工倒垃圾时路过还问过我是否要分切内页纸我说一个人分切不了我把准备工作做好.就把空压机关掉.当时是16:10钟这个样子,我也不知道这台空压机连接内页机,因为这台空压机和内页机不在一个车间,内页机车间有两台空压机。公司的这些机器设备,每个工人都在安装没有专业的指导。直到16:55分差5分钟下班.张锦飞经理才告诉我说我故意把空压机关掉,手上拿着警告书.我就纳闷儿了我是一个车间主任,机器设备被关掉以后没有气用为什么不通知我?直接就给我警告?21号上班我找张经理理论本身我感觉人有点不舒服也找他请假他不给,然后打电话给仍图劳动局.劳动局的同志说她一个人不能来,当时还有其他两个员工也找他理论搬厂的事情,当时大家心情都比较激动。然后我就向张经理请假去找劳动局人解决,张经理口头上答应.因为仍图劳动局就在我们工业区旁边,几十米的巨离.到了劳动局说明了情况劳动局的女同志让我们直接去仲裁,大概十分钟左右回来我觉得人非常不舒服,胸闷。在向张经理请假.张经理死活都不给.后来没有办法,我只有打110求助。在警察的协助下,我去了第三人民医院我检查发烧。当时人都蒙了因为当时全国的疫情很严重。这个时候,厂里不但没有关心我的身体生命安全。还给了我两张警告。说我带头闹事,私自离厂外出散播谣言等。我在第三人民医院检查ct核酸与23日排出新冠型肺炎病毒。医院要我自行隔离三天,但厂里25号通知我去拿工资。拿完工资公司就就说我自动离职。三次警告就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与26号仍图劳动局所长来调解。调解的时候所长也看了厂里的厂规没有盖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厂里才以三次警告违反厂规给我书回辞退。我拿着辞退书向惠州惠城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违法解除被驳回。仲裁委判给我的有5万多块钱的加班费。现在厂方上诉法院加班费不但不给我。还要求我赔给他5万多块钱的损失。我想问一下政府,这是什么逻辑,我们现在是给社会主义下打工?还是给资本主义下打工?厂里很多违法行为,比如为了一些认证,弄虚作假。还有厂规没有经过工人的同意,工会的认可.随便可以改。也可以针对性的改。改就改呗,为什么日期还可以超前?仍图劳动局所长可以证明我走后厂里针对我动过厂规,我们农民工合法权益怎样保障?

标签: 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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