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在探讨“人性”之本时虽然都将其看作一种先验的东西,都寻求人心中固有的良知,追求人的独立意志和理想人格,但在这些相似探求的背后却掩藏着是他们最基本的差异。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是先天规定的,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个层次,一是从人的行为本能看,孟子提出了“四端自发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乃是人生来就具有的,是潜藏在人心中的善;二是从逻辑上看,孟子认为:“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圣人与我同类者。”人,即使是圣人也是同类的,心性都是相似的,所以人性本善是普遍的。不管是自然本能说(四端自发说)还是类比说,孟子的论证都缺乏严密的逻辑性和道理的必然性,因为他只是一味地从经验层次来说明人心本善的先天规定性,由于人的生活经验中有种种善的现象,所以人性是善的,这完全是一种由果溯因法。以自然现象的因果律来类比人已经大可置疑,更何况要确立两类事物的因果关系,都必须有条件的限制和某种普遍定律作为依据,比如“无风不起浪”就是以物理定律作为基础的。要不然要断言属于原因的那种东西存在,就必须对它作独立的证明,而不能只列举一些想当然的现象,说这些现象就是原因的结果,这显然是一种朴素的认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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