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家卫国,痛打入侵者,守护祖先的坟墓,子孙后代的家产天经地义,也符合人类社会的主流价值观。
在叙利亚遭到入侵的时候,不管是军人还是普通平民打死入侵者,不仅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还应该大力赞扬,进行鼓励和奖赏。只有卖国者才会让打死入侵者的军人和士兵受到严厉的处罚。
(被焚烧的叙利亚田野)
叙利亚宪法明确规定,叙利亚是一个实行民主制的阿拉伯共和国。2012年修订的《叙利亚宪法》前言五大原则中第二条已经指出,叙利亚人民应当积极反抗帝国主义,分裂势力和犹太复国主义的威胁。前言赞扬并支持了叙利亚民众反抗外敌入侵,维护主权,推动阿拉伯国家革命的行为。
(叙利亚议会)
按照《叙利亚宪法》第11条规定,(叙)武装部队和其他防御组织负责捍卫祖国领土,并保护革命的统一,自由和社会主义目标。也就是说,叙利亚的宪法认可叙利亚军人保家卫国,打死入侵者的行为。
至于平民百姓,《叙利亚宪法》第40条第一部分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捍卫国土安全,尊重其宪法和社会主义工会制度的神圣义务。
第42条规定:每个公民都有维护民族团结和保护国家秘密的责任。
总的来说,按照叙利亚的宪法的原则和各项条例来看,任何叙利亚公民打死外来入侵者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也不会被追责。
(叙利亚政府军)
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会支持民众在遭到战争侵犯时反击入侵者,只有大清这种无能之辈才会在《辛丑条约》中承诺镇压人民的反帝国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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