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起东周时期的百家著作,笔者时常折服于思想家们的辩论方式。这些哲学家的言谈往往会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巧妙地以各种语言陷阱因势利导,达到宣扬思想的目的。这种辩论方式,堪称语言艺术,十分耐人寻味。
《孟子·梁惠王章句》里记载了一段孟子与齐宣王之间的对话。作为客人的孟子,夸奖齐王喜好音乐,认为这对于齐国而言是一件幸事。齐王认为孟子谬赞了自己,于是,连忙解释说自己喜欢的是“世俗之乐”,绝非“先王之乐”。
那么,什么是“先王之乐”呢?
这里的“先王之乐”指的就是西周时期风靡王室的礼乐,是一种能够登上大雅之堂的礼仪性音律。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种音乐就相当于升旗仪式中的国歌一样,颇具神圣感和仪式感。每当西周天子进行奏事,乐工便会在旁边搭配庄严肃穆的“BGM”。
至于“世俗之乐”就比较好理解了,听这种俗乐单纯只是为了享乐而已,与礼乐几乎没有半点关联。有句成语叫“靡靡之音”,说的就是这种有奢侈之嫌的音乐。因此,当孟子询问齐宣王:“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时,齐王的脸都羞红了,连忙进行解释:“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
显然,齐宣王不太擅长聊天,换做其他人,根本无法接过齐宣王的“尬聊”。不过,孟子的语言艺术相当精湛,他立即偷换概念,混淆了“先王之乐”与“世俗之乐”之间的界限。孟子并不探讨礼乐与俗乐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只是就齐宣王喜欢音乐这一点进行深入。甭管齐宣王热爱交响乐还是东北大秧歌,孟子都将其定性为“资深音乐人”。
于是,这样两人之间的谈话便得以展开了。
孟子云:“可得闻与?”这句话立即勾起了齐宣王的音乐细胞,随即孟子又说道:“独乐乐,与人乐乐,熟乐?”这句话无疑以“乐”牵着齐宣王的鼻子走,为接下来孟子要论述的观点做出铺垫。果不其然,齐宣王亲口承认:“与人乐乐,与众乐乐。”被引向了“与民同乐”的逻辑起点。当然,仅做到这些是远远不够的。
在语言艺术中,偷换概念毕竟只是细致末流,孟子的目的在于让齐宣王在情感上认同自己。因此,在点破了一点道理,让齐宣王若有所思的情况下,孟子开始动之以情。齐宣王本就是一位好大喜功的统治者,他的心理预期亦在于此,所以只要深入灌输“与民同乐”的思想,孟子便能让齐宣王体悟到“民本”的概念。
齐宣王乃何许人也?
不知大家小时候有没有听过“滥竽充数”的小故事。
齐宣王是个喜欢俗乐的人,他从民间请来许多擅长吹竽的音乐家,让他们聚在一块进行吹奏,以此为乐。齐宣王的排场非常足,每次都要让三百人聚集在宫室内进行演奏。正因为齐宣王喜欢合奏,所以才给了南郭处士这样的家伙滥竽充数的机会。
从这个小故事中我们就能看出齐宣王好大喜功这一点。面对这样的君王,孟子显然无法直言利弊,必须通过巧妙的方式引入话题。
“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钟鼓之声,管龠之音,举疾首蹙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复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钟鼓之声,管龠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病与,何以能鼓乐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今王与民同乐,则王矣。”
这段话中充分展现了孟子因势利导的语言技巧,亦引发了齐宣王的感同身受。当然,孟子之所以能说出这番话,正是因为这一切都是他发自内心的精诚之言,正所谓“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动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
倘若,孟子的语言不是发自肺腑的,那么,即便有再多的语言技巧,也没办法让齐宣王有感同身受的体悟。孟子在满足了齐宣王的虚荣心的同时,顺利地将“与民同乐”这一思想观念印刻到齐宣王的脑海里。
历史上有数不清的死谏之臣,可是,像孟子这样将忠言说得如此顺耳的说客,真可谓凤毛麟角了。
齐宣王算不上是个明君,但毋庸置疑的是,在他执政期间,齐国得到快速发展,尤其是他光大了的稷下学宫,可以说是造成“百家争鸣”的最重要因素之一。齐国的稷下学宫则是由齐桓公始创的,齐宣王将其发扬光大。
参考资料:
【《孟子·梁惠王章句》、《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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