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有一个奇人,神行太保戴宗,号称日行800里。靠双脚每天走800里,这里有夸张的成分,但历史上有一个真实的神行太保叫麦铁杖。
麦铁杖是南朝时期陈朝人。史书记载,他每天走500里。估计这个数字也有水分,但说他走的像奔跑的马一样快大概属实。麦铁杖本来是个渔民,好喝酒,好交朋友,打一网鱼挣来的钱全都用来喝酒交友,从来不攒钱,这一点和梁山好汉有些相似。
大概是觉得打渔的钱来得不够快,后来,麦铁杖干脆当了强盗,靠打家劫舍为生。不过麦强盗很快成了官府的俘虏。看到他身强体壮,长得又精神,官府分配他到皇宫给皇帝打伞。
从强盗到皇帝的撑伞人,麦铁杖真是好运气。不过,他是个大方惯了的人,这点儿工资根本不够花。又或者是他手痒了,总之,麦铁杖在工作之余又干起了打家劫舍的老本行。基于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也为了不让人认出来,麦铁杖每天晚上走100多里到南徐州的地盘上去抢劫,白天再回到皇宫打他的伞。因为麦铁杖走得快,他从来没有耽误过工作,皇帝和他身边的人也没有看出什么端倪。
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麦铁杖还是露出了马脚。有一次,他打劫的这家人认出了他,把他告到官府。官府的人接了状子根本就不敢相信,他们觉得那么远的路,麦铁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麦铁杖被告了好几次,有关部门不得不引起重视。为了证明麦铁杖真有作案时间,有远距离做案的本事,有人想了个主意:贴皇榜求到南徐州送信的人,要求不能骑马,当夜返回,送到了赏100金。
麦铁杖很高兴,觉得这100金对他来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就揭了皇榜去送信。根据他行走的时间,官府基本判定,麦铁杖有夜里到南徐州抢劫的本事,他作案的事实被确定。不过,陈后主爱惜他的勇敢。只是训了他一顿就把他放了。
陈朝灭亡后,麦铁杖成了一名普通百姓。不过,身怀绝技的人不可能平庸一辈子。江南叛乱时,麦铁杖被杨素发现,并上了战场,立了功。
论功行赏时,杨素却忘了麦铁杖。他没有吵闹,天天在杨素面前刷存在感,终于,杨素想起来了,向隋文帝汇报了麦铁杖的事迹,给他加官进爵。
在征讨突厥和汉王杨谅的战争中,麦铁杖又立下了战功,又被加官进爵。
隋炀帝时,麦铁杖做到汝南太守。这时的他已经不是当初的一介武夫。作为地方长官,麦铁杖学习法律,运用法律,辖区内治安搞得非常好。但他毕竟是莽夫出身,那些所谓的读书人还是看不起他。
有一次,郎官窦威嘲笑麦铁杖,麦是个什么姓?言外之意,麦是个不入流的小姓。窦威在嘲笑麦铁杖出身低微。没想到,识不了几个字的麦铁杖张口就回复窦威,麦豆(窦)又不是什么特别的植物,有什么好奇怪的?
如果真正按姓氏和大族来说,窦比麦要好得多,但麦铁杖偷换概念,把姓氏说成植物,反过来嘲笑窦唯没有见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读书少不等于见识少,更不等于不机灵。
麦铁杖自认为深受皇恩,常怀一颗精忠报国之心。大业八年,隋炀帝第一次东征时,麦铁杖请求当先锋。在渡过辽河前,他告诫自己的三个儿子说,我要为国战死,你们也要在忠孝上多努力。这一仗,麦铁杖果然死了,死在战场上。
从打家劫舍的强盗到为国捐躯的英雄,麦铁杖的一生够曲折。他的一生充分证明了一句话,英雄不问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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