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
我叫麦客,就是蒙恬麾下那个不愿作一书生的百夫长,两千年了,我一直这样清醒,从没半分迷糊自己的身份,作为一个兵,我认为自己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因为我在蒙恬麾下。
喝酒的时候,我经常用北击匈奴和迎娶罗敷来下酒,因为这是彪炳我人生史册的荣光大事。
秦王扫六合时,我正在村口给罗敷弹射翠柳上的黄鹂。六王毕,四海一,我已经可以一石三鸟了,每次打村口走过,我去给罗敷送鸟时,总能感受到姑娘们的眼睛在我麦色的肌肤上舐咬的异样。我不喜欢只能打打鸟的生活,心中一直向往“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的豪情。
三十三年暮春,征兵檄文贴遍大街小巷,我依然穿上青铜铠甲,成为秦军阵营里的一名射矢的弩兵。越明年,冬,我们一路向北,出上郡,眼前呈现出了另番景象,这是我平生初见,广袤的大漠上孤烟袅袅,那是牧民的旗帜,千里黄河,残阳如血。这片土地孤寂而又异常神奇。30万大军到达高阙时,大战一触即发,秦军强大的混编战队一路推进,箭矢如蝗,黑冷的镞急促地射向胡骑,我成了一个真正嗜血的武士,疯狂地使着打鸟练出的绝招,一箭穿几人,大漠上顿时血溅人飞,马嘶人嚎,这些都是想建功立业的男儿,他们是一步杀百人,千里血成河,强大的秦军在弩兵的掩杀下,后面的骑步兵漫过大漠,如秋风扫落叶般将残剩的匈奴兵扫过,匈奴单一的骑兵战法在我们漫布草原的战队横扫下,变得不堪一击,我们乘势过阳山,收复了广袤的河套地区。此役,匈奴人撤退七百余里,自此不敢南下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真是气贯长虹的一仗,我们已做了马革裹尸的打算,没想胜利来得那么飘渺,那么不真实,拧下大腿,甩一下头,眼前的具具尸身,告诉我这是最真的事实。我们导演了彪炳史册的一幕。
为了防御匈奴再犯,蒙恬带领我们连长城,修直道,当大秦的高速公路从阴山修到秦都城时,我回到了家乡,我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我要迎娶我的罗敷,那天当我出现在罗敷面前时,桑叶洒了一地,在青青桑园里,我将罗敷变成麦家的人。
始皇要从他的30万精锐之师里选拔8000人,将其形貌已陶俑的模式复制出来,去保卫他的陵墓,我,罗敷那个骁勇善战的百夫长,有幸成为其中的一个。我的样子随着另外的勇士埋入了骊山的皇陵俑坑里。项羽的大火,舔血抚痕,让我们消失了两个千年,然而公元后一千九百七十四年我们再次重现人间,踏破历史的烟云,我们走到了今天,你们看那些背负矢菔,手持弓弩的秦俑就是我们不倒的丰姿。
饮马黄河,书写我人生的壮阔;
但终究我要从阴山踏马归来,
因为,骊山有我心爱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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