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李斯奏请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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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博士长官) 周青臣说,“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齐人淳于越反驳:“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丞相李斯指出,“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

  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

《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

斯的建议,烧了一些书,活埋了四百六十多个儒生。

  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焚书坑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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