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崇祯要杀掉袁崇焕?袁崇焕勾结满人了吗?其实袁崇焕的罪名并不是勾结满人,据《明史》记载,朝中官员为袁崇焕议罪,罪名有“擅主和议”、“专戮大帅”两件。
从这些罪名可以看出,明朝并没有判袁崇焕“卖国罪”:如果勾结满人、投降满人了,还“擅主和议”干什么?“和议”是敌我双方的事,难道还能自己跟自己“和议”的?
其实这些罪名,是说得过去的:“大帅”毛文龙是朝廷任命的大将,又不是你袁崇焕的属官,你有什么权力杀他?和敌国议和,也是朝廷才能决策的,不是一个前敌总司令就能做主的。
作为袁崇焕,这些罪名并不完全是污蔑,多多少少有一点真实性的。不过在杀了毛文龙之后,崇祯还同意了袁崇焕增加军饷的请求,就是肯定了袁崇焕,至少是“不予追究”了。当时肯定,一年以后再追究,是不是朝廷在出尔反尔?而和议之事,只是一个意向,并且一定程度上袁崇焕是以“和议”为缓兵之计,并没有形成事实。
综合来说,这两条罪名有“捕风捉影”、“出尔反尔”之嫌。于是崇祯在杀袁崇焕的时候,给扣了个“谋叛”的罪名。一说“谋叛”,那就是十恶不赦了,至于到底“叛”了没有、“谋”到什么程度,那真是语焉不详了。
其实袁崇焕最大的问题,不是“谋叛”、“擅杀”、“和议”之类,而是失职:他作为专门防御女真兵的前敌总司令,却让女真兵跑到京城来攻击,这不是失职,是什么?率兵救援解围,不仅是他的本份,而是将功补过、亡羊补牢罢了。
你新立的“功”能不能弥补从前的“过”,这个衡量的标准,只有崇祯说了算。如果崇祯大度一点、宽容一点、自信一点,完全可以一边责备袁崇焕,一边继续重用他。又打又拉,打一马掌揉三揉,给个甜枣再打一巴掌,这些民间俗语,从来是领导人的艺术。
可是,“鞑子兵”围攻京城,给崇祯造成了太大的心理压迫,他已经完全不能信任袁崇焕了。不仅不信任,而且极其厌恶,厌恶到“不共戴天”的程度,那就只能让他死了。
一个有缺点、有弱点的将才,只有遇到相当睿智自信的皇帝,才能驾驭得当、让他发挥最大作用。
可惜的是,崇祯既不够睿智,也缺乏自信。他注定要与“有缺点的人才”势不俱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