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伊始,朱元璋建立了非常严重的反复制度。而在这个制度之下明朝的贪腐却愈发严重,到了朱棣时代的国家税收甚至到了最低谷。明明有强硬的反腐制度,为什么明朝还会遇到这种问题?主要是明朝整体的制度问题。
首先,明朝的反腐机制本身就有漏洞。
据史料记载,洪武元年朱元璋登基,不久后制定了反腐政策。政策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采用“互相检举制”;意为官员之间自查自纠,如果发现贪腐可以上报,予以赏赐。第二方面则采用锦衣卫,锦衣卫会陷入官员府邸,官员说什么第二天都会传到朱元璋耳朵里。
这个机制根本是不完善的。锦衣卫查贪腐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大臣只要平日里不说这些锦衣卫就察觉不到。而官员之间的自查自纠本身也是自欺欺人,只要官员之间互相勾结,贪腐就仍在持续,甚至会造成贪腐集团越发勾结壮大,加重明朝整体的贪腐。
另外,明朝的俸禄机制是其根源问题。
《明史》记载,明朝俸禄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一个官员一年需要多少粮食进行换算。一个官员如果一年需要10石粮食,那就折现为一两黄金。明朝末年西方外贸逐渐引入国内,银两的划算越发不值钱,但是明朝的俸禄机制没有改变。
这个俸禄机制对大臣们极不友好。不说大量的奢靡问题,一个官员好歹要养活一家人,而且还可能雇佣军师、管家用来处理家事。但是这一切都没有算进去,作为明朝的官员就只能想到贪腐来解决问题了。这种情况下,贪腐的问题势必会愈加严重。
综上所述,明朝的贪腐问题严重,是因为制度问题导致的。无论是俸禄发放的制度让官员非常穷困,产生了贪腐的念头;还是贪腐机制的不完善,让官员们有空可钻,本质上都是明朝制度的问题。
这也告诉我们一个团体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制定好的制度才能让团队正向发展,避免一些负面问题的发生,这点作为领导一定要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