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锦衣卫,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立起,一直延续至明朝灭亡,可以说贯穿了明朝历史。受文学和影视作品的影响,作为“厂卫”之一的锦衣卫虽然早已被大家广为熟知,但关于设立锦衣卫的真正作用,以及锦衣卫的职权变化,恐怕就很少有人能够详细了解了。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明朝锦衣卫的设立过程和职权变化情况。
洪武年间:先设后废存续十一年,意在加强皇帝集权
朱元璋可以说极为重视情报工作,早在明朝尚未建立之前,朱元璋便已经建立起了一支专业的情报队伍,即检校组织。后来曾任明朝丞相的杨宪,不仅曾是检校组织一员,而且还是其中的骨干乃至头目,此外高见贤、夏煜、凌锐等也都是其中头目。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打败张士诚后,于其地盘设立浙东行省,并派外甥李文忠担任行省右丞、总管军务,杨宪则被作为属官随行辅佐。实际上,杨宪除了辅佐李文忠之外,还负有监视李文忠的职责。
不久,杨宪便向朱元璋报告了李文忠的诸多不法事,称其任用儒士屠性、孙履、许元、王天锡、王橚等干预公事,接到杨宪报告之后,他立即将这五人押解进京,徒刑屠性、孙履被杀,其余三个人则充军发配。不过,明朝建立之后,这个检校组织便也不复存在了。
锦衣卫的前身,则是设于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的拱卫司,此后该部门曾多次改名称,先是改为拱卫指挥使司,不久又改名都尉司。到了洪武三年(1370年)六月,又改为亲军都尉府,掌管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下设仪鸾司。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为了进一步加强皇权,监视搜集朝臣动向,遂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其最初的职能只有守卫值宿、侦察逮捕和典诏狱三项,主要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
锦衣卫设立之初,主要还是从事值宿和侦察活动,其真正发威则是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在锦衣卫指挥使毛骧的操作下,原本早已尘埃落定的胡惟庸案再起波澜,性质也从普通的“擅权枉法”变成了十恶不赦之首的“图谋造反”,目的便是为了替朱元璋屠杀大臣找理由。
不过,锦衣卫作为直接向皇帝负责的部门,为了将案子做成铁案可谓不择手段,以致出现了“非法凌虐”的问题,迫于外界压力,朱元璋不得不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下令“取其刑具悉焚之,以所系囚送刑部审理”。
不过,朱元璋此举也只是在平息众怒,实际上锦衣卫还发挥着它的作用。就在同年六月,广西都指挥使耿良便被贬为了驯象卫指挥佥事,而原因便是“良在任多不法,军士薛原桂诉之,既而镇抚张原复言其不法二十余事,上命锦衣卫廉问得实,故贬之”。
从洪武十八年(1385年)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短短五年的时间,在锦衣卫的操作下,受“胡惟庸案”牵扯的功臣便有一公、二十侯,连坐、死罪、黥面、流放者更有数万人之多。清中期文学家赵翼便曾感言,“岂有逆首已死,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此不过借惟庸为题,使狱词牵连诸人,为草剃禽猕之计尔”。不过,毛骧作为皇帝的鹰犬,在“胡惟庸案”尘埃落定之后,最终也被处死平息众怒。
在太子朱标去世之后,朱元璋为了确保江山稳固,皇位顺利传承,朱元璋又将目光投向了蓝玉等一众居功自傲的将领。于是,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结果先后牵连到十三侯、二伯,连坐族诛达一万五千人,又颁布《逆臣录》,诏示一公、十三侯、二伯。与毛骧一样,蒋瓛制造了“蓝玉案”后,也被处死。
前后两次大案,虽然锦衣卫是在替皇上做事,却也让朱元璋认识到,如果放任锦衣卫如此办事,危害实在太大,因此在“蓝玉案”之后,朱元璋便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下令禁止锦衣卫参与司法事件的处理,大小事务都由法司掌握,“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诸大小咸径法曹;终高皇帝世,锦衣卫不复与典狱,稍稍夷它军矣”,锦衣卫不再参与刑狱之事,仅剩值宿和侦察两项职责。
明朝中期:永乐称帝后恢复办案权,锦衣卫职权再度加大
“靖难之役”后,明成祖朱棣夺取皇位,由于其夺取皇位的手段实在算不上光明正大,为了巩固皇位,查探朝野内外动向,再加上之后的削藩事宜,朱棣又恢复了锦衣卫的办案之权,并对其职责划分和编制进行了重新规定。
朱棣不仅恢复了锦衣卫的侦缉、办案之权,同时新设北镇抚司,进一步明晰了北镇抚司和南镇抚司职权,其中“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纠;“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不必经过司法机构。
与此同时,锦衣卫规模也进一步扩大,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统领官称千户、百户、总旗、小旗,一般军士称为校尉、力士,雅称为“缇骑”。锦衣卫的人数,最少时为一千余人,最多时则达到了六万之众。
不过,锦衣卫职权如此之大,也很容易成为以权谋私的工具。纪纲执掌锦衣卫后,便充分利用锦衣卫的办案之权铲除异己,例如阳武侯薛禄因为与纪纲争夺一名美色女道士,便被纪纲用铁瓜打破脑裂几乎死掉;又如浙江按察使周新受到纪纲诬陷,以谋反罪被处死。
当然,锦衣卫仍然扮演着皇帝忠犬的角色,例如内阁首辅解缙因参与太子议立,得罪了汉王朱高煦,结果受到朱高煦的诬陷,被朱棣以“无人臣礼”罪下诏狱,之后大理寺寺丞汤宗、宗人府经历高得、中允李贯、赞善王汝玉、翰林院编修朱纮、检讨蒋骥、潘畿、萧引高及御史李至刚等皆被连坐下狱,以致高得、王汝玉、李贯、朱纮、萧引高最终病死狱中,而解缙最终也因朱棣的暗示,被丢在雪地活活冻死。
从明成祖朱棣重立锦衣卫,到明宪宗以前,明朝中期的锦衣卫虽然职权有所扩大,但除了纪纲在位期间胡作非为之外,总体来看危害尚不算大,其所代表的仍然主要以皇帝意志为主。而史料中所明确提及的锦衣卫最后一桩大案“金刀案”,也出自这一时期,不过由于锦衣卫指挥使卢忠临阵装疯,此案最终没有扩大化。
明朝中后期:成化后职权进一步扩大,正德后长期依附于东厂
明宪宗成化年间,京城先后发生了“妖狐夜出”离奇事件和“李子龙意欲刺驾”事件,两件事情的爆发,让明宪宗大为恐慌,尤其是对于东厂和锦衣卫的侦缉能力极度怀疑。于是,明宪宗不仅开设了西厂,而且对锦衣卫的职权也进一步扩大。
先是“妖狐夜出”事件,当时京城有个叫赵灵安的商人在出城经商时,碰到了一个美女,于是便将其带回了府中,结果次日全府上下的人和牲畜全部死光,且所有人和动物皆没有伤痕,而那个美女却没了踪影,于是京城开始流传出狐狸精作怪的传说。紧接着,便不断有人声称夜间见到一个美女四处游荡,且接连死去了几个人,于是“妖狐夜出”的传说开始迅速流传。
再是“李子龙意欲刺驾”事件,当时京城有一个以旁门左道闻名一时,极善于蛊惑人心的妖道,名叫李子龙,朝中不少官员也都拜在了他的门下。于是,在这些官员的帮助下,李子龙得以潜入皇宫,先后到万岁山等地“游览”,传说其潜入皇宫便是意欲弑君,结果还没等他找到皇帝,便被锦衣校尉发现,结果被抓了个正着。
这两件事情的发生,让明宪宗大为紧张,开始变得疑神疑鬼,深感到处都充满了危险,不仅设立了西厂加强侦缉,同时也加强了锦衣卫的职权。
在成化以前,锦衣卫虽然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和处决人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无权过问,但除了皇帝授意的案件之外,锦衣卫在逮捕、审讯人犯之后,还要交由三法司定罪。但从成化十四年(1478年)开始,锦衣卫审理完人犯之后,却是直接提交皇帝,三法司连顶嘴职权也没有了。
锦衣卫这种独立于司法体系外的存在,为他们滥用刑罚提供了可能,以至于嘉靖时期的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抱怨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可以说,一旦被锦衣卫盯上,便等于已经宣判了死刑。
不过,到了明武宗正德年间,由于大太监刘瑾大权在握,锦衣卫指挥使石义文对其极近阿谀奉承,虽然嘉靖年间陆炳执掌锦衣卫时,锦衣卫权力再次高涨,卫权甚至一度盖过厂权,但总体来说,正德年间以后,锦衣卫大部分时间都是依附于东厂的。
也正是由于锦衣卫依附于东厂,导致其基本丧失了原本维护皇权的职能,彻底成为了内廷与外廷对抗的工具,此后的锦衣卫要么无所作为,要么沦为了东厂权力斗争的工具。例如杨涟、左光斗便因与魏忠贤作对,被关入锦衣卫诏狱一月有余,受尽酷刑折磨最终死于狱中。
综上,从朱元璋设立锦衣卫,到明成祖朱棣重启锦衣卫办案权,明朝中前期的锦衣卫就是为了维护皇权统治,主要以皇帝的意志行事,但正德年间以后的锦衣卫则丧失了这种职能。而锦衣卫之所以让明朝朝野内外如此恐惧,则主要源于侦查无孔不入、办案不受节制和诏狱有死无生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