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芳为何会成为明朝《阉党列传》之首?焦芳作恶多端为何能“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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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芳不仅在政治.上妄作非为,在生活上也是荒诞不经,甚至是衣冠禽兽。据《万历野获编》记载,广西田州土司岑浚被治罪处死后,其妾成为叛逆家属当没官。焦芳得知此妾美而艳,便行贴把她弄到手,安置专房寻欢。其后,她与焦黄中暗地私通。焦芳知道后,父子俩为这女人而“争斗于室”,演出了一场争风吃醋的丑剧。据推断,焦芳这时已届花甲之年了。可见其腐朽糜烂之极。

焦芳甘当刘瑾的走狗,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刮取更多的财富,以供享乐。刘瑾得势,前后不过五年,却通过索贿等手段攫取了巨额财富。焦芳更是从中渔利。“四方赂瑾者,先赂芳”。另据《玉堂丛语》载:“四方赂瑾者,首具三分之一赂芳。”然后才由焦芳转给刘瑛。可以想见,焦芳所攫取的财富也是不少的。此外,他也直接索贿。如前所述,他们父子俩受了别人贿赂,为他们要官索职,连张探也给惹烦了。焦芳得势数年、居然成了一个大暴发户,“居弟宏丽,制作劳数郡”,积财如山。后来赵镬领导的农民起义军焚烧其房屋,从他家的地窖和墙壁中“皆得藏金”。

贪婪的私欲促使焦芳甘当刘瑾的犬马,同时也导致他争权失宠,声名狼藉。他投靠了刘瑾,其后又被刘瑾一脚踢开,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阉党内部分赃抢食引起的。如上所述,焦芳借刘瑾之名,受了不少贿路。张探对他受贿赂,引荐私人,非常恼火。段灵原是焦芳的人,后来看到张盛焦衰,便转而投靠了张探,与张释一起向刘瑾揭了焦芳的隐私,“瑾见芳大通贿赂,始悟其好,日:误我者,斯人也“亦心恶之”。于是经常找他的岔子。焦芳和岑浚丽妾寻欢作乐,却和自己老婆反了脸,“欲持刀杀之。”对此刘瑾曾“对诸司斥其过。”焦芳为其子廷试未得一甲而常大骂主考官李东阳,连刘瑾听了也不以为然地说:“黄中昨在我家试石榴诗,甚拙,顾恨李耶?!”正德五年四月,宁夏安化王真潘的叛乱被平息,朝廷派使者安抚。焦芳乘机沽名钓誉,准备让其子焦黄中出使。刘瑾便在众人面前申斥焦芳,“并怒礼部官不当承顺芳意”,使焦芳窘困万状。他已看出情不妙,知道“不可复留”,遂于正德五年五月“疏乞归老”。这也算是自作自受吧。

刘瑾专权乱政,恶贯满盈。在内部的激烈倾轧中,最终失败,于正德五年八月被诛。他的一帮党羽也自然被送上了断头台。但是在这之前三个月,被刘瑾申斥而“乞归”的焦芳,只被职为民,却保住了性命。对此,天人共怒,愤而讨之。浙江道监察御史舒晨等向朝廷劫奏说:“芳、宇已闲住致仕,然罪恶深重,必重治乃快人心。”南京十三道御史张球等也劫奏:“焦芳、刘宇首为阿附,同恶相济,其罪尤著,乞将芳、宇仍加重罪追夺封浩”。甚至连刘瑾的侄子刘二汉在被杀前,还愤愤不平地说:“吾死固当,弟吾家所为,皆焦芳与张探耳。今舞与我处极刑,而芳独晏然,岂非冤哉。”

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些阉党奸按更是恨之入骨。焦芳致仕归家的第三年,即正德七年二月,农民起义军攻破泌阳后,抄了焦芳的家,挖其祖坟。因没抓住焦芳父子,便把他的衣冠挂在树上,起义军领袖赵键拔剑斩“首”,说:“吾为天子诛此贼”。还叹道:“吾不能手刃焦芳父子以谢天下,死有余恨!”

焦芳虽被天下唾弃,但这种利令智昏的奸R小人,总是贼心不死的。在焦芳致仕后,其子焦黄中仍任侍读学士。刘瑾伏诛后,朝臣交幼,“削其官、黔黄中为民”。但没过几年,焦芳又企图死灰复燃。他重演故伎,派儿子以金宝贿赂权贵,“上章求浦雪复官”。然而,时移世易,此时已非刘瑾、焦芳的天下了。吏部不仅驳回疏章,而且奏请“械系黄中法司,以彰天讨”。焦黄中吓得“狼狈遁走”。

焦芳这个一生作恶多端的奸按,侥幸地免于与刘瑾等同罪当诛的下场,于正德十二年竞得“良死”。但不管焦芳是如何结束自己罪恶的一生的,他的所作所为,在历史上已给自己作出了结论:他是一个不齿后世的奸按小人。《明史》把他置于《阉党列传》之首,绝不是偶然的。

焦芳是我国封建专制时代的畸形儿。但是,由于那个特定社会的内在基因,焦芳却不是唯一例子。如果他是一面镜子的话,那么,既可以反照那个时代,也可以折射于后世,我们从中不是可以得到很多令人深省的启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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