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吕不韦的悲剧可以预料,但历史却不能只看悲剧
如果抛开宫廷剧的演绎和世人常见的道德绑架,仅仅就吕不韦编纂《吕氏春秋》的本身而言,这本书一直到今天还值得一读,是很有价值的中国文化经典。
吕不韦据说是姜子牙的第23世孙。他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早年在赵国经商,家累千金,从普通商户做起,直至变成春秋战国四大巨商之一;后来他弃商从政,一跃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秦国丞相;后又召集门客编书,著成《吕氏春秋》这一文化巨著。
吕不韦剧照
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地位是非常低贱的,虽说吕不韦富可敌国,但他却被人瞧不起,这也是他转而从政、想要流芳千古的重要原因之一。吕不韦曾和他的父亲吕耕有一过段著名的对话。
吕不韦:种地的利润有多大?
吕耕:十倍。
吕不韦:贩卖珠宝的利润有多大?
吕耕:百倍。
吕不韦:拥立一位君主的利润呢?
吕耕:无法计算。
于是吕不韦决定冒险一回。他“奇货可居”,想方设法的扶持了在赵国当人质的秦异人,让异人安全回国,又让他一举登上帝王之位,而吕不韦也位极人臣,成为少年嬴政的“仲父”。仲父即父亲的弟弟,也就是第二父亲。历史上享受这个尊位的不多,春秋时期的齐桓公最先尊管仲为“仲父”,那可是对国家有缔造之功的人才可能有的荣誉。
可是问题来。费尽心思爬上宰相位置的吕不韦并不能服众,因为在大多数人眼里他不过是个老谋深算的商人,吕不韦想尽快撕掉这个标签。更有甚者,作为丞相的吕不韦与秦王嬴政在政治立场上并不一致。战国末期,秦国统一天下已是大势所趋,秦国的真正困境在于如何守天下,而非打天下。但嬴政的治国思路仍然停留在法家的法术势那一套,作为丞相吕不韦对此是非常头疼的。众所周知,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奉行的是法家的思想,严刑峻法已成为每一任君主必须继承发扬的“传统”,可是常年征战,无论是对于出兵讨伐的国家还是对被讨伐的国家都会产生巨大的破坏性,如果再用严刑峻法已经不足以支撑整个统一帝国的正常运转。民生凋敝,整个国家迫切需要的是休养生息,《吕氏春秋》正是顺应了这一时代需要。从这个意义上看,吕不韦是很有远见的,他无疑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
有一种观点认为,吕不韦企图通过搞“文化工程”来塑造自己的“文化圣人”形象,吕不韦所做的一切都在“为己”,正如他做生意赚钱都是为自己一样。问题是吕不韦能久居丞相之位,他面对的是一个国家,而非一个家庭,即使他只凭着私心,也是为了“国家之私”:只有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他的未来。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在满足个人之私中成就国家之私。
《吕氏春秋》在诸子中属于“杂家”。这本书“兼儒墨,合名法”,也就是综合前面儒家、墨家、名家、法家4大诸子的优点,而非单靠法家治国。而书的名字来源于当年孔子在鲁国编了一部《春秋》,吕不韦加上自己的姓氏,有敢作敢当的勇气,也可以说是权臣的心态。吕不韦主编此书当然是为大秦考虑的,书中提出的为君、为臣、识人、用人之道,涵盖了理想政治的各方各面,明显是为秦统一天下而设计的。
据说,书稿完成后,吕不韦曾把《吕氏春秋》摆放在首都咸阳城的门口(注意:那个时候的书是竹木简),并承诺若有一人可改一字就赏千金,然而没人敢改动一个字。这显然是一种宣传的需要。但又据说,吕不韦将《吕氏春秋》呈送给秦王嬴政审阅,秦王却不动声色,而是继续翻看《商君书》。这表明秦王并不赞同吕不韦的观点,君臣分歧显而易见。
吕不韦后来的悲剧是可以预料的,但历史却不能只看到悲剧。秦朝二世而亡,汉朝一直在反思秦朝的悲剧,从汉初的“黄老”之治,到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表面上是主导思想的转型。实际上,汉初的黄老只是以道家为主,却兼“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这不就是吕不韦的想法吗?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表面上是尊儒,却是兼容了法家、道家、阴阳家、名家等各家思想,这不同样也是《吕氏春秋》“兼儒墨,合名法”的想法吗?可见,汉代实际上完成了吕不韦没有完成的政治思想转型的任务,以新的方式继承了他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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