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发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委会今天发布重要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据国家商标局网显示,东京奥运会结束后,多个冠军的姓名都被抢注商标。14岁的女子单人十米台冠军全红婵,其商标被多方申请注册,最早申请日期为8月5日,商标涉及的国际分类很广泛,包括化妆品、医药、印刷品、服装、肉类销售、饮料、教育培训、住宿等。
为中国代表团收获东京奥运会首枚金牌的杨倩,其商标涉及服装、发饰、游戏用品、含酒精的饮料、广告业务等多个类别。
此外,游泳运动员汪顺在7月30日勇夺男子200米混合泳金牌,四天后就有人以个人名义申请了相关商标,更离谱的是,仅仅8月5日一天,有41个“汪顺”的商标申请,国际分类涉及工业用油、医疗器械、灭火设备、美容服务、垃圾回收等。
目前,这些企业和个人注册的商标还处在申报过程中。针对此乱象,中国奥委会今天发声。
全文如下:
针对近期发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委会在此郑重提示:
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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