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民工或是农民工,应该是属于户籍制度的产词,把一个原本不存在或不准确的定义,强加了一定等级或歧视的色彩。就像某人属于知识分子,在做饭的时候,就取名为“知厨”一样荒诞。
中国大陆的民工是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后,开始大量涌入城市,才渐渐出现的。从全国来看,最开始的农民工主要以建筑业为主,接着就是制造业。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工流动的规模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流动迁徙的形式大致分为两类。
一类是跨地区流动,随着沿海地区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的不足,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大量短期甚至长期迁移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种人口流动也称为“民工潮”;另外一类流动则是农民就近流动到快速发展的本地城镇。
农民工即农民工人,他们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的工作;他们生活工作在城市,为城市的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在某些人心中农民工是贬义的,其实农民工并不一定是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做工的一类人群特殊的群体。
拥有农村户籍而在城市打工的人员,包括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户口在农村而在城市工作的中高学历人员,随着中国户籍制度的完善,将不再拥有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差别。农民工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同义词,城市发展经济的主力军。 人们普遍认为指的就是农民工人,这当然是中国人的说法。
在美国没有农民这个称谓,统称为农场工人。从字面上分析,农民工人和农场工人好像差别不大,但是深究起来却是两个千差万别的词语。首先在身份上,农民工人的身份是农民而农场工人的身份是工人;其次在工作上,农民工人做的是城市里的工作而农场工人干的是农场里的活计。
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在我国实施多年的实行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我们所说的“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
昨天媒体有报道:
20%农民工结婚,80%农民工不结婚。有关妇女保障部门,有关工会做做工作与宣传,城市女配农民工不是互补吗?
时代不同,这称呼过时了,这社会无非是老板和工人,还有寄生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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