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辨析五——绍兴李珍

犀牛历史 168 0

《天子孝经》

孝经原文恭录: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为什么《孝经·开宗明义》的总纲后面,接着就在讲天子孝道呢?

这件事要从周穆王开始讲起,周穆王是周朝第五任天子,是周朝活得最久、执政时间最长之天子。周朝由于周公的奠基,开创了“成康之治”,天下安定,刑法四十余年不用的局面。

这“成康”是周朝第二、第三任父子天子,他们是周成王与周康王。而周康王是周穆王的祖父,中间还有其父王周昭王的存在。在鲁国幽公十四年,鲁幽公弟杀幽公而自立鲁魏公,这种大逆不道之事,周昭王天子没有主持公道兴师问罪,史家记载一点不含糊“王道衰微”。

在这种情况下周穆王做天子,当时已经五十岁。在周朝立国一百年之时,当时穆王已经做了三十一年周天子了,中国开始设立第一部刑法,名《吕刑》或者叫《甫刑》。其中有一句话是他切身的体会:“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

什么意思?“天子一人行德,万民受益,康宁长久。”

那么,如何行德?

《二十四孝》就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孝感动天》的虞舜重华的故事,在“父顽,母嚚,弟象傲。”的前提下,还与他们和谐相处,宅心厚美。

第二个《亲尝汤药》西汉文帝刘恒的故事,其母薄太后,生病三年,文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名天下。前者是尧帝禅位之人,是一直在做之人;后者是开创“文景之治”的历史,是做了帝王还在那里努力做之人。

而周穆王说这句话:“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时,只看见帝舜,还未见汉文帝出世,但效果都是相同的。

《孝经·感应》也是对君王说的:古代贤明君王对父孝就知道苍天覆庇万物之理;对母孝就明白大地覆育万物之理;兄弟悌能知上下关系的处理。“孝悌”两字的精髓是让人明白这些道理。

他人受不起天子侍奉,但其父母可以承受,其长辈可以承受,在侍奉中明白至理。

《五绝·天子孝经》

天子有喜庆,兆民知敬恭。

四海行德政,九州诗歌颂。

庚子年八月初九

《孝经》辨析五——绍兴李珍

定都阁

标签: 虞舜重华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