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人均寿命也在逐渐提高。伴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赡养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在这样的背景下,近些年政府开始逐步推迟退休年龄,计划在2030年前将职工退休年龄延迟到65岁。这可给许多在岗职工,尤其是体制内的职工带来了不少的影响。
在人们计算着延迟退休给自己带来影响的同时,也不禁思考在中国古代那个没有法定退休年龄的时代,那些体制内的政府官员究竟是怎样退休养老呢?
一、“退而致仕”,古代官员还权于君的“退休”之道古代中国并不像如今这个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的社会,当时有退休权利的人只有各级政府的官吏。而且那时还并没有“退休”这个专属名词,官员回乡养老的行为被称作“致仕”。那么何为“致仕”呢?根据《春秋公羊传》的记载:
“致仕,还禄位于君。”
这对致仕的描述很准确地概括出了中国古代退休制度中所包含的政治因素。而中国的退休制度起源很早,几乎与最早的王朝国家的建立同步出现。根据《尚书·伊训》记载,商初的三朝元老伊尹在“复政厥辟”后便选择“将告归”。在当时,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关系决定的官员年老致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官员队伍更新换代的方式。
中国自古以来便有着崇尚以礼治国的传统,而官员队伍的更替这种涉及统治阶级利益的行为更是有着不少礼法规定。《礼记·王制》有载:
“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
这里的“致政”便是“致仕”的另一种说法。古代中国的官员退休制度便在礼法中开始发端,逐步开始演化进程。但是礼治也有其局限性,在礼治时代里的官员退休是一项官员自发的行为,就如《尚书》中所记载的伊尹自行请退的举动,是一项值得人称赞的高尚行为。但是随着官僚制度的出现,官员自律自觉的退休行为的巨大局限性终于暴露出来了。
不同于宗法时期的官员,官僚制下的官员在退休后并没有属于自己的封地可以回去,退休便意味着放弃职务、权力与很大一部分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礼的号召显然不足,为了确保老化的官员队伍能够及时的更新换代、保持活力,致仕行为由礼入法便显得十分重要。在《史记》中,王翦在出征前向秦王索要田地钱粮的做法便是从一方面反映出官僚制初期的在职官员的后顾之忧。
中国古代致仕制度经过数千年发展,终于发展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不仅明确规定了官员能够致仕的资格,也对致仕后的各种待遇做出了相对清晰明确的界定。
二、为官不易,致仕亦难:古代官员“退休”的四个条件·“七十退休人所共,一生清苦独推贤”
可以选择致仕的首要条件便是年龄。如今我国退休年龄尚处在不断向65岁过渡的时期,但是在中国古代,官吏退休的年纪大多以《礼记》中所记载的七十岁退休为主要标准。
古人认为男子七十岁是其进入衰老阶段的关键节点,进入了衰老的年纪后,不仅行动变得迟缓,思维能力也在逐渐下降,显然无法再继续承担治理国家的重担,此时便需要把职位出让给正值盛年的官吏。这是为朝廷奋斗了几十年的古代官员为国家做出的最后一个贡献。
虽然中国古代规定了许多致仕的要求,但是却还是需要达到年龄的官员自己向皇帝奏请致仕,这便是“乞骸骨”的由来。
·“心有余而力不足”,身体健康亦是考量标准
“年逾七十古来稀”,在古代那个医疗卫生水平远不及现代的社会,能够在官位上健康活到七十岁这个年龄也实属不易,更多的是那些尚未达到七十岁便病痛缠身、年老体衰的官员。为了体现皇帝对于臣属的体恤,又出于官位更新换代的需要,综合身体素质开始与年龄综合起来考察,让致仕制度更加朝着人性化、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明成化初年,便有“不满七十者,若年迈力衰、不能任仕者亦听致仕”的明确规定。诚然,国家对于官僚队伍最大的要求便是以最大效率处理国家事务、为封建王朝效力,因此身体因素对于致仕的重要性也更显得不言而喻。
·皇帝勒令的被迫“退休”
与上述因自身生理因素导致的致仕相比,受到牵连的被迫致仕更贴近是封建君主对于那些办事不力、道德败坏或者受到案件牵连的官员的一种惩罚。这是一种被迫的勒令式致仕。虽说是属于一种惩罚,但这其间也包含着皇帝对于该官员的一种宽容,正是皇帝考虑到该官员过往所作出的贡献并无大错的前提下才会选择让其致仕还乡,保全余生。
·官员品级影响官员“退休”
在官吏致仕制度形成初期,致仕只是在一定品级范围之内的官员才有的特殊资格。根据汉朝的规定,只有官阶达到了年俸两千石以上的官员才有“乞骸骨”告老还乡的权利,而纵观汉朝管制,能够达到年俸两千石的官员只能是丞相级别的高级官员。随着致仕制度的不断完善与人性化,致仕所要求的官阶品级要求也有所放宽。譬如唐朝时期,致仕以及扩展到了紫袍绯袍官吏,也就是五品之上的官员在满足了致仕条件后便可以名正言顺的致仕。而那些奋斗一生,到年老时还不到五品的官员也只能许愿侍奉君主终生。
到了宋朝时,官员致仕终于突破了品级界限,凡是满足了致仕条件的官员,不论品级高低都能提出致仕。发展到明清之时,统治者不仅继承了前人的致仕制度,还对朝中那些重要官员的致仕设立了不受年龄限制的规定。
三、官员致仕后何去何从:“退休”官员的福利待遇官僚制度下,官员致仕便意味着不仅放弃了官职,还有权力。
而封建统治者为了体现对官员的体恤,也为了让那些还乡的官员能够到家乡后能够对朝廷歌功颂德、收拢民心,常常会在经济与政治两个方面给那些致仕还乡的官员们给予一定补贴。
在经济待遇上,大部分封建王朝对致仕还乡养老的官员们都采用了终生食俸的举措,这便是古代致仕制度的“养老金”。虽然看起来半俸或者三分之一的俸禄也不低,但是对于古代官员本就不高的俸禄来说,简直是天上与地下的收入税减,虽然在许多情况下,封建政府对于致仕官员的经济补贴还远不止那些俸禄,皇帝常常会因人而异给予特定额外的奖赏。汉宣帝时期丞相韦贤年近八十方告老还乡,宣帝特赐了百斤黄金以为奖励。但是收入的减少难免会带来灰色收入的增加,以及导致一些官员在还在位之时便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做打算,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各种“补贴”。以明清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当时的州县官在职时各种名义的补贴多达500余种,诸如肉贴、茶贴、炭贴、果贴等等,数目之多足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而除了经济补偿,封建统治者往往还会给予致仕官员一些政治上的奖赏。在唐朝开元年间,三品以上的官员在退休后还能在每月初一与十五两日上朝听政,而且听政所站列的位置往往还在各本来职位之上。到了宋元时期,致仕的官员还可以为子孙后代谋的承荫职务。
虽然在致仕官员回乡后的待遇上,许多朝代都有着明确规定,但是常常因为皇帝对于致仕官员的个人主观情感而有着不同的待遇。这不仅仅对致仕官员十分人性化的恩赏,也是封建统治者用一定的代价来促进官僚队伍更新换代,保持官僚队伍高效率的一种有效举措。
结语古代中国历经千年的致仕制度在不断的发展完善中,为封建国家提供新鲜人才血液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其不断人性化的过程也体现出中国历来以礼治国的传统美德。正是在这种制度下,封建国家的统治机构生命力得以延续,经济社会得以持续发展。
孟德斯鸠曾经说过:“在专制的国家里,法律只是君主的意志而已。”虽然古代官员退休制度有着诸多合理化与人性化的地方,但是其封建君主专制独行的统治特色让这个制度的缺陷也暴露无遗。比如容易诱发在职期间灰色收入现象、致使官员子嗣不论才干享受承荫官职等。纵观历史,当今社会的退休养老制度完善的过程中也应该不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得当今退休制度不断合理合法化。
参考文献:
《礼记》
《汉书》
《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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