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介绍唐代的官僚政治制度及其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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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唐代的兴盛离不开它的官僚制度。记载官僚政治制度的史料有很多,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大唐六典》。这部书是在唐玄宗开元年间,玄宗交托给他的宰相大臣们修订的文书。《唐六典》是唐朝的行政法典,记载了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规范官制,汇集了唐代当年所实行的律令以及行政细则,对于后人理解唐代的官僚政治制度有着关键的意义。

简要介绍唐代的官僚政治制度及其发展变迁

《大唐六典》书卷图

唐代的三省制度唐代的官僚制度承袭隋朝分层级的三省制度,处在核心位置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但实际上还有另外三省,分别是殿中省、秘书省和内侍省,但他们所发挥的作用没有前三者大,因此流传更广的依然是三省制。中书省和门下省被称为"机要之司",负责政务的裁决。尚书省下辖六部,负责政务的执行,但当面对一些具体冗杂的事务时,尚书省也具备一定的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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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中书省的正长官叫中书令,副长官叫做中书侍郎,真正负责起草事务的是中书舍人。门下省的正长官是侍中,副长官也叫侍郎,负责具体事务的是给事中。尚书省的长官是尚书令,副长官就是左右仆射,不过从隋朝开始,尚书令一般都是由亲王担任。李渊在位时,是由李世民担任此职。在唐太宗以后,尚书令的官位可以说是悬而不授,因此左右仆射就成了尚书省的实际领导人。

政事堂的作用决策机制的运行离不开与决策密切相关的人员,唐朝最高的行政人员是宰相,唐前期宰相由三省长官和其他非长官者组成,皇帝会赐予后者特定的名衔让他们参与政事堂会议。《新唐书》中记载:尚书右丞魏徵为秘书监,参豫朝政。可见魏徵就是由皇帝任命的宰相。但他们也并没有脱离自己的本职工作,据《通典》记载,这些宰相上午议政于朝堂,下午便回归本职,理务于本司。

三省的长官聚集在政事堂共商国是,一旦商定以后,就由中书省草拟文件,首先交给皇帝,得到肯定批复的文件上会有一个"可"字,接下来文件便交由门下省审覆,看此政令是否适宜下发,最后由尚书对政务进行指挥。三省之间相互制衡,确保朝廷内外事务运行的稳定。

唐前期其他行政机构唐代的官僚体系中还设有九寺五监,他们在原则上和尚书省的六部二十四司都是处理具体政务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差别。六部二十四司更加偏重于政务,且在某种程度上有参与决策的功能;九寺五监则负责具体事务,二者是一种上承下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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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官吏图

除了这些行政机构以外,唐代还设有监察机构,最主要的就是被称为"天子的耳目"的御史台,其功能就是纠察百官,推鞫刑狱,监督府库出纳。唐代御史台的长官就是御史大夫,副长官是御史中丞。不过到了宋代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御史大夫成了虚衔,真正的长官是御史中丞。

御史台中根据不同的监察对象和侍任还分为三个院,分别是台院、殿院和察院。台院侍任御史,监察中央官僚,参与审理疑难案件。殿院侍御史,监察的是百官殿廷违法或者失礼的言行举止。察院负责监察地方官和中央六部官员,不仅在中央担当监察的事务,在地方的监察事务中也十分活跃。

御史台的官员有时也会参与重要刑狱的审理,这些刑狱是由三个部门协同审理的,因此在当时也称之为"三司推事"。这三司分别是负责审判刑狱的大理寺,负责司法行政的刑部以及负责监察的御史台。

使职差遣制度到了开元和天宝年间,唐朝前期所形成的这种尽然有序的政治制度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在开元时期,国家在边境问题上与邻国产生了冲突,这种军事上的挑战导致了人事结构的调整以及财政压力的加深。因此唐朝前期所形成的制度不适用于后期的状况,在开元天宝年间,使职差遣大量出现。针对当时国家出现的各种问题,设立了监察地方的处置使、搜括逃户的括护使、整顿漕运的江淮河南转运使以及负责军事边防的节度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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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封节度使的安禄山

使职差遣的特点显著,首先是"不缘曹司",意思就是不经过具体的办事部门,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使职的任命大多是由皇帝直接任命,另外在行使权力时也不受六部的制约。其次是"特奉制敕",他们接受的诏令是皇帝或政事堂单独要求的,执行诏令后直接汇报给他们,似乎是朝廷特约的办事员一样,具有专门性和高效性。

开元以后,使职差遣成为一种新的权力运作形式,冲击了原先的官僚系统。《唐国史补》卷下中将当时的情况形容为"为使则重,为官则轻",使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传统官僚的权力。安史之乱以后出现了更加繁多的使职,例如枢密使、盐铁使、观军容使等等,广泛涉及军事、机要、财政以及监察等领域。

中书门下体制《新唐书》中记载,开元中期,张说为宰相,将政事堂的名号改为"中书门下",并设立五房,分别是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和刑礼房。中书门下便开始控制当时的具体事务。这其实也是受到使职差遣制度的影响,由于使职的特殊性,尚书省无法指挥他们,只有中书门下能够统合这种新体制。

中书门下体制的出现是当时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三省始终是中央最高的政务裁决和执行机构,政事堂是三省长官议事的场所,并非是三省之外独立的实体机构。中书门下是宰相的府署,超然于三省之上,裁断三省的政务,统领使职系统。他的权力不仅体现在议定政事方针上,而且还直接掌管政务。这种体制使得中央的决策和行政向一体化发展。

多序列的官阶体系唐代的官品排列顺序呈现为多序列的复合结构,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三种典型的序列。首先是职事官,顾名思义这种官执掌着具体的事务,对才能的要求较高,并且流动性强。职事官包括有具体职守的官员,自正一品至从九品下一共有三十个等次。从一品到三品仅分为正从两档,四品到九品在正从的基础上还分上下两级。

其次是散官,这在唐代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唐代的散官被认为是一个官员的本品。本品标志着一个官员的身份,而且在唐代前期,官员的俸禄也是依据其本品发放。《旧唐书》介绍了本品的来源,基本上都是凭借其家庭出身背景以及个人的贡献,得到本品以后则根据"劳考"谋求上位,劳考指的就是为官的年资。散官是代表身份、等级、资格的品阶称号,正一品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历来不受封,因此实际自从一品开始,一共是29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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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征战图

此外还有便是勋官,这是授予那些作战有功的人员,自上柱国至武骑尉一共是12个阶次,同时也被称作12转。《木兰辞》中有"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的说法,因此很多学者表明,虽然《木兰辞》是北朝的民歌,但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它至少是经过唐人整理的。

结束语:唐代的官僚制度继承了前代隋朝分权制衡的三省制度,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设立一些新的体制,其中有些一直延续到宋朝以后。严密有序的官僚系统推动唐朝内外事务的运作效率,对稳定繁盛的整体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唐六典》

《旧唐书》

《新唐书》

《唐国史补》

标签: 唐朝官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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