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末世王朝,其政权是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满汉官僚联合执政,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一个最高的程度。清朝政治制度仍是以皇权为核心,其制度既有中原传统王朝的共性,又有满洲民族特色,使其统治得以维系267年。在政治制度方面“清承明制”,清王朝在统一中国之后基本上沿用了明王朝所使用的政治制度。
清朝行政机构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省—府(州)—县)。
清朝中央政府文职包括:宗人府、内阁、军机处、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理藩院、都察院、翰林院、詹事府、通政使司、内务府、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太医院。
宗人府的首要职责是掌管皇族属籍,纂修“玉牒”(皇家族谱),宗人府还负责缮造皇族功勋官员的名册,凡是王公、将军以及一般宗室、觉罗的议处、议叙都由宗人府办理。
清朝没有宰相,清朝内阁的主要官员定为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均为正一品。内阁大学士自定为正一品后,遂成为有清一代最高的官员,犹如历代的宰相,地位极为尊崇。每一大学士均有殿阁头衔,如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等,被尊称为“中堂”。
军机处是清朝官署名,也称“军机房”、“总理处”,是清朝的中枢权力机关。主要职能是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性质上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皇帝秘书机构。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等。
礼部是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
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
理藩院是民族及外交机构,是清朝政府统治蒙古、回部及西藏等少数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
清朝都察院设官与明代相仿。以右职为总督、巡抚的兼衔。下设有经历厅、都事厅、值月处、督催所,负责办理文移、翻译等行政事务。
清朝翰林院置掌院学士两人,满、汉各一人,从二品。翰林院的职权,基本都是文书工作。给皇帝讲课,编纂书籍,翻译文书,主持科举考试等。
詹事府詹事主要从事文书工作。比如给皇帝讲解经书历史,充当顾问,接受皇帝咨询、记录皇帝言行,还要留在尚书房听候任命。尚书房值班,科举考试殿试,詹事府詹事要负责阅卷。
通政使司,它的主要职责是收纳各省题本,校阅后送交内阁。
内务府掌宫廷事务,为皇权,皇帝负责。皇家事务无所不包。
大理寺主要是掌刑狱案件审理,大理寺的职权是:平反全国刑名案件,与刑部、都察院为“三法司”。
太常寺主要负责礼乐、郊庙、社稷之事。
光禄寺是负责宫廷内外筵席事宜,它主管外廷宴会和祭祀。
太仆寺主管京师之外的皇家马匹和牧地。
鸿胪寺主管朝廷礼仪、朝会和宴会。
国子监是唐至清时期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又称“太学”或“国学”。为国家培养人才。
钦天监职能为掌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
太医院负责贯彻皇帝的医药诏令,大夫的征召、选任、罢黜,医官差派,皇室医疗服务,医生大夫培养教育,负责医书修撰。
清朝武职:侍卫处、銮仪卫、骁骑营、步军营、前锋营、护军营。
清朝侍卫处,管理皇帝侍卫、亲军,守卫皇宫,引导官员觐见,稽查皇宫出入,清朝銮仪卫是负责掌管皇帝皇后车驾仪仗的机关,负责皇帝出行仪仗及其保管,皇帝的保卫工作。骁骑营是清廷八旗主要的基本军事组织,驻防在京畿和各省。前锋营,皇帝的警卫部队之一。护军营清朝时期任宫廷禁卫,皇帝出巡,担任护从,驻跸则保护御营。步军营是清廷京城的卫戍部队和治安机关。
清朝京师官制:府尹、五城御史、知县。
府尹:清朝时期于京师顺天府及盛京奉天府各设一人,正三品,总判府事。五城御史:掌稽查地方,厘剔奸弊,整顿风俗。知县:管理一县行政事物。
清朝地方行政包括: 省—府(州)—县 。清朝各省官制: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道员。总督:统管一省或两三省的军事、行政大权。巡抚:是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布政使:主管一省的财赋及人事。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刑名,是省级最高司法长官。盐运使:不仅管理盐务,还兼为宫廷采办贵重物品,侦察社会情况。道员:清代各省设道员,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
清朝府州官制:知府、知州。知府主管一府行政事物。知州是各州行政长官,主管以州事物。
清朝县官制:知县。主要管理一县行政事物。
标签: 清朝官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