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仍记得,少年时读到希腊神话中美狄亚的不幸时,是如何的震惊。
伊阿宋千辛万苦地来到科尔喀斯,要取其传国之宝金羊毛,国王的女儿美狄亚看上了伊阿宋,不惜一切帮助心上人,背叛了国家和父亲,为伊阿宋取得了金羊毛,并且与他一起逃走。幸福的生活只勉强维持了十年,伊阿宋抛弃美狄亚和两个儿子,去和科任托斯城的公主格劳刻成亲了,并把美狄亚驱逐出境。美狄亚悲痛万分,杀死了国王和公主,当着伊阿宋的面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最后伊阿宋也中了诅咒死去。
古希腊神话向来盛产悲剧,既赞美和讴歌人性,又深深地看到人性的弱点。人总是与命运之神在抗争,这种挣扎就是人的高贵所在。
——之所以把这个老掉牙的故事又抄了一遍,是因为我疑惑,这种女人,放在古希腊是个震撼人心的悲剧,要是放在古代中国呢?嘿嘿。对这样的贱货,其中任意一条罪过,都够枪毙十分钟的;几条都犯了,那就早应该锉骨扬灰,踏上一万只脚让她永世不得超生了。怎么会有人为她淌一滴泪?
如果不信,接下来我想讲一个相反的、幸福的例子。汉武帝的姑姑、岳母窦长公主。
窦长公主在她的丈夫堂邑侯陈午死了之后,看中了董偃。显然,这是一种很不对等的关系。窦长公主又称为窦太主,此时已经过五十岁了,而董偃才十八岁。甚至更早的时候,十三岁的董偃因为跟着妈妈进入公主家,就被窦太主看中了,收留在府里,教他读书计数相马御射。他温柔可爱,也足够聪明,很快,被太主收用过的董偃就在王公贵族中间很吃得开了。
有一些细节可以看出窦太主对董偃的用心。窦太主为了替董偃谋求长期的发展,让他散财结交士人,命令掌管府中金帛的中府官说:“董君支出的财物,一天中黄金不足一百斤,钱不足一百万,帛不足一千匹的,不需要禀告我。”董偃还听从别人的劝告,让窦太主把自己的长门园献给武帝,以讨得武帝的欢心。武帝很高兴,窦太主更高兴。既是因为取悦了皇帝,更是欣慰情郎有出息。
为了找机会向武帝推举董偃,窦太主装病,引得武帝亲自到太主府中探视。窦太主在府中回请皇帝。武帝还未坐定,就说:“希望见见主人翁。”太主和董偃赶紧告罪,武帝不仅免了他们的罪,还下诏赐予衣帽让他上殿。从此,董偃就被称为“主人翁”,更加贵幸,天下无人不知,赛狗跑马踢球弄剑之徒,全都聚在他身边;从此,董偃能跟着武帝驰逐射猎,斗鸡赛狗,寻欢作乐。
汉武帝所说的“主人翁”一词,也颇耐人寻味。因为姑姑的位号是太主,它是用“主人”来修饰“翁”的复合词,本意是指“女主人的男人”。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中国的史书里,爱情总是讲得特别的脏。通篇都是权力和利益的交换。永远都是“宠幸”、永远都是“谋官”,不管是男强女弱,还是女强男弱,它剔掉了所有荷尔蒙的气息,留下的全是政治。
从窦太主的一生来看,实则极为聪明,懂得进退。早期用计搞掉栗姬,背后左右着废立太子,直把年纪小小的阿娇扶上皇后的宝座;中间懂得巧妙地停调景帝、梁王与太后之间的关系,不伤感情、不损利益;现在又能为董偃谋一份长远的前途,可谓费尽心力,姿态作足。最后,还能荣耀终身,安然退出,更是绝无仅有。窦太主和董偃之间的感情,其实没有太多可指摘之处。
窦太主已经算史官笔下留情了。昭帝时的盖长公主和丁外人之间的感情,被《史记》、《汉书》一写,就成了谋权篡位的奸夫淫妇了。
为什么我要把这两个隔着十万八千里的故事放在一起讲?同样是公主,她们的恶毒程度,给美狄亚塞牙缝都不够!可美狄亚得到了同情和眼泪,盖长公主和窦长公主们,却要在史书中一再被鞭尸。
当然,人不是人,而是社会关系链上某个不得谮越的棋子的时候,越位了,可不是就“臣罪当诛”了?
东方朔的看法,基本上就能代表历史对窦长公主和董偃的审判:武帝准备在宣室设酒宴招待窦太主,并派谒者引董偃进宫。东方朔反对:称董偃不该跟太主同居,破坏男女风化,不该劝导皇帝出去玩之类的——这三条罪,证明董偃当诛,不能让他入宫。
男未婚女单身,住在一起,按哪条罪该砍头呢?东方朔的解释是:规矩不能坏,淫乱会演变为篡逆大罪的。没想到吧,那个传说中放浪不羁的东方朔其实是个道德控。武帝只好说:“好吧。”下诏停止了在宣室设席,酒宴改设在北宫,引董偃从束司马门进宫,为此束司马门改名柬交门。这件事之后,在武帝面前,董偃失宠。
看吧,在中国的社会秩序规定中的,叫“宠幸”;在社会秩序外的,叫“淫乱”。男性做来天经地义的事,女性尝试就要天打雷劈么?
窦长公主薨,葬在她身边的人不是她的丈夫陈午,而是董偃。
美狄亚哭诉自己的悲哀时说:“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女人算是最不幸的。”我得改一改最后的一句:“我们中国的女人算是最不幸的。”因为,别人连恶毒都是悲壮,你们连幸福都只是苟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