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18似年8月29日,中英两国签订了《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
共十三款。其主要内容有:
1•宣布两国之间的战争结束,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狀态。
2。清朝政府要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 商”),准许英国在通商口岸派驻领事,以及准许英国商人及其家属在那里自由居住。
3。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用于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 用于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用于偿还商人的债务。并且要再4年内缴纳所有赔款,倘 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清政府要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5。清政府要废除原有的公行自主的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6。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需与英国商定。
7•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的“诉讼之事”,规定“英商归英国自理”。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的签订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管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 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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