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第一,人殉制度。
商周时期的人殉制度,是历史局限。
而大明朝恢复已经废除了1500年的人殉制度,简直骇人听闻。
第二,特务统治。
大明朝是人类古代历史上,唯一一个建立特务法统的国家。
古今中外,有特务机构不奇怪。但建立特务法统的,只有大明朝一家。
大明朝的特务统治,不仅仅规模庞大,大明朝不仅仅建立了名目众多的特务机构:如锦衣卫、东厂、西厂、内厂等。
更重要的是,为特务系统确立了法统地位。
具体特点为:
1,这些特务机构都是享有公开合法的司法权的,可以根据他们的需要逮捕人犯,加以刑讯、判决。
这是和其他特务机构不同的。人类其他特务机构,虽然也享有司法权,但是这些司法权都是暗中进行,是没有合法性的。
当案件要公开时,依然要移交合法的司法机关进行侦查、判决。
而大明朝就没必要,特务机构直接就有公开合法的所有司法权。
也就是说,在正常的司法体系之外,自成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
2,而这个特务司法体系,权力和地位又是无条件高据于其他司法体系之上的。他们只听命于皇帝一人。
3,其他司法体系,还遵循分权原则,如大明朝有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各有其权力范围。有一定的制衡。
而厂卫特务司法系统,则囊括所有司法权,完全没有任何制衡。
4,其他司法体系,至少表面上,都必须遵循公开原则:法律要公开,审判要公开,案件详情和结果要公开,判决结果和理由要通知当事人。
但是特务司法体系,他们完全秘密司法,他们遵循什么规则是保密的,他们的审理和判决也是秘密,案件详情和结果也是秘密的。
可以说,地狱里面阎王判案,都要当面告诉当事人自己为什么会被这样判。而特务司法体系这不需要,他们秘密判决后,直接执行。当事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执行了。
第三,公开把大臣当奴隶。
帝制社会,大臣本来就是皇帝的奴隶,皇帝要杀就杀、要打就打、要骂就骂。
但是,人类其他政权,至少还知道表面上要维护一下大臣的体面,所谓刑不上大夫。因为皇帝毕竟是需要依靠官僚阶级来进行统治的。
但是大明朝根本不管这些。
这是人类历史最肮脏黑暗的朝廷文化。
第四,疯狂屠杀。
历史上皇帝屠杀功臣,所谓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这个不难理解,也不稀罕。
但是大明朝的肮脏残酷之处在于:
1,无节制地屠杀。
你声称那些功臣都是欺压老百姓的虎狼,杀掉有利于廉洁。这个可以有。
但是你为什么要诛连那么多,一个大案杀掉几万人?
而且,举朝功臣,都被诛杀殆尽,只剩下一个汤河,还有几个伯。难道这些被杀的,都是残民以逞的有罪之人么?
难道大将军徐达,刘伯温,宋濂这些人也是贪官恶棍么?
所以,替大明辩护,说什么诛杀功臣是为了朝廷清廉,为了百姓,完全是一派胡言。
明成祖诛杀方孝孺,一次杀十族,创造人类纪录。
这些无节制的屠杀,不仅仅是中国历史最黑暗的一页,也是整个人类历史最丑恶的一页。
2,残酷的杀法。
动不动凌迟、剥皮。
不仅仅朱元璋是这样,整个大明朝都是这样。
挽救了大明的于谦,被弃世。
明末袁崇焕,救援了北京击退皇太极,却被凌迟处死。凌迟处死后,他的肉还被一片片卖掉,让北京人吃掉。
崇祯皇帝当朝十三年,杀死大臣无数。
临死前,依然不知反省,还念念不忘抱怨:朕非亡国之君,诸臣皆亡国之臣,文臣皆该杀。
第五,疯狂迫害妇女。
汉人女性缠足,就是大明朝开始推广普及的。结果,让整个民族一半人口成为残废。
更为严重的是,妇女被迫害的结果,自然也就是连累了子孙后代也变成奴才废物。
第六,终极思想扼杀。
中国历朝历代,皇帝都想方设法对思想进行扼杀。
但是大明朝达到极致,取得了终极成果。
大明朝规定科举只考四书五经,文体只能用八股文,四书五经的注解只能用朱熹的。
将人类知识压缩到最低限度。结果导致整个民族成为畜生一样的群落。科举官员不过是一群识字的牲口,而广大百姓这是会说话的牲口。而皇帝则是这群牲口的王。
这种思想扼杀的结果,竟然也危害到朱元璋自己的子孙。明朝灭亡时,朱元璋子孙有百万人。但是都是一群猪狗一样的人,一旦丧失特权庇护,除了被人拉出去杀,没有一个是有用的。
看看大汉朝高帝刘邦,子孙后代英雄辈出。
西汉亡了,有刘秀崛起。
东汉亡了,有刘备崛起。
大明朝亡了,百万子孙只能如猪狗一样,被农民起义军,被满清,宰杀殆尽。
摘自凯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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