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朱翊钧,年号万历,是明王朝的第十三位皇帝,生于1563年,死于1620年,于1572年即皇帝位,在位48年,是明王朝所有皇帝中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
朱翊钧即位后不久,任张居正为内阁首辅(宰相),张居正针对当时的一些弊政,大胆改革,励精图治,施行了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新举措。在张居正任内阁首辅(宰相)的十年间,万历朝是极为强盛的,当时国泰民安,“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互市饶马,乃减太仆种马,而令民以价纳,太仆金亦积四百余万。”(明史•卷213•列传第一百一•张居正)
张居正死后,万历帝亲政,不久,便开始了他怠政的荒唐生活,明王朝开始走下坡路,《明史•卷21•本纪第二十一•神宗二》中“明之亡,实亡于神宗”的说法是极为精辟到位的论述。
那么,张居正的死亡时间、万历的亲政时间、怠政原因及怠政时间是怎样的呢?
一、张居正死亡时间及万历亲政时间
2006年9月2日,阎崇年先生在央视百家讲坛“明亡清兴六十年”系列讲座“万历怠政”中对于张居正的死亡时间及神宗(万历)亲政时间做了如下表述(原话录之):“……,但是,万历十二年,1584年,张居正故去了,这一年很重要,就是前面讲的袁崇焕诞生也在万历十二年,就是1584年。张居正故去之后,万历皇帝开始了亲政时期。”
阎崇年先生所讲的张居正的死亡时间及万历亲政时间是错误的,那么张居正究竟卒于何时?根据《明史•卷20•本纪第二十•神宗一》的记载:“(万历十年六月)丙午,张居正卒。”所以,张居正死亡的确切时间应为万历十年六月丙午日,即:公元1582年农历6月20日,而不是阎崇年先生所讲的“万历十年,1584年”。
阎崇年先生所说的“万历十年,1584年”是怎么回事呢?这一年发生了哪些与张居正有关的事情呢?根据《明史•卷20•本纪第二十•神宗一》的记载:“(万历十二年)夏四月乙卯,籍张居正家。……秋八月丙辰,榜张居正罪于天下,家属戍边。”也就是说这一年的四月抄了张居正的家,八月将张居正的罪责公示于天下,家属戍边。显然,阎崇年先生错认为“居正之死”和“抄家示罪”都是发生在万历十二年(1584年)的事,在分析怠政原因之“摆脱戒尺”时所说的“所以张居正一死,万历皇帝下令抄了张居正的家”是错误的。“籍张居正家”时,张居正去世近两年矣。
关于万历的亲政时间有学者认为是在万历六年,即:公元1578年,根据是明史李太后列传中记载的:“六年,帝大婚,太后将返慈宁宫”这句话。他们认为,万历即位之初“居正请太后视帝起居,乃徙居乾清宫”,由穆宗陈皇后及万历生母李贵妃(李太后)主持政务,到了万历六年(1578年),“帝大婚”,太后由乾清宫搬回慈宁宫,结束了临朝时期,此时,万历帝便开始了亲政时期。
笔者认为以上的说法是不确切的,此时一直到张居正死时,朝中的大权是集中于张居正之手的,对此,曾被张居正逐出朝门的兵部侍郎汪道昆在对张居正的总结中已有过论述:“张公之祸是在所难免的。这个中缘由,乃因张公欲有所作为,必揽大权在手。而这大权非是别人,乃当今天子之权!”所以,阎崇年先生所讲的“张居正故去之后,万历皇帝开始了亲政时期”这一分析是正确的。因此,张的死亡时间与万历的亲政时间是统一的,但是,因阎崇年先生搞错了张居正的死亡时间,所以在万历亲政的时间问题上也就错了,万历亲自过问朝政的真正时间应为万历十年,即公元1582年。
二、怠政原因
在同一期节目中,阎崇年先生对于神宗(万历)的怠政原因做了如下分析:“万历怠政原因很多,重点我讲四条,……”。四条原因是“摆脱戒尺、居功自傲、没有竞争、身体有病”(详细讲解略)。
笔者认为还有两点非常重要、不得不说的原因,分别是“泄恨报复”和“言官忘本”。
1、泄恨报复
万历帝5岁时就被父亲明穆宗批准读书,这在明王朝的历代皇子中是一特例,张居正就是他的老师。《明史•卷213•列传第一百一•张居正》载“居正最后入,独引相体,倨见九卿,无所延纳。间出一语辄中肯,人以是严惮之,重于他相”,张居正行事端正,充满智慧,甚得两太后倚任,尊称为张先生。每当万历犯错时,常把张居正搬出来说事,时间久了,使万历帝对张居正暗暗滋生了不满的情绪,《明史•卷213•列传第一百一•张居正》载:慈圣训帝严,每切责之,且曰:“使张先生闻,奈何!”于是帝甚惮居正。及帝渐长,心厌之。
神宗渐长,对张居正的专擅,更为不满,逐渐地由不满转变为恨,《明史•卷213•列传第一百一•张居正》载:乾清小珰孙海、客用等导上游戏,皆爱幸。慈圣使保捕海、用,杖而逐之。居正复条其党罪恶,请斥逐,而令司礼及诸内侍自陈,上裁去留。帝迫于太后,不得已,皆报可,而心颇嗛保、居正矣。
随着张居正为政时间的增长其越来越专擅,“诸内臣奉太后旨者,往往挟持太过”,“帝尝在西城曲宴被酒,令内侍歌新声,辞不能,取剑击之。左右劝解,乃戏割其发。翼日,太后闻,传语居正具疏切谏,令为帝草罪己御札。又召帝长跪,数其过。帝涕泣请改乃已”(明史•卷114•列传第二•李太后)。更有学者指出,在这件事上,李太后,曾令万历读《汉书•霍光传》,暗喻若万历再如此胡作非为将让张居正效霍光行废立之事。于是,万历帝对居正之恨深矣。
待到万历亲政后,被压抑太久的心情急于发泄,将逆反心理发挥到了极致,先是清算冯保,继尔罪张居正,更甚者,张居正要求做的,他偏不做,张居正执行的好的政策措施大多被废除,张居正任命的重要官员和将领被夺职。礼部尚书徐学谟,被劾党附居正,诏令致仕;辽东名将李成梁也被劾“附居正饰功”;兵部尚书张学颜疏辩成梁战功非妄,也因而被劾,自请致仕;驻守蓟镇的名将戚继光被调驻广州,抑郁而死。把当年张居正“因劝帝戒游宴以重起居,专精神以广圣嗣,节赏赉以省浮费,却珍玩以端好尚,亲万几以明庶政,勤讲学以资治理”(明史•卷213•列传第一百一•张居正)的话统统颠倒过来,做为泄恨报复的手段。
2、言官忘本
明朝言官谏官之设,本为对皇帝行诤谏,对各级官员实行监督和纠察。但自世宗议大礼以来,朝官与言官结纳朋比,相互攻讦,弹章成为彼此攻击的工具。张居正死后,言官又掀起风浪,自诩为君子,以指摘官员瑕疵为能事,致使有大功者不能受赏,有小过即被迫辞官,朝中纷争动荡,难以正常施政。
张居正实行新政,触及豪民权贵的利益,执政时已屡遭攻击和非议。由于他交通太监冯保,得到两宫太后的礼重,神宗也对他视如师保,对于他的专擅,言官多敢怒不敢言,但被张居正罢黜的反对新政的言官,却一直在伺机报复。
在本期节目中,阎崇年先生在分析怠政原因之“摆脱戒尺”时,说:“张居正一死,处理完了张居正之后,万历皇帝就处置冯保,把冯保发到南京,后来又抄了冯保的家。”对照笔者在“张居正死亡时间及万历亲政时间”的分析,很显然,阎崇年先生的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并不是“处理完张居正之后就处置冯保”,而是先处理冯保,因冯保案而涉及张居正。
据明史的记载,张居正死后当年(1582年)十二月,御史江东之弹劾司礼监太监冯保专擅威福、欺君蠹国及贪污受贿等十二罪,关连到张居正家人游七,并涉及居正。“太监冯保谪奉御,籍其家”(明史•卷20•本纪第二十•神宗一),安置南京。于是,各言官朝臣纷纷弹劾张居正。
万历十年(1582年),陕西道御史杨四知因上疏劾张居正“贪滥僭奢,招权树党”,神宗诏令“姑贷不究,以全终始。”万历十一年正月,南京刑科给事中阮子孝又上疏弹劾张居正“各子滥登科第,乞行罢斥”。首辅张四维上疏代辩,说“居正诸子所习举业,委俱可进。惟其两科连中三人,又皆占居高第,故为士论所嫉,谤议失实”。(《神宗实录》卷一三二)神宗不听,自批“都教革了职为民”。
明宗室荆州辽王穆宗时因奉道教被废。1584年4月,王妃奏陈张居正谋陷亲王,霸夺产业,势侵金宝。神宗命司礼监太监张诚前往荆州“籍张居正家,其长子礼部主事敬修不胜刑,自诬服寄三十万金于省吾、篆及傅作舟等,寻自缢死”。张居正死后调任刑部尚书的潘季驯上疏力救,诏留空宅一所,田十顷供养居正八旬老母。不久之后,潘季驯也被言官弹劾“党庇居正”落职为民(明史•卷213•列传第一百一•张居正)。
于是,自御史至给事中等言官群起上疏,弹劾张居正,并及居正荐引的官员,被张居正罢免又得复任的言官,自不免挟嫌报怨,新进的言官则以弹劾锋锐博取守正君子之名,冀得升进。内阁大学士许国连上三疏求去,说:“昔日颠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言官),党同伐异,罔上行私。”内阁诸臣与因首先弹劾冯保而为神宗甚为器重的江东之为首的言官,逐渐形成对立。
神宗为了泄恨而追查张居正,不免轻信弹章,言官诋诽之风因而难以遏止。言官由攻击张居正,进而攻击居正荐引的官员,又进而攻击新任的阁部诸臣。神宗亲政的几年间,言官的弹章纷至沓来,朝官的抗辩,接踵而上。这些奏章又往往是空话连篇,强词夺理,真伪混杂。年轻的万历帝,虽想有所作为,但陷入如此无休止地批览章奏和臣僚纷争之中,勤劳勇于任事者尚且烦难不已,况本就懒散的万历呢?其有心勤政而难以勤政了。
三、怠政时间
在同一期节目中,阎崇年先生将怠政的表现概括为“六做、六不做”。六不做是“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六做是“沉湎酒色、贪敛钱财、乱封滥赠、肆意挥霍、大兴土木、胡作非为”,认为万历帝怠政近30年(或20多年)。
阎崇年先生是把万历二十年(1592年),甚至更晚时候作为怠政起始年的。因为阎崇年先生在讲“怠政原因”之二“居功自傲”时,所说的三大征“平哱拜之乱、援朝抗倭战争和平定播州之乱”中,前两个事件均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才开始,而有因才会有果。
万历怠政是不是始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甚至更晚的时候呢?笔者认为不是这样,因为《明史•卷21•本纪第二十一•神宗二》有如下记载,(万历四十年)夏四月丙寅,南京各道御史言:“台省空虚,诸务废堕,上深居二十余年,未尝一接见大臣,天下将有陆沈之忧。”其中有“诸务废堕”“二十余年”一说,如果始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各道御史应该说“二十年”,而不是“二十余年”。所以,万历的怠政开始时间要早于万历二十年(1592年)。
另外,笔者认为阎崇年先生对怠政表现的概括是精辟的,但是,是不是一个皇帝该做的“六点”长期以来一次也不做才能被称为怠政呢?显然不是的,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万历都不是一个怠政皇帝了,因为,万历帝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召见群臣,亲自处理明末著名三大案之一的“梃击案”。“(万历四十三年)夏五月己酉,蓟州男子张差持梃入慈庆宫,击伤守门内侍,下狱。丁巳,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揭言张差狱情,梃击之案自是起。己巳,严皇城门禁。癸酉,召见廷臣于慈宁宫。御史刘光复下狱。甲戌,张差伏诛”(明史•卷21•本纪第二十一•神宗二),并下令将庞保、刘成秘密杖死,其余有关人犯发配边地,稳固了朱常洛的太子地位。所以,只要相对于最基本该做到的或者说最小极限来说,都不能做到,就可以称为怠政。
因此,笔者认为下面对万历怠政时间的分析更加确切:1582年,神宗(万历)年已二十,在张居正死后,遂亲自过问朝政,命内阁大学士张四维继任首辅,并亲自批答奏疏,此时的神宗鉴于张居正的专擅,有意收揽大权,削弱内阁,是企图有所作为的。但由于言官忘本,与朝臣互相攻讦,陷入臣僚纷争之中,有心勤政而难以勤政,亲政四年后,万历十四年,即1586年秋,自称“一时头晕眼黑,力乏不兴”,宣示免朝。这年以后,即以多病调摄为名,很少上朝,也不再召见大臣。奏疏仍由神宗亲览,却往往“留中”,不作处理(范文澜、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第八卷)。
如此说,万历怠政实超过30年矣!
神宗(万历)是幸运的,在他统治的前期,中国已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城市迅速地繁华起来,商品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物产日益丰富,贸易往来也快速地增加,并且还有一个锐意改革的张居正为他苦心地经营了十年,到他亲政时,明王朝处于一个比较昌盛、比较安定的时期。
但是,再繁荣再昌盛的国家也经不起这个贪财好钱、喜酒好色的皇帝的折腾,他的怠政和胡作非为给明王朝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地方上的布政使及提刑按察使共缺员七十多位,与现任管员数基本相当,各占一半;到万历三十年(1602年),中央九卿的主要职位空缺一半,有的部署无一人工作;到万历四十年(1612年),内阁仅余叶向高一人,六卿仅余赵焕一人,全国半数以上的府没有知府,而新科文武进士数千人,在京待命,无人安排。此时,从中央到地方行政机构处于半瘫痪状态,而神宗(万历)依然挥霍无度、横征暴敛,水、旱及蝗等自然灾害连年不断,财政枯竭,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人民的反抗斗争遍及全国。
神宗(万历)死前一年,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萨尔浒之战”失败,军事上的优势也消失殆尽,后金(清)与明王朝的军事实力对比发生扭转,由战略防守转入了战略进攻。
至此,明王朝的经济、政治、军事均已无优势可言,灭亡的厄运已经降临到了他的头上,神仙也已无力回天,便有十个袁崇焕也是徒然了,只不过延缓灭亡时间,徒增人民的痛苦而已。
正如明史所言:神宗冲龄践阼,江陵秉政,综核名实,国势几于富强。继乃因循牵制,晏处深宫,纲纪废弛,君臣否隔。于是小人好权趋利者驰骛追逐,与名节之士为仇雠,门户纷然角立。驯至悊、愍,邪党滋蔓。在廷正类无深识远虑以折其机牙,而不胜忿激,交相攻讦。以致人主蓄疑,贤奸杂用,溃败决裂,不可振救。故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岂不谅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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