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流传有很多典故,或是警戒世人,或是成为后世人学习的榜样。一般前者多是坏人得到惨烈结果,而后者多是忠孝礼义之士,得到好的结局。
不过历史上有一个人,他只是个平常人,却因为亲手活埋自己的儿子,美名传天下,以至于成为后世人效仿的榜样。活埋孩子,与我们的三观根本不符,更不符合儒家的“仁义”,为何成为榜样?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郭巨,出生在一个殷实的富贵人家,一家兄弟三人。他是长兄,父亲去世之后,家产应该拿大头,相应他也要赡养自己的老母亲。
但是在父亲去世之后,郭巨却选择将家产分成两份,分别给了自己的两个弟弟。而他和妻子两个人没留半子,独自抚养老母亲。
日子一天天过去,原本生活尚可的郭巨家渐渐贫困,甚至后来到了粮食不够吃的地步。夫妻两人孝顺,总是紧着老母亲的吃食。
后来郭巨的妻子生下一个儿子,老母亲对这个孙子十分疼爱,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剩的食物分给自己的孙子。
郭巨为此感到不安,认为自从有了儿子,就妨碍了自己奉养母亲。于是郭巨对他妻子说:“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
大致的意思就是家庭贫困,本来就难供养母亲,如今儿子还要分去母亲的食物,不如将儿子埋了。毕竟儿子以后还可以有,但是失去母亲却不可复得。
郭巨妻子自然舍不得自己的儿子,但是却又不敢违抗丈夫,只得哭哭啼啼的抱着儿子跟在丈夫身边。
当天真无知的婴孩躺在母亲臂弯,睁着大眼睛看他父亲的时候。他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挥动铁楸,挖坑准备埋了他。
郭巨挖坑大概三尺多的时候,坑中突然惊现一坛黄金,上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郭巨夫妻将黄金带回,可以让老母亲过好日子,同时也能养育孩子。此后郭巨不仅过上了富庶的生活,同时孝顺的美誉也传遍天下,也成为后世人效仿的榜样。
这个故事名叫“埋儿奉母”,又叫“郭巨埋儿”,在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都有记载。
这个故事成为当时孝顺的典范,但是倒过头来看,却是骨血的残忍成就了这份孝顺。
现实不是故事,如果真有人效仿郭巨埋儿奉母,那么当没有挖出黄金之后,会出现怎样的情况?那个刚出生,甚至还未来得及懂事的孩子就会被活生生埋进土里。
稚子无辜,生命等价,世上哪里有“儿子可再得,母亲不可再得”就牺牲儿子的道理?若是不能承担赡养母亲,抚育孩子的责任,郭巨为何要把家产全分给弟弟?为何要生下儿子?
再来说,郭母疼爱自己的孙子,如果知道自己可爱的孙子因此而死,她还能心安理得的享受饭食吗?
这典故,实在是错误的事例,根本不足为大家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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