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张青孙二娘为何有“三不杀”的规矩?(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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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沈团

  武松来到十字坡时问张青孙二娘二人:“你夫妻二位高姓大名?”

  水浒传中,武松已经对张青孙二娘这对很崇拜自己的杀人犯,很有好感了,想问问他们,“高姓大名”。

  菜园子张青道:“小人乃姓张名青,原是此间光明寺种菜园子。为因一时间争些小事,性起把这光明寺僧行杀了,放把火烧做白地。后来也没对头,官司也不来问。小人只在此大树坡下剪径。”

  菜园子张青原来在光明寺里种菜,也就是为了一些小事,就把寺庙里的那些和尚全杀了,又是一把火烧了整个寺庙,然后一个人就来到大树十字坡,当起了强盗,整天就只是打劫过路的客人。

  到这,也就明白了,又杀人又放火,这张青好猖狂。

  而这张青自己本人也知道,也承认了,他是因为一些“小事”,“性起”了,就把整座寺庙的和尚全杀了——这就是他们好汉的逻辑:不管大事小事,哪怕是鸡毛蒜皮般的小事,只要我不爽,性起了,就要杀人放火。

  张青说完自己杀人放火的光辉历史,张青又说起平常他酒店里的业务,很淡定的说道:“实是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小人每日也挑起去村里卖。如此度日。”说完,又把武松带到人肉作坊里去,只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场景极其恐怖。

  水浒中更过分的是,张青这两口子极其变态,居然还将人肉包子铺的事业做大做强,还开了人肉包子分店!

  在第三十一回,武松杀了张都监,出了城,在野外被几个小混混抓了,险些被做成人肉包子。

  武松刚要被做成包子,张青孙二娘就出现了,救了武松。

  这时武松疑惑道,不对啊,大哥你的店不是在十字坡吗?怎么城外面也有?

  水浒书上回复道:“原来这张青十字坡店面作坊,却有几处”。

  从这里看!杀人杀的,都开上分店了!店里的人肉包子,供不应求啊!这是要杀了多少人,才能把包子店做大做强啊!

  只要有客人来了,就把他们迷晕,杀了,切成肉块,当牛肉卖,做成包子卖。不只是在自己店里卖,还挑着去村里卖——要是你知道平常来村里卖牛肉的那个小贩,卖的全是人肉,你会不会吐一地?

  这时武松听了,也没什么反应,并没有大怒,更没有伸张正义,把这两个杀人犯给干掉。而是很淡定的样子。

  这不是废话嘛,这两个是崇拜我的粉丝,能杀他们吗?

  而这张青开店,讲究也不少,还有“三不杀”。哪三不杀呢?和尚不杀,妓女戏子不杀,罪犯不杀。

  请注意:这三不杀里面,并没有平民百姓不杀,也就是说,张青店子里的主要人肉来源,还是平民百姓!达官贵人总不可能放着城里的大酒楼不吃,来他这个偏僻又肮脏的破店里吃饭吧!

  罪犯不杀,很容易理解,大家都是一路人吗,就别互相难为了。妓女戏子不杀,则是害怕他们去戏台子上,说江湖好汉不英雄。

  为什么害怕说自己不英雄呢?其实不是害怕他们说自己不英雄,英不英雄的,只是个虚名,张青这种小人物应该不在乎别人说他不英雄。张青不杀戏子,主要是因为古代通讯不方便,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十字坡这么一个鬼地方,既然不知道,自然就很容易走过来被张青杀了卖钱了。但戏子不一样,他们要是在戏台子上到处乱说,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谁还敢走到这里来?这不就断了买卖吗!

  至于不杀和尚,嘿嘿,说的好听,看上去好像很有佛心,很慈悲的样子。如果真的慈悲,那还杀什么人呢?所以,说不通啊说不通。

  其实啊,不杀和尚,不就是因为和尚们整天吃素,身上没肉嘛!

  用鲁智深的话讲,和尚们过的日子,就是“熬的清水流”。和尚们一没钱,二没肉(整天吃素导致),杀了他们干什么?既不能卖肉,也不能劫财,白费力气。

  不杀和尚,主要是不值当。

  你看,后来孙二娘一遇上拿着两把好刀,看上去又胖又有钱的那个头陀,一下就把他卸成八块了。一遇上鲁智深这个大胖和尚,也准备把鲁智深迷晕了割肉——不是不杀和尚吗?错了,只是不杀又瘦又穷的和尚而已!像鲁智深,铁头陀这种有钱又胖的和尚,张青孙二娘是抢着杀滴!因为,这可是大好的买卖啊!

  张青表面上一看,盗亦有道,三杀三不杀的,挺讲究。其实让我这么一分析,嘿嘿。。。。

  不过那个头陀,确实可惜。张青说道:那头陀“有两件物最难得。一件是一百单八颗人顶骨做成的数珠,一件是两把雪花镔铁打成的戒刀。想这头陀也自杀人不少。直到如今,那刀要便半夜里啸响。小人只恨道不曾救得这个人,心里常常忆念他。”

  张青觉得这个头陀错杀了,很可惜,只恨自己没把他从孙二娘手里救出来。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头陀杀人杀的多,张青也崇拜他!

  这个头陀杀了多少人呢?明的,就有一百零八个。“一件是一百单八颗人顶骨做成的数珠”暗的,不计其数!杀的都快数不过来了!只知道连那两把刀,都快被他杀人杀的成魔了,大晚上的没人动它,它还自己叫,想杀人。

  这个头陀,杀一个人,就把他人顶骨弄下来,杀了一百零八个了,凑齐了一百零八个骨头,挂在脖子上,当作装饰品。就跟我们现在带金项链一样,极其猖狂,极其变态。

  你要是在大街上看着一个人戴着一串人骨头项链走来走去,你又是什么感觉?

  这样的人,张青觉得死了可惜。也只有这样的人,张青才会觉得死了可惜。

  对老百姓而言,这样的人,恨不得全死光了才好!

  说了这么多,毫无疑问,梁山好汉张青,孙二娘他们两个,所做的事情是绝对残忍的,不人道的。

  把人迷晕了抢人钱财,再把人做成人肉包子,这些事情不管是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绝对都是不人道的,是会受到强力谴责的。但偏偏在梁山好汉看来,这样的人,才叫好汉。

  后来,整天杀死无辜老百姓,用无辜百姓的肉包包子的张青孙二娘上了英雄好汉的聚集地梁山,既没受到排挤,也没受到鄙视,跟其余的好汉一样,都是亲如兄弟。像鲁智深这种嫉恶如仇的好汉,像武松这种专打天下不明道德的好汉,像宋江这样自诩热爱百姓的好汉,都没有一点点的鄙视张青。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大家是一路人啊!原来梁山上的朱贵酒店,就是专门负责杀人卖人肉的,大家都是一路人,乌鸦站了黑猪上,谁也别说谁黑,鄙视你做什么呢?鄙视你不就是鄙视我自己吗?

  像后来浪里白条张顺,去找神医安道全,在水上遇上了两个水贼抢劫了他。张顺就说道:“这两个歹人劫了我。。。。。。”

  别人在水上抢劫,就是歹人。张顺的哥哥张横在水上抢劫,就是好汉。为什么?因为他跟我是一路人。

  最后梁山大聚义的时候,山下有四路酒店,分别是:

  东山酒店:小尉迟孙新,母大虫顾大嫂——没卖过人肉。

  西山酒店:菜园子张青,母夜叉孙二娘——以卖人肉为生。

  南山酒店:旱地忽律朱贵,鬼脸儿杜兴——朱贵也是以卖人肉为生。

  北山酒店:催命判官李立,活闪婆王定六——李立也是以卖人肉为生。

  你看,梁山脚下,一共四个酒店,其中三个都是卖人肉的酒店!只要你经过梁山,或是在梁山附近吃点饭,那你就少说有3/4,75%的几率被做成人肉包子,这样的以前黁人,你还以为他们是好汉吗?

标签: 活闪婆王定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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