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朝代更替探讨(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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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朝代更替探讨

  Tony Deng

  关于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更替,流行的说法是由于专制制度造成的,小子对此颇不以为然。试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中国自赢秦以来确立的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经历了两千多年直至清朝方由西方的侵略而崩溃呢?中国独特的中央集权制度经历了如此长的时间,特别是清朝政治对中国巨大的作用,以及考察清朝灭亡的方式,恐怕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专制了事。

  中国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始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的秦王朝。秦朝为什么弃封建而置郡县?秦统一六国后,丞相王绾认为诸侯初灭,燕齐楚地方辽远,应封子弟为王,遣往镇守,得到群臣的赞同,秦始皇却不以为然,廷尉李斯力排众议,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秦始皇同意,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因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史记·秦始皇本纪》]这就是中央集权的根本理由,一句话,息兵争。

  秦朝靠法家思想成功,李斯是法家的重要代表人。按照法家的治理思想,人主是不必劳累的,如何驾驭部下,法家有一套理论,这种理论与现代的管理学很相似(参见下面关于现代管理学的介绍)。事实上,一个成功的企业经营者,是绝对不会象诸葛亮那样劳累至死的,也不必很明智,具备一般人的智力就足够了。我们不妨参阅一下《韩非子·主道》中是如何论证当人主之道的。由于对本文的论证有重要作用,小子不嫌其烦,抄录如下: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故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故曰: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故曰: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故有智而不以虑,使万物知其处;有行而不以贤,观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尽其武。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羣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故曰:寂乎其无位而处,漻乎莫得其所。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势,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虚静无事,以闇见疵。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知其言以往,勿变勿更,以参合阅焉。官有一人,勿令通言,则万物皆尽。函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保吾所以往而稽同之,谨执其柄而固握之。绝其望,破其意,毋使人欲之。不谨其闭,不固其门,虎乃将存。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弑其主,代其所,人莫不与,故谓之虎。处其主之侧为奸匿,闻其主之忒,故谓之贼。散其党,收其与,闭其门,夺其辅,国乃无虎。大不可量,深不可测,同合刑名,审验法式,擅为者诛,国乃无贼。是故人主有五壅:臣闭其主曰壅;臣制财利曰壅;臣擅行令曰壅;臣得行义曰壅;臣得树人曰壅。臣闭其主则主失明;臣制财利则主失得;臣擅行令则主失制;臣得行义则主失名;臣得树人则主失党。--此人主之所以独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

  人主之道,虚静以为宝。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是以不言而应,不事而善增。言已应则执其契,事已增则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赏罚之所生也。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以事则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明君之道,臣不得陈言而不当。

  是故明君之行赏也,暧乎如时雨,百姓利其泽;其行罚也,畏乎如雷霆,神圣不能解也。故明君无偸赏,无赦罚。赏偸则功臣堕其业,赦罚则奸臣易为非。是故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近爱必诛,疏贱必赏,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也。

  以上是法家关于领导者的论述,对全局的管理,作为补充,我们不妨看看现代管理学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国家的政府形式其实就是一个组织形式。在管理学理论中,组织理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古典组织理论,即金字塔形的层峰结构理论,是韦伯针对由超凡魅力来统治企业的观点并反对中世纪个人崇拜而提出的。二是新古典组织理论,此种理论是以层峰结构为基础,同时又吸取了心理学、社会学关于群体的观点,它的特点是: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上,相对地主张分权,使更多的人参与决策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从组织形式看,倾向于扁平形的组织结构,主张部门化。三是现代组织理论,它把组织看成一个开放的系统;认为组织是一个社会技术系统,要把技术同心理、社会因素结合起来;把组织看成一个整体系统,要解决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主张采取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也考虑非正式组织的存在。

  事实上,世上并无一种适应一切组织的结构。不管是哪一种组织体系理论,哪一种组织形式,现代管理组织都要充分发挥个人的智慧来创造整体的成就,所以不但要注意内部规律的交互作用,并且要注意环境的适应。现代管理组织就是一种系统结构,不但要注意功能系统,充分发挥人的结合力量,同时要注意人机系统,以及社会的、经济的、技术的各种系统的相互影响。

  在这种系统的概念中,气氛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组织气氛就是组织内部的一般人际环境。组织气氛影响激励、绩效和工作满意程度,因为气氛能够创造各种期望,即各种不同行为结果给人们带来的期望。他们指望奖酬、满意并且基于对组织气氛的感知,预期可能出现的挫折。这些期待都会产生期望激励模型中所阐述的激励效果。构成气氛的人的价值不同于组织中的经济价值,两者不可同日而语。经济价值主要是分配,而人的价值主要是增殖,是自我增殖,是存在于个人及组织内部的劳动态度和生活方式所创造的成果。构成有益气氛的典型因素包括:

  1. 领导质量;

  2. 公平奖酬;

  3. 适当的信任;

  4. 合理的工作压力;

  5. 上下的沟通;

  6. 机会;

  7. 工作使命感;

  8. 合理的控制,机构和行政管理;

  9. 责任;

  10. 雇员参与。

  一个有效的组织行为系统运行的结果是对生产活动的激励。这种激励的效果应该超出人们的平均选择水平,它推动问题的解决而不是制造问题。同时,在经理和工人之间要建立起两种关系,一种是彼此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一种是共同合作,有利于双方的关系。应该由人支配权力,而不能由权力控制人,挟权以制人的路是走不通的。总之,待人之道在于不折不扣地把人当做人来对待。

  在近100年来管理实践中,组织行为根据各个特定历史时期经历了四种模式:

  一、独裁专制型。独裁专制型的组织行为模式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后来成为工业革命时期最为盛行的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所依据的是权力,进行指挥的人必须有指挥的权力,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违必罚。这是一种依据权力做靠山的负向激励,是对雇员的威胁。独裁专制型管理模式对于完成作业任务毕竟不失为一种有用的方法,对此我们不可求全责备。实际上这一模型生存于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整个过渡时代。人们在这种观念指导下,创造了推动美国文明的动力工业。它硕果累累,但也弊端丛生,是以极其高昂的人性损失为代价的。

  二、经济保健型。在处于独裁专制之下的工人,虽然对老板嘴上不说什么,可心里却满怀积怨。因此,开明的厂长,会改善工人的处境,使他们的工作生活得到保障。如果能够做到消除愤懑、平抑积怨、改善条件,工人们会更加喜欢工作。总之应该改善人们生活质量。在二十世纪开始的30年间,福利计划演变成为工人提供安全保障的福利金制度。业主、工会、政府都开始注意工人的安全保障需要。组织行为的经济保健模式开始得到应用。成功的保障方法有赖于经济财力。经济保健方法的应用,必须导致雇员对组织的依赖,而不是为了一个星期的面包不得不去依赖老板,对组织依赖程度的增加意味着对老板人身依附程度的减少。经济保健模式在管理实践中强调的是经济奖酬和福利待遇,工作保健因素在工人心理上变成了占主导地位的因素。获得经济保健条件的雇员,虽无衣食之忧和免受缺乏安全保障之苦,但是并未由此而获得有力的激励,与厂方的合作只能做到过得去,不会比专制管理下更富于生机。

  三、支持帮助型。这一模式源自朗西斯·里克特(Rensis Likert)的支持关系原理。这种模式的应用全在于领导而不取决于权力和金钱,通过领导和管理活动创造一种气氛。这种气氛有助于推动雇员的成长,并能为组织的利益完成力所能及的工作。领导者认为对组织的要求敷衍塞责、消极对抗并非工人的天性,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工作中的不利气氛造成的。如果管理者提供一种适当的机会,雇员自然会克己尽责,奋力工作。因此管理人员优先考虑的应该是支持雇员成就业绩,而不是单纯地提供物质福利等一套经济保健措施。支持帮助行为不是一种要求货币投资的行为,而是反映在如何对待人的方面的一种管理工作作风,帮助员工解决问题完成任务是管理者的一种天职。在拥有高级技术的发达国家,支持帮助组织行为模式的应用卓有成效。因为这种模式更符合高层次需要。对于不发达国家,这一模式可能是不够理想的,因为那里的需要结构往往处于较低层次,社会条件也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异。

  四、协同合作型。这是支持帮助型模式的引申,集体中的协作涉及具有同一目的的每一个人。这是一个集体概念。在实验研究及性质相似的环境中应用这种模式特别奏效,并且正在逐渐推广应用于其它工作环境。协同合作型模式在工厂和办事机构中虽有所应用,但不易发展。因为这种模式不适于比较严格的环境条件。大凡没有固定的工作程序、知识密集和比较自由的工作环境中,更适于随机权变的协同管理并可大有用武之地。而在严格的环境条件下往往采用其它模式进行管理比较成功。协同合作模式的成败取决于通过管理行为使雇员有一种参与感,觉得自己是有用的、不可或缺的。管理人员也认为在为组织而工作,从而易于接受并十分重视自己在组织中的任务和作用。管理者被看作是同自己一样的服务人员而不是颐指气使的老板。协同型模式的管理取向是协作,管理的职责就是指导、协调有效的协作。雇员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协作。人们勤奋努力,作出成效并不是由于奉行管理者的指示,也不是出自担心检查人员的检查,而是基于一种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自觉义务。一种以高标准的工作质量以取信于他人和公司的义务感。协同型模式给雇员造成的心理效果是自我约束、自我要求。如同足球队员为了整个球队取胜而自觉遵守比赛规定和训练标准一样,为了完成协同任务而严格要求自己。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就总体上来说并非完全如此,但这样一种自我实现意识必将促使人们以相应的热情勤奋工作完成任务。

  把现代管理理论与法家思想相比较,我们看到两者之间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的相似性。所谓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就是充分调动部下的积极性,要达到这个目的,无非就是建立良好的组织气氛,法家没有说得这么明确,然而历史上的明君时代无不是支持帮助型与协同合作型组织行为的典范。明君所需要做的事,只是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以事则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明君之道,臣不得陈言而不当而已。从总体上看,法家的方法是上面四种组织形式的综合,只是法家更强调君主自身的权力不能被人剥夺而已,要借鉴这种理论,只要抛弃君主的概念,与现代管理理论非但无冲突,反而更具传统性。

  还有一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考察从古典到现代的管理理论,对雇员的管理也从重视物质鼓励到重视精神鼓励,从着重外在的制度规范到着重内心的合作支持,我们应该从中体会到某种哲学的道理。这与我们在理论上重视人的价值,在实践上偏向用金钱物质引诱人的积极性有着根本的区别。事实上,按照中国的传统,对一个人看得起比赏赐他大量的金银珠宝更能让其死心塌地为你服务。

  按照法家的理论,皇帝不必暴露自己的喜好去亲自干涉具体政务,只要驾驭好群臣就够了。因此,秦朝的官制,在中央是设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手,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是分权制衡的组织形式。皇帝可以干涉,也可以不干涉具体的政务,通常的看法,没有不嗜好权力的个人【秦始皇就独揽了大权】,皇帝也不例外,所以历来有开明专制的说法,明君则治,昏君则乱,认为这是中央集权制度无可避免的痼疾,即所谓周期率的问题。这其实也就是上面所论述的法家强调君权的问题,历史环境就是如此,法家也不能超越历史提出无君的概念,它只能对君主解释如何无为以及无为的好处,但从理论上看,法家理论中的君主与管理者实无不同,君权不可夺,管理权也不可夺。根据历史事实研究,其实在中央集权体制下的皇帝,权力并非如传闻或想象中那么至高无上或不可制约,下面就根据历史事实及结合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来研究这个问题。

  在中央集权体制下,中央政府的作用有四点:(一)保持政治的统一。即在邦域之内,不容有第二个政权存在,不许公然称尊,与皇帝对抗。而在事实上,一个地方自擅的政权,无论何时,都是存在的,不过或大或小而已,大致是治是小,乱时大。(二)保持法律的统一。团体或个人的权力,不被当时法律所承认的,即不许其存在。例如家长虐待家人、族长处治部族、土豪劣绅私设法庭等,明为法所不容,事实上也是置诸不问的,由于各地方的习惯,很可能与法律冲突,但也仍然有以尊重地方习俗为由而公然承认的。(三)在经济上保持一定限度均衡。如救济水涝干旱、抑制兼并奢侈之类,但往往有名无实。(四)提倡文化。如设立学校。[吕思勉:《中国文化诊断续说》,1946年]

  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秦始皇焚书坑儒在历史上的作用了,既然采取了中央集权制度,那么为国家确定规范的思想(文化)就是必须的,这既不是秦始皇的暴虐成性或李斯的阿谀奉承,而是从思想大混乱的战国过渡到统一帝国的现实客观需要,也是法家理论合乎逻辑的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在肯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前提下,同时又承认历史人物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甚至重大的影响作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修订本),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二版]在历史的必然趋势下,秦始皇采取了具有他个人特色的统一政策。

  八年后(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齐人淳于越进言:“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当时唱颂歌的周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问群臣对此有什么看法。丞相李斯回道:“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而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

  次年,由于为秦始皇求仙药的方士有诽谤之言,又相邀逃亡,秦始皇大怒:“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史记·秦始皇本纪》]

  在徙天下豪富十二万户以后五年的秦始皇三十一年,秦朝颁布法令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范文澜:《中国通史》,第二册,人民出版社1978年6月第5版]地主阶级凭借这个命令,不仅得以合法占有土地,而且可以用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所谓贫富的悬殊,就是这种阶级对立的关系。董仲舒谓:古者税民,不过什一;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 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颜师古注云:下户贫人,自无田,而耕垦豪富家田。十分之中,以五输本田主也]。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汉书·食货志》]董仲舒说的不单是秦朝的事实,也是汉武帝时代的事实。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矛盾的对抗和非对抗,从社会整体上看,归根结底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人际关系中的表现。[《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修订本),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二版]事实上,这才是导致中国历史周期性现象的根本原因,而不是专制中央集权制度。

  秦始皇想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做完一切要做的事,好让子孙世守,二世三世传于万世,传之无穷。所谓“常职既定,后嗣循业”,就是他的唯一愿望。要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内,完成如此庞大的事业,就使秦朝的统治具备了急政暴虐的特征。秦始皇在完成统一事业的同时,也造成了秦朝倾覆的条件,秦始皇在世时,他的统治已经在崩溃,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秦帝国的败亡,全部的原因简直可以归结为一点,就是剥削人民太甚,是典型的专制暴政,迅速灭亡是很自然的事。

  有人会说,这不证明了专制是行不通的么?但是,下这结论的人可能忘了,秦朝与明朝一样,是中国历史上比较特殊的两个朝代,其败亡尽管一个快一个慢,然而它们都是因专制暴政而败亡的【关于明朝灭亡的原因在后详述】,秦后的汉与明后的清,都吸取了秦朝和明朝的教训,在同样的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下,却坐稳了几百年的江山。这也同样证明了一点,制度形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人如何利用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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