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猛男---小说味、传记体--系列历史人物超强阵营、超大画卷

犀牛历史 32 0

  第一本《绝对猛男:成吉思汗大传》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发行

  序言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首流传在中国北方茫茫草原上的歌谣,既粗犷又豪放,还非常古老。然而,它的生存能力实在太过于强劲,经受了风霜的洗礼,甚至超越了历史;它既不夸张也不渲染,仅仅用白描的笔束,让你哪怕置身于豪华的城区,一听到这首歌谣,眼前光怪陆离的景象立即幻化,变成了豪放、蛮荒、苍凉、粗犷的草原。

  公元12世纪,在这个人烟稀少、遍地荒凉,某些地段甚至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居然诞生了一位征服横跨亚、欧两大洲(近五分之一个地球)的人物,他的英勇善战、他的赫赫战功,他领导下的蒙古骑兵,为世人仰慕,代代传讼,无数人祟拜,也让他的敌人闻风丧胆。

  因为他,他的家族被世人冠以“黄金家族”的称号,在历史学家眼中,他的代号是四个字:一代天骄。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样一位如此伟大、如此卓越、如此成功的人物,是如何从那片蛮荒的草地里走出来的呢?

  这段历史的缘起该从成吉思汗的父辈说起。

  第一章 富二代的不幸遭遇

  1、老爸拦路劫色

  成吉思汗的父亲名叫也速该。蒙古人的名字不好记,你就称他小也也行。小也长大成人之后,干起了蒙古勇士的职业。

  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或蒙古国,也有类似的职业,这些人每天的工作就是遛遛场子,摔摔跤,不但锻炼了身体,还在比赛中赢得荣光;在他们的周围,总少不了一群祟拜他们的粉丝。而且,无论走到那里,都没有小痞子敢来跟他们这样的人搅局。

  那年头,这个职业就没有那么好日子过了。每天的工作,就是准备打仗,而且,不单单是准备,过不了三五天,打仗的事就找上你了。各个部落之间,不是我打你,就是你打他,反正没个歇的时候。别人放假,他的手里还得拎着刀子,准备去砍人;别人回家过年,他还是不得歇,准备随时出征。那日子过的,差不多就是刀口上滚、马背上混。

  这位小也同志虽然年纪不大,还没有结婚,却已经是身经百战,老有杀人的经验了。与他的同事不同的是,小也作战还特别勇敢,被大家推举为蒙古部乞颜氏的军事首领。(是的,相信你也注意到了“推举”这两个字,我没有用错词。那个时候当领导,不是凭关系走后门,完全是来硬的,谁的力气大,谁的胆子大,谁杀的敌人多,大家就推举他当领导),

  值得骄傲一把的是,小也同志不久就有了一位漂亮的老婆。这女人,可是当地翁吉剌部的美女,名字叫诃额仑,又称月伦夫人。这位夫人,给小也生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相信你也猜出来了,其中的一个儿子,就是后来的成吉思汗。好了,现在说她的儿子还早,让他在后场准备准备,现在还轮不到那小子上场。

  得继续说说我们的这位小也同志,他的这个漂亮的老婆,不好意思,不是用明媒正娶的方式娶过来的,而是完全用暴力的方式抢过来的。不过,小也同志不但没有感到不好意思,反而还为之骄傲和自豪。当然,在草原上过生活,什么都讲究抢,骑着马结队到别的部落,去抢别人的东西,那就太正常了。抢个女人,对于男人来说,在草原上,也属正常不过的事,以至成了当时当地的风俗。看到漂亮的女人,趁她还没有结婚,迅速抢过来,变成自己的老婆,想想看,那也是很痛快的事,只是,要知道,抢别人的东西,那可没有什么好果子吃,尤其是在别人结婚的那天下手。不久他就要尝到这个玩法的痛苦了。不过,他现在正在高兴,毕竟,抢正在穿着嫁妆的花姑娘更加让人刺激和兴奋。

  那天,小也同志独自人一在斡难河边的岸上放鹰捕猎,这天似乎运气不咋的,虽然他有着鹰一样的眼睛,却没有找到一只小猎物,连只平时也能看到天上飞的小鸟、草里钻的小兔子,今天也不知躲到那里去了。

  或许就象我们打牌一样,手气不好老是输钱的话,桃花运不料却来到了。就在他为着猎物的事郁闷时,他发现,前方不远的地方,正有一部马车不紧不慢地赶过来。在那马车的边上,还有一个小伙子,骑着他的马儿紧紧地挨着马车赶路。

  这个骑马的小伙子叫赤列都,是附近的篾儿乞部的。今天是他结婚的好日子(遗憾的是,当他走到小也同志的跟前时,他的好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

  他刚刚从翁吉剌部的斡勒忽家过来,车上坐的,正是他新娶来的新娘诃额仑。

  新郎新娘这会儿正有说有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憧憬。这样的一对新人儿,在无边的草地上这么放马小跑着,也真是浪漫无比,想想看,今天晚上可是新婚的生活,那味儿要多甜蜜有多甜蜜。

  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就在他们车轮碾过的草丛附近,一双老鹰一样的眼睛,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今天打扮得非常漂亮的新娘子。

  小也同志看过的女人也不少,可是,唯独这一次,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美若天仙、如此勾魂索魄的人儿。

  他恨不得立马就冲过去,一把把她抢过来,变成自己的老婆。

  不过,这小也虽然是勇士,浑身有力量,这个时候头脑还算是清醒的。他望了望那骑在马背上的赤列都,看那圆鼓鼓的身段,那粗壮的胳膊,一定也是个勇士。他敢于一个人带着新娘在草原上赶路,如果不是艺高人胆大,在这荒凉的地带,那也是脑子进水了。

  小也不是傻子,他明白,凭他一个人的力量,要是一对一地格斗,准是难分胜负,万一被那小子打败,岂不是空欢喜一场么。

  打仗老有经验的小也,这时把他的作战经验用在这事上了。他立即翻身上马,飞也似地跑回家去,他要找上几个帮手。如果能弄来十个勇士,个个手里举着刀,不把你弄死,也把你吓死。这就是打架的规律,人多就成势,势大就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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