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是中国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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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条约》是中国赚了?

  最近,我听有人说《南京条约》是中国赚了,

  《南京条约》签订的时候,是这样的情况:

  1,英国人已经打到了南京,切断了运河,粮食已经无法运到北方,

  2,为了跟英国人打仗,按茅海建考证,大清是花了4000万两了。

  现在,要你再花2000多万两,还有一些所谓“无关紧要的要求”就能重开运河,英国人就会撤军回家,就问你签不签?

  一个大家都会承认的事实是,不签可能吗?不签就会继续打下去,然后会有多大的损失?我们也拒签过不平等条约啊。一战我们是战胜国呢还,拒签不平等的凡尔赛公约,青岛还不是一样被从德国转交给了日本。不签会怎样,然并卵啊。

  而签呢?你花了4000万打我打输了,我封了你家的路叫你赔2000万,再给我一个后花园,你家的税收我来决定,怎么算都不觉得是赚了。

  两者都是赔呀。不能因为损失更少就是赚了啊,我们只能说是在选择最优解,所以南京条约就其本身而言,它是一种止损行为,将损失降到最小。而不是赚了。

  比如,协定关税呀这些,紧接着的《黄埔条约》又是领事裁判权,诸如此类。这些危害,可能从短期看不出来。如果说列强真的只是来要钱的,那虽然感情上过不去,也就算了。然实际上拿钱是其次,打开中国国门获取更多利益(主要是市场和原材料)才是关键。

  然后,我们看不论当时西方列强他们是怎么想的,他们得到了多少利益,而看我们的情况,这些不平等条约在强加给我们割地赔款的屈辱之外,也将一些现代的观念、制度强加给了我们。让我们开始睁眼看世界了。不然,可能中国还要晚多少年才真正开始睁眼看世界,而那时候就不是这几个条约的问题了,可能还会亡国。由此,你就得出不平等条约是赚到了。也不对,因为这条约本身是件坏事啊,打个比方,你父母双亡,你不能因为父母双亡而使变得你更加独立,更加坚强等种种好处而说父母双亡我赚到了,是个好事。一码事归一码事,你赚到了是因为你后来应对危局做出的改变,变革。并不是因为你父母双亡你才赚到的,这是两件事。

  所以对于传统中国而言,关键不在于列强的损害多大,而是在于我们用一种怎样的方式应对这种冲击。

  打了败仗不可怕,关键是对败仗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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