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1]给日本;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二万万两);
●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彼此的最惠国待遇;
●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主要内容有: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外国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叙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中国人民有巨大的能量,支付了亿两赔款,都是用血汗换来的。
如今,换来的是一堆废止,随时印刷的美元,而失去的是血汗和资源。
以一两白银80元计算,现在的储备1.5万亿*8(未贬值之时)/80=1500亿两 而且不断贬值下去,一年百亿两白银赔给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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