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真实的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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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开中国农民起义的滥觞之后,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可谓前仆后继、不绝如缕。小规模的就不用说了,大规模的就有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唐末的黄巢起义,元末的红巾军起义,明末的李自成、张献忠起义,清朝中后叶的白莲教起义和清末的太平天国起义。一部浩浩荡荡的二十五史,可以说与农民起义结下了不解之缘,中国历史上几乎每一个王朝的灭亡,都伴随着一场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因此,要真正解读中国的历史,离开了对农民起义的解读绝对是残缺的。

但是要真正解读农民起义,却是一件相当棘手的事情。由于农民起义本身所具有的浓郁的政治色彩,对它的解读就必然会受到现实政治的影响,甚至可能会被打上深深的政治烙印。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农民起义一直被冠以“匪乱”、“流寇”的恶名,即使那些依凭农民起义发迹的王朝,总要改写自己曾经的发迹史,进而为以后镇压可能出现的新的农民起义正名。到了现代中国,由于受马克思史学观的影响,对农民起义的评价可以说是发生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一改过去诋毁农民起义的态度,转而以歌颂的态度评价农民起义,以致于20世纪50、60年代一代史学大师陈寅恪的“唐灭于黄巢起义”的观点也受到激烈的批判。真可谓是沧海桑田,世事难料!

那么撇开政治偏见,历史上真实的农民起义究竟如何呢?这同样决非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让我们先还原几副历史画面,再从这些画面中捕捉一些信息吧!

  画面一:黄巢起义

  据新旧《唐书》记载:黄巢军队所过之处,百姓净尽,赤地千里。黄巢占长安,其部属“杀人满街,巢不能禁”。待到官军反扑时,一城百姓完全站到官军的立场上,“巢怒,纵兵屠杀,流血成川,谓之洗城”。又黄巢率领全军围陈州近一年,数百(一说三千)巨锤,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俘虏,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并称之为“捣磨寨”。陈州四周的老百姓被吃光了,就“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衮等数十州,咸披其毒”。

  画面二:朱元璋和他的起义军

  元人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中记载过这样一个细节:“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这里所说的“淮右之军”即朱元璋的农民起义军。以朱元璋建国后残杀功臣以及以剥皮酷刑对待犯人等行迹可知上述细节决非夸张。

  细节三:李自成、张献忠起义

  1628年(崇祯元年)陕西的大饥荒弄到人相食的地步,正是这场空前的大灾难拉开了明王朝灭亡的序幕。李自成的大顺军的战马饮的是俘虏的血,马饮惯了血,对水不屑一顾。上了战场,战马一闻到血腥味,奔腾嘶鸣,眼睛发红,简直像狮子一样。大顺军打下安徽桐城,百姓箪壶食浆,以迎义师。一农民在城门口拦住几个大顺军战士,向他们讲述自己的苦难,一个大顺军小头目说:“哎呀,你既然那么苦,何必活在世间?”就把老农杀了。

  1644年阴历八月初九张献忠陷成都,张献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过了,停止大杀,仍然每日小杀百馀人以树威。欧洲传教士利类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圣教入川记》记载,张献忠每日杀一二百,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十万,亦不算多。清军一来,他就逃了。在大军逃离成都前,更是对成都实行残酷的“四光政策”,尽杀蜀人,从老百姓到军队家属(老弱病残)再到他部队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后连早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剐杀之列,剐杀后制成腌肉以充军粮。

  张献忠每屠杀一地,还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打下麻城后,他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山,带着他最心爱的一个小妾去参观。小妾笑着说:“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小脚放在顶端,就再好也不过了。”张献忠笑咪咪地说:“你的脚就最秀美。”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山尖”上。张献忠兵败溃退,更是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上有孕者,刨腹验其男女。对怀抱中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

  画面四:太平天国起义

  洪秀全领导太平天国起义,义军在起义后的六年中,不过牺牲4千余人;然而内讧中的1856年,洪秀全利用韦昌辉杀害杨秀清及亲信6千余人,两个月总共杀了文武官员2万人。后来又利用石达开来天京靖难,凌迟处死韦昌辉,将其尸体寸磔,割成许多块,每块皆二寸,挂在各处醒目的栅栏处,标上“北奸肉,只准看不准取”的字样,真是厉害之至。“洪杨之变”导致了十几万人被杀。

  在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的历史画卷中,上述几个细节只能算是冰山一角。但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从这几个不乏鲜活的历史细节中,我们还是不难看出农民起义对社会带来的巨大破坏,尤其是给社会底层的民众所带来的伤害尤为惨烈。对此,元人张养浩就有过极为精确的概括,他的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所揭示的是普遍的历史事实。鲁迅先生在《灯下漫笔》等文中,也表述过相近的观点,他说每逢王朝末世乱军四起之时,人民连做奴隶的资格都没有,官来了,他们属于匪,匪来了,他们又属于官,彻底丧失了生活空间。完全可以说,中国历史上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不但没有丝毫起到推动历史进步的作用,而且把中国历史不断推向更黑暗的深渊;每一次农民起义都使社会生活中潜伏的各种丑恶陈渣泛起;每一个凭农民起义建立的新王朝,不但承袭了旧王朝的各种规章制度,而且往往变的更专制。

  但还有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没有解答,那就是这种对历史进步几乎毫无贡献、只会更大规模地伤害民众的农民起义为什么在历史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而且每次都有无数的民众参与其中?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百姓无法生活下去,只能铤而走险,用鲁迅的话说,就是想做奴隶而不得,只好冒着生命危险做乱民。从这个意义上看,农民起义确实有其合理性,它的发生也确实有其正当性,但这种正当性并不意味着它就具有必然的历史进步性。可以说正是这种为了活命铤而走险的简单目的性使农民起义不可能有进步的思想做指导,更不能与“不自由毋宁死”那种革命相提并论。完全可以说,农民起义的参与者几乎全是出自一种原始的动物性的生命冲动。这种冲动本来具有极大的破坏力量,更加上它被那种别有用心的政治流氓所利用,其破坏性就更加无法估量了。

  即使用今天的历史眼光来看,中国历史上所发生的那一次次农民起义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作为今人,决不能因为它有发生的历史必然性,就认为它就必然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同样也不能以其目的的合理性(其实目的也不见得完全合理)来掩饰其手段的残忍性和结果的破坏性。因为这种推论不但不符合逻辑,而且很可能对现实的历史处境产生误导作用。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矛盾日益凸现的今日中国,认真总结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很有必要性。无论是富人阶层,还是穷人阶层,都要认识到暴力的破坏性,争取用和平的方式化解存在的矛盾,尤其是当权者,一定要认识到潜在的社会矛盾,积极改良社会制度,调节公民收入,尽量缩小贫富差距,化解已经开始沉积的社会矛盾,否则,悲剧的重演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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