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庚曾经向臣民宣布“颠越不恭,暂遇奸宄”为重罪,这是商朝刑法打击的重点叫吧均互杂继围,凡有犯者,斩尽杀决不留遗类。
所谓“颠越不恭”,就是狂妄放肆,不守法纪初调构草形变,不敬国王。所谓“暂遇奸宄”,就是危及政权,犯法作乱,凡乱起于外者为奸,起于内者造道汉培衣队渐划行分现为究。商朝对奴隶和平民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统治的行为的惩罚,是极其严远一酷的。
商朝也有不孝罪,《吕氏春秋》中引《商书》说“刑三少画讨入律改酒百,罪莫重于不孝”。传说,伊尹放逐太甲的原因之一,就是太甲不明居丧之礼。商援夏法,不从王命罪即构成灭族大罪防维叶督欢。
除此之外商还有“不吉不迪”罪行态晚京部界红余单治。不吉,就是不善;不迪,就是不循正道办事。另外,“舍弃穑事”也是刑法够们胜尼象充协规定的罪名。商朝的罪名明显多于夏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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