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一共七次。 郑和下西洋分别到达的国家有:占城、爪哇、真腊、旧港、暹罗、古里、满剌加、勃泥、苏门答刺、阿鲁、柯枝。 大葛兰、小葛兰、西洋琐里、苏禄、加异勒、阿丹、南巫里、甘巴里、兰山、彭亨、急兰丹、忽鲁谟斯。 溜山、孙刺、木骨都束、麻林地、刺撒、祖法儿、竹步、慢八撒、天方、黎代、那孤儿、沙里湾尼和不刺哇国。 宣德九年(1434年)六月,王景弘受命以正使身份率船队出使南洋诸国。回国时,苏门答腊国王遣其弟哈尼者罕随船队到北京朝贡。不久,明宣宗去世,明英宗继位。 正统元年(1436年),明廷遣回古里等十二国使臣。 一说,辅政大臣还曾于该年以明英宗的名义命南京守备太监王景弘停罢采买营造 ,这与《明实录》原文有出入。 但无论如何,下西洋已然落幕。天顺二年(1458年)至三年(1459年),太监福安几次向明英宗派陈奏自下西洋停罢后珍珠、黄金等奢侈品不足,并曾请求派官员下西洋采购黄金,为明英宗所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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