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和北洋政府向外国借款以应付国内财政危机,他们拿什么偿还本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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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和北洋政府向外国借款以应付国内财政危机,他们拿什么偿还本息呢?

(民国首任国务总理唐绍仪)

晚清和北洋政府向外国借款以应付国内财政危机,他们拿什么偿还本息呢?

(袁世凯与各国公使)

谢邀,现在就以民国初年,孙中山担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以及袁世凯北洋政府时期的几笔借款来分析。基本上,借款都必须有担保抵押,而中国政府拿来担保抵押的自然是拥有的优质资产和收入来源,比如优质国有企业,以及关税,盐税等。

1909年,英法德美组成了著名的四国银行团,专门负责对接中国政府的大额政府贷款,核心金融机构和是汇丰,东方汇理,德华,花旗等外国银行。

南京临时革命政府成立后,财政拮据,进行了多次对外贷款接洽,著名实业家“南通状元”张謇就任临时政府实业总长后,以自己主办的江苏铁路公司出面,和日本大仓组建立了三百万日元借款合同,以上海至枫泾的铁路资产为担保,其中50万给了江苏都督程德全,其余250万给了南京临时政府财政总长陈锦涛。

另外,袁世凯在北京就任大总统之后,北洋政府的财政状况也很窘迫,新任国务总理唐绍仪出面和四国银行团开始谈判,后者答应在三个月内垫款700万两救急,此时,袁世凯还大方地从中拿出200万,通过上海汇丰银行给了南京临时政府,算是一份南北议和,两府合并的见面礼,这笔垫款以轮船招商局所有的商船为抵押。

然而就在此时,北京的北洋军因欠军饷而发生兵变,这个事件的直接后果就是,四国银行团感觉中国政治局势不稳,终止了后续垫款的支付,并暂停借款谈判。

此时,一直苦于无法进入对华借款银行团的沙俄出手了,以华比(利时)银行出面,与唐绍仪开始接触。华比银行的后面,则是大名鼎鼎的华俄道胜银行。

在俄国的斡旋下,唐绍仪与华比银行驻华负责人德弗斯开始谈判,最终达成了一笔高达1000万英镑的商业借款,相当于白银一亿两有余,换算成大洋,也有1.4亿元,几乎等于当时北京政府岁入的七倍,宣统时期前清朝廷岁入的70%多。

然而此时袁世凯和唐绍仪一方面和华比银行继续谈判,一方面和四国银行团中的美国财团代表司戴德开始勾兑,没想到兵变结束后,四国银行团对袁世凯北京政府的前途转为乐观,不仅同意继续垫款,还同意立刻重开谈判,另外,袁世凯为了安抚四国银行团,还和四国银行团达成了一个君子协定,不接受银行团以外国外金融机构的借款。于是,一个借款问题,不仅构成了唐绍仪和袁世凯的矛盾,也让北京政府的信用产生了裂痕:

1912年3月14日,唐绍仪不等袁世凯点头,就命令度支部和华比银行签约,根据合约,华比银行立刻支付100万英镑,实际到账79万英镑,担保物是京张铁路,折合800万两白银,其中230万两跟着唐绍仪到了南京,作为遣散南京周边革命新军的费用。

这一下,惹火了英法德美四国,四国公使直接找到袁世凯,指责袁世凯纵容唐绍仪违背了君子协定,与华比银行借款,更严重的是,既然是政治借款,就应该有明确的用款方案和预算,以及各项款项使用的监督机制,唐绍仪带到南京的230万两,以上措施一项也没有,所以后来四国公使提出,日后所有中国政府之大宗政治借款,必须由四国银行团选派审计组进驻监督,用于借款的抵押品,也必须由四国选派专业人士进行管理与改革。

对于这种条件,财政窘迫的北京政府自然也没什么调价还价的余地,于是同意了六国(四国加日俄)银行团的要求,签订了垫款章程,银行团宣布从5月开始,分三次给予北京政府900万两的垫款。唐绍仪因借款事件,上任三个月后即黯然去职。

第二年,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和北洋政府代表于1913年 4月26日在北京签订了善后借款合同21款和附件6号。借款总额2500万英镑,年息5厘,按84%实交,47年偿清,本息共计67893597英镑,以盐税、海关关税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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