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人说,满清入关屠杀一亿人,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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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但这个话题太沉重了。

先从官方数据来看吧:天启6年全国人口5165万,顺治12年1403万,顺治18年1913万。(以上数据出自梁方仲先生《中国历代户口、田地》)。损失了约四千人丁,汉人总体减少了三分之二。请注意:单位是“丁”,这个不是人口数量,而是一个纳税单位,可不是指一个人而是一家人!!!!

更重要的一点是很多人都忽略一个重要数据 ----时间轴!

如果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原建州卫指挥使、大明龙虎将军努尔哈赤叛明屠抚顺开始,至康熙七年(1668年)迁海结束开始复界止。正好五十年,50年间内的战乱、屠杀、暴政.........这期间人口的出生、增长、屠杀又是多少?一直到康熙24年(1685)全国才2034万,我估计在50年间损失人口还不至1个亿!!!!

下面细说下:

网上有人说,满清入关屠杀一亿人,大家怎么看?

一、辽东“杀穷鬼”

后金攻入辽沈地区后,辽东汉人愤起反抗,遭到屠杀。陷开原“城中士卒尽被杀”,下铁岭“士卒尽杀之”,据史载:“闻十三站等处,杀辽人之不顺者,又执少壮、夺妻子,是以啸聚林莽山谷间。”后金占领辽阳和广宁之后,控制了汉人聚居地辽河东西广大地域。女真族正式成为这里的统治民族。努尔哈赤曾为反抗明朝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政策而起兵反明,在夺取辽东统治权后,又对辽东汉人实行了民族压迫政策。

 第一,强令“剃发”。努尔哈赤每攻占一个汉人聚居的地方,就下令“剃发”。后金汗袭破抚顺,李永芳剃发投降。努尔哈赤以“剃发”作为汉人降顺后金的标志。但强令“剃发”,改变汉族人民的民族习俗,侮辱汉族的民族尊严,必然引起了汉族人民不满。如镇江汉人不“剃发”、拒降顺,努尔哈赤派武尔古岱额附、李永芳福将率兵前往镇压。他们先宣布“汗谕”,对拒绝“剃发”投降的汉人进行威胁利诱,随后驱骑挥刀,将拒不“剃发”归降的男人惨杀,并俘获其妻子一千余人。努尔哈赤将这些俘获人口,分赏给官兵为奴。许多汉人宁肯自缢而死,也不愿“剃发”降顺。据朝鲜史书记载:“开元城中最多节义之人,兵才及城,人争缢死,屋无虚梁,木无空枝,至有一家全节,五、六岁儿亦有缢死者。”

 第二、夺取土地财产,满族贵族、八旗官兵等,分占田地,建立田庄。努尔哈赤汗谕:“计丁授田”,将许多所谓“无主之田”,按丁均分,每丁授粮田五日、棉田一日。大量汉民田地,被分而占。努尔哈赤汗谕设立田庄。每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编为一庄。备御以上,给庄田一所。而官将实占田庄,“多至五十余所”。努尔哈赤对辽东人民还不放心,令女真人与汉人在村屯同住,粮食同吃,牲口草料同喂,以加强对汉民的监视和控制。致使许多汉人田宅被强占,粮食被掠夺,人身受凌辱,妻女遭奸污,造成民族隔阂。他为防范汉人,又下令禁止汉人制造、买卖、携带和收藏弓箭、撒袋、腰刀等武器。他甚至连死心踏地降顺后金的李永芳也不相信,怀疑李私通汉人。李永芳遭到后金汗的呵斥,其诸子也被大贝勒代善捆绑看禁。

 第三,大量迁民。努尔哈赤为对辽东汉民加强控制,防止叛逃,曾多次下令迁徒辽民。如二月初四努尔哈赤即强迫广宁等九卫居渡过辽河,迁往辽东。锦州二卫的人口迁往辽阳,右屯卫迁往金州、复州,义州二卫迁往盖州、威宁营,广宁四卫迁往沈阳,蒲河和奉集堡。除大规模地迁徒人口外,零星迁移,经常不断。

被迁地区的汉人,头一天得到迁移汗令,第二天就被驱赶上路。西起大凌河东迄鸭绿江,南自金州北至蒲河,河西居民前往河东,城镇居民迁往村屯,扶老携幼,扫地出门,城郭空虚,田地抛荒,哭声震野,背井离乡。稍有眷恋者,即惨遭屠杀。仅大贝勒代善在义州一次就杀死三千人。被驱赶的移民,男子遭鞭挞,妻女遭凌辱,老弱填沟壑,童婴弃路旁;白天忍饥饿赶路,寒夜露宿荒郊。他们被迁往陌生的村屯,无亲无友,无房无粮。命大户同大家合,小户同小家合,“房合住,粮合吃,天合耕”。这既扰乱了辽民的安定生活,又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被迁居的汉人,或为“记丁授田”的民户,或为“按丁编庄”的壮丁。无论是前者或后者,都被降作后金的农奴。

 第四,清查粮食。后金本来粮食就不足,大量迁民后出现粮荒。努尔哈赤为筹措粮食,除派夫役搬运明仓粮谷外,还派人清查辽民的粮食。他下令汉人要如实申报所有粮谷的数量,然后按人口定量。他不许汉人私卖粮食,要底价卖给汗的官衙。汉人缺粮食,向官仓购买,每升银一两。粮食极为短缺,如杀耀州乔姓,得粮十三石一升,分给驻据当地的蒙古男丁,每人只得半升。辽民因缺粮食,饿死的人很多。粮食不足始终是努尔哈赤最头痛的问题之一。为解决粮食问题,天启四年即天命九年(1624)正月,努尔哈赤再命普遍清查粮食。对汉人的粮食,逐村逐户清查,全部进行登记,委派诸申看守。规定:凡每口有粮五升,或每口虽有粮三、四升但有牲畜的人,算作“有粮人”,每口有粮三、四升而并无牲畜的人,算作“无粮人”。努尔哈赤命将“无粮人”收为阿哈。不久,下令将各地查送的“无粮人”全部杀死。

  天启三年(1624年)正月,努尔哈赤下九次 汗谕,清查所谓“无谷之人”,并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最后于正月二十七日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天启四年(1625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 “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满文老档》(上)第八函 太祖皇帝天命九年正月至天命十年十一月

第六十册 天命九年(1624年)正月

“初五日,遗书前往量粮之诸大臣曰:‘奉汗谕:赴英额、赫彻穆、穆奇、玛尔墩、扎库穆抚顺、铁岭诸路之五牛录额真,著尔等不得与五牛录之人分离,共同查核五牛录之汉人。凡一口有诸申斗六、七斗者,准其居住。一口有五斗者,或所去之人有牲畜者,经核计若可以生活,则准其居住之。计之不敷者,则计入无粮之人数内。并将无粮之男丁数,人口数,造册奏汗,以听汗令。’”第六十一册天命九年正月至六月“二十七日,选派人员前往各处,杀无粮之汉人。”

第六十六册 天命十年(1625年)八月至十月

初四日,齐玛纳、苏纳哈来报:塔拜阿哥获男丁四百人、户人九百口。阿拜阿哥、巴布泰阿哥获男丁二百人,户人六百口。(原注:所谓获男丁及户人者,乃掳自东部沿海之部。)

汗曰:“我等常泰养汉人而汉人却置办棍棒不止。著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各往其屯。去后,分别屯中之汉人。常言道:豹子好辨,人心难测。为恐尔等听信奸巧之言,当以中正之心察辨之。凡以彼方所遣奸细之言,煽惑本地乡民者,皆属非我保举之官,或原为明官、今已革职之书生,大臣等人。此等之人皆另行甄别正法(原注:正法即杀之。”)

诸贝勒曰:“众汉官,著尔等各带近亲前来,远亲勿带,以免其妄领财货使尔等脸面无光。”八旗大臣分路前往,下於各屯堡杀之。

据史学家推算,1600年辽东都司本土的土著汉族人口不会低于378万,而且自16世纪末开始明朝朝政腐败外加上关内连年天灾大批关内汉族纷纷移民当时气候地理条件都不错的辽东都司谋生,甚至辽东都司以北的奴尔干都司都出现了大批的蛮子城(汉族城镇),这一点可以参见《奴尔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从中可以推算出1616年之前辽东的汉族人口不会少于400万。

这400万人估计除了几十万人成为包衣外全部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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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扰华北

满清军多次破关攻入华北,不为攻城略地只是烧杀抢掠以破坏明朝战争潜力。如崇德三年(1638),清太宗发布伐明命令,以睿亲王多尔衮为奉命大将军,豪格、阿巴泰为副出兵。绕北京至涿州,八分其军,沿太行山、运河,由京西至山西,所向披靡。按满清自己修纂的《明史》所载,这次清军一共侵占过北直隶和山东的七十多座城池,就按最少的来算,一共七十一座城池。其中根据多尔衮等人的自供,只有八座城池是属于投降的,按照清军凡是反抗必定屠城的规矩(实际上,有时候就算投降也照屠不误),至少有63座城池被屠,其中有被屠杀一百万人的济南。康熙《昌邑县志》卷一《兵氛》:“本年十二月,清兵数万围昌,至十六日城破,官民杀戮一空,尸积重叠。好义者每街二十余步即聚尸五七十为堆,加房木引火于上,炎焰上腾,腥风扑地,惨不可言。”

仅公元1638年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掳掠去的汉族百姓就达到了462300余人;公元1642年,清军再次深入明境,俘获百姓人数高达36900余人。 也就是说:清朝入关之前,满洲统治者经明朝境内俘获的汉族百姓不下于一百万人。

据史学家推算,每一个被掠出关的汉人背后至少有十人被杀。(要知道清军只掳掠青壮男女,老弱皆杀之。从山东走承德一线出关步行至沈阳,沿途不知要倒毙多少!)起码有上千万人被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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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屠城

崇祯十二年(1639年)正月,清军攻入关内,济南府境内,清军大肆屠城,济南府大约一百万人被屠杀。

畿南之屠:五千人被残杀。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昆山之屠,不想再提了...........

嘉兴之屠:按当时人口来推,可能约五十万余人遇难。

江阴八十一日:全城只有五十三个人幸免。

常熟之屠、金华之屠:大约有五万人被屠杀。泾县之屠:大约有五万人被屠杀。赣州之屠:大约有二十万人被屠杀。同安之屠: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

平海之屠:被屠杀的无辜百姓具体人数不详。

南昌之屠:事情记载在《江变纪略》里,此书是清朝政府查禁的重点,在乾隆四十四年被明令销毁,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攻城前强征周边百姓挖掘壕沟、修筑土城“溽暑督工不停晷,上曝旁蒸,死者无虑十余万,死即弃尸沟中,臭闻数十里,蝇鸟日盘飞蔽天。”又强迫俘虏在赣江上建造石桥“叠至与水面平,而后ㄌ船墁板,加土重栈为桥。死者又数十万。”入城后当又将居民屠杀一空.

邵武之屠:被屠杀的无辜百姓人数不详。

湘潭之屠:湘潭城中百姓几乎全被杀光,城中不满百人。

沅州也遭到纵兵杀掠。

南雄之屠、信丰之屠、蒲城之屠:大约有一万人被屠杀。

曹州之屠:

汾州之屠:大约有四十万人被屠杀。

大同之屠:全城只剩下5个重案犯。清朝派来的大同知府,上书顺治帝,称既然没有了苦主,就可以释放这5个人了。这份奏折,至今保存在第一历史档案馆。

广州大屠杀: 死难七十万人。

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奸。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曰到12月15曰,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   

顺治二年(1645)5月9曰,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危险记载下来的。

被害人数: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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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屠乡

史书只记载了对城市的屠杀,但要知道大多数人口是居住在乡村的,很多人都忽略了对农村的屠杀。只能尽量从史料中找寻一二了..........

 1、顺治十一年,清政府新任余姚知县赵守纪向百姓征粮。姚北云柯(今低塘街道历山一带)施、朱、马、陆等姓抗违不遵,却把粮食缴至由孙嘉绩、熊汝霖起事时推举的县令陈相才家。由是骚动杀官。清驻镇余姚都司赵承基提兵赴剿,乡民拥众二千余人拒之,以白布缠头,在三山所城外西北二里许朱马村格斗半日,官兵败走。时三山合所人皆在城上眺望呐喊。

清驻杭州大将军金砺下令调宁波官兵至云柯镇压,并屠三山所城。兵至,城中诸生潘时镇率耆民,执香跪迎,叩首泣诉,具言所城百姓并未参与反抗。清帅乃网开一面,从西门进,东门出,在城内仅杀一男子、一妇人。而云柯乡民则斩戮无遗,数当以万计。

 2、清军的三省会剿,到处烧杀抢掠,给江 西百姓造成了极大的灾难。时人张岱以亲身见闻记载道:“癸巳(1653,顺治十年)八月,余上三衢,入广信,所过州县,一城之中,但茅屋数间,余皆蓬蒿荆棘,见之堕泪。讯问遗老,具言兵燹之后,反覆再三。江 西士大夫,响应金、王,株连殆尽,言之可悯。及至信州,见立砦死守者尚有数十余处,而乡村百姓强半戴发,缙绅先生间有存者,皆隐匿山林,不见当道,文士有知名者不出应试。鼎革已十载,雒邑顽民,犹有故主之思,舍此以往,天下所无也。总之,千古节义,多出江 西庐陵、广信。”

 3、于七抗清:1661年7月,于七发动起义。为了找于七,清兵走到哪里杀到哪里,尤其是在牙山遍寻不着于七痕迹时,他们便将这份愤怒发泄到隐藏在山里的普通民众身上,数万名民众死于屠刀下,尸体遍野、血流成河,后来有人在牙山下建了一座亭子,取名“血灌亭”。在于七的老家栖霞,灾难也没有避免,于家大小人口中,被清廷满门抄斩50多人;受牵连的家族亲友被关、杀超过三千人 ;清廷围胶东,攻牙山,杀戮男女老幼和义军十几万人 。

聊斋志异·野狗: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公孙九娘: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

还有活跃在英霍山区、大别山、四明山、茅麓山等山区的抗清武装,清军在镇压时都是玉石俱焚,屠杀一空。

被害人数:.....................

五、掘黄河大堤

为镇压榆园军,1649年,顺治皇帝派兵部尚书张存仁兼山东、河南、直隶三省总督,指挥三省的满汉精兵围剿榆园军。张存仁在屡遭失败后,于1651年派其部将张瞻"使人阴纵火烧其林",把榆园焚毁。但义军仍利用地道周旋,清兵被打得晕头转向,死伤惨重,不敢近榆园半步。张存仁派张瞻"使人决黄河水灌之"。这就是历史上所说"隆荆决口",致使北金堤以南直至菏泽"皆为巨浸"(大水6年不息),至山东、河南多地化为无区,杀人以百万计,榆园地道亦全部被毁。

被害人数:以百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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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沿海迁界

顺治十七年(1660年)六月,清军厦门战役大败后,面对明郑军队无技可施。故于顺治十八年(1661)八月下达《迁海令》,具体内容是: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六省沿海及各岛屿的居民内迁三十至五十里,居民官兵全部迁移到界线以内,在沿海一带形成一个无人区。同年《迁界令》开始实行,清政府勒令东南沿海五省滨海三十里的边民迁离故土,并沿内迁三十里处开挖两丈余深、两丈余宽的壕沟,临沟筑起四尺余厚、八尺余高的城墙,每五里设一个炮台、二个烟墩、三十里屯兵。在内陆与海洋之间筑起了“长城”。并严令军民人等不得私出境外,违者处斩。

当时迁界时限只有三天,“尽夷其地,空其人”,不愿迁走的居民全部惨遭屠杀。而仓皇迁走的人也生计无着,一家家露宿野地,不得不卖妻卖子。实在没有办法的,只好合家饮毒,或上吊投河。南粤大地顿时死亡载道,一片凄风苦雨。粗略估算,仅粤东8郡死亡人数就有数十万。

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省的情况,“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阮旻锡《海上见闻录》中说“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

康熙四年,李率泰在遗疏中也说:“臣先在粤,民尚有资生,近因迁移渐死,十不存八九。”李率泰本身是清廷的官吏奴 才,他当然没有任何将情况故意夸张的动机。而且注意,这是他的遗疏,也就这些话只有在他明知自己快死的时候,才敢大着胆子写下来。所谓的“近因迁移渐死,十不存八九”,也就是百分之八九十的人民都死掉了,这对照前面屈大均所说的“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便可以知道并非夸张虚语。按照他们的说法,满清的沿海迁界是自从有广东这个地方来,生灵遭受的最大的惨祸,这话恐怕不仅适用于广东,也同样适用于整个中国沿海地区。

这个问题太沉痛了,要写下去还有圈地、投充、占屋.......还有新会女儿香..........不想再写了!!

这是炎黄子孙五千年历史上最沉重的一页,也是每个人都应该记住的一页。

标签: 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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