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群星闪烁的时代,诸子百家,相互争鸣,为中国的文化、思想做出重要贡献。之所以会出现“百家争鸣”,根本原因还是受政治因素的推动。
东周时期,礼崩乐坏,社会处于动荡时期。周天子的“老一套”已经失灵了,急需要一套新的理论来维持平衡。各诸侯国为了各自的利益,不得不招贤纳士,富国强兵。为了迎合各诸侯国的需求,许多贵族和士人就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解决方案,这才是“百家争鸣”的推动因素。随着时间的发展,各学派理论逐渐丰富,最主流的学说有4种,即:儒道墨法。其中,实践此书最多的学说,就是法家。而韩非是公认的法家学派代表。
一、为啥选法家注意,韩非只是法家的“代表人物”,法家思想并非韩非所创,法家思想最早可追溯到管仲、子产等人,在韩非子之前,商鞅、申不害等“大佬”早已名留青史。
韩非和孔丘、李耳等人不同,他是韩国贵族,有人称之为“公子非”,在春秋战国时期,“公子”这两个字不是白叫的,他代表着诸侯宗室子弟,正因为他身份特殊,所以他肩负的责任和别人不同。
战国末年的韩国,在“七雄”之中土地最小,国力最弱,韩非从小立志要帮韩国富国图强,后来,韩非拜荀子为师,学习“帝王之术”,当时,他还有个同学,此人就是李斯。
韩非在师从荀子期间,总结七国崛起的经验,他认为,诸子百家中真正能付诸实践,并且效果最显著的学术思想就是法家。当年魏文侯用李悝变法,迅速提高魏国国力;秦孝公用商鞅变法,让大秦从此脱胎换骨。韩国也曾在法家上尝到甜头,当年韩国之所以能跻身于“战国七雄”之列,全赖申不害推行“术”治,让韩国强大十余年。
韩非经历数载,融合了申不害、商鞅、慎到等人的思想,形成一套所谓“法、术、势”完整的法家体系,堪称集大成者。
二、生错了时代韩非学成归来,想凭借自己的学术思想对韩国实行变法,然而,他受挫了,因为他遇到的是韩桓惠王。
公元前262年,秦昭襄王派白起攻打韩国上党,韩国兵败如山倒,此后数十年,韩国一直在秦赵之间苟延残喘,韩非见到韩国日渐被削弱,十分不甘心,他上书给韩桓惠王请求变法图强,《史记》云:
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于韩王。
然而,韩桓惠王则认为,法家思想已经过时,而且当时韩国被几个大国挤在中间,外事尚且应付不过来,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埋头变法。韩非上书持续了5年之久,一直没有得到韩桓惠王的支持。韩非大失所望,开始埋头整理自己的著作。
韩国是山东六国中第一个被灭的,韩国的灭亡虽然可悲,但并不可怜,因为像韩非这样的大才并未得到重用,可见韩王识人不明。若韩非早生100年,情况或许完全不同。
三、秦王召我入咸阳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韩非得不到韩王的赏识,隔壁的秦王却早对韩非之名仰慕已久。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著作后,说了一句:
“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嬴政是何许人也,想要的东西,必须要得到。为了得到韩非,嬴政不惜对韩国软硬兼施。
这时,韩桓惠王在三年前已经去世,他的儿子韩王安怕秦国来找韩国的麻烦,索性派韩非以使者的身份出使秦国。这一年是公元前233年,也是韩非在世的最后一年。
韩非到达秦国后,得到嬴政的热情款待,韩非几次和嬴政交谈,嬴政都拍案叫绝,认为韩非的思想才是治国之道。嬴政决定留下韩非为自己效力,韩非也觉得自己终于遇到了“伯乐”。
然而,嬴政和韩非之间有一个无法调和的矛盾:
嬴政志在天下,他要灭六国。而韩非是韩国王室成员,他除了为嬴政效力以外,他还要代表母国的家族和宗庙。为了阻止嬴政灭韩,韩非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存韩》书,书中,韩非站在嬴政的角度,论述灭韩的种种弊端。
让人不解的是,韩非除了劝嬴政外,还做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攻击李斯和姚贾。李斯是谁,其能力如何,笔者不用多说;姚贾是秦国著名的纵横家,其巧舌如簧,出使四国,屡次破坏诸国合纵。韩非得罪这二人对他有何好处呢?
笔者推测,可能因为李斯和姚贾都是明晰天下大势之人,韩非的《存韩》早已被二人识破,韩非为了自己的母国,才想借嬴政之手除掉二人。只可惜,韩非毕竟高估了自己,李斯和姚贾很快将韩非踩在脚下。
四、有的人死了,但还活着其实,即使没有李斯和姚贾,以嬴政的能力,他也能窥探出韩非的目的。而且,嬴政势必要灭掉六国,韩非再怎么劝,都不可能有结果。所以说,韩非和嬴政之间,注定不能和解。
韩非身在秦王脚下,敢和嬴政作对,必然要死,就这样,韩非死了。这一点,《史记》记载得很有戏剧性:
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司马迁说韩非最终被李斯毒死了,结合《史记》前文,因此后人说李斯嫉妒韩非的才能,所以才害死韩非。其实这种理解是大谬,《史记》用的是春秋笔法,不能从字面上理解。笔者认为韩非不是李斯害死的,理由有四点:
第一,从《战国策》等史料来看,李斯并不妒忌人才,秦国有许多人才都是李斯推荐给嬴政的,例如顿弱、尉缭等人,都是大才。甚至有人认为,韩非也是李斯推荐给嬴政的。
所以说李斯妒忌人才,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第二,《史记》中写李斯“遗药”,“使自杀”,也就是说,药是李斯给的,但韩非不是李斯杀的,韩非是自杀。若是李斯逼韩非自杀的,那后面“秦王后悔之”的时候,为何没有问罪于李斯?
所以说,如果李斯是私自杀韩非,也是站不住脚的,最大的可能是李斯是奉命办事,奉谁的命,还要说吗?
第三,韩非要见秦王“自陈”,为什么不得见。是李斯不让他见秦王,还是秦王不见他呢?此时,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者,李斯有权利不让韩非见秦王,并且私自杀掉韩非吗?
最大的可能是,秦王认为韩非的《存韩》的言论自己无法接受,因此没有和韩非见面的必要,李斯或许了解韩非的性格,为了避免韩非激怒嬴政,所以才不让韩非见嬴政。
第四,还有一点很重要,韩非是死于“鸩杀”。在先秦时代,真正罪大恶极的人物都是车裂或腰斩,死于“鸩杀”的人,大多是为了让他有尊严地死去。韩非最终死于毒药,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秦王欣赏韩非,决定让他有尊严地死去;要么是李斯为避免韩被嬴政所辱,才偷偷“遗药”给他。总之,说韩非是李斯害死的,其实冤枉了李斯。
综上所述,韩非之死,罪魁祸首还是嬴政。
韩非虽然死了,但他的学说却生根发芽,被秦朝所沿袭。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汉朝以及接下来的朝代都是以儒家为外衣,其实施行的是“外儒内法”的制度,因为封建统治者们心里都明白,只有“法”,才是统治万民的根本,而“儒”只能辅以教化。韩非总结的学说,注定流传千年,且一直会被流传下去。
本文参考《史记》《战国策》《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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