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李逵这个形象其实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演变。
公元1119年宋江在梁山泊聚集了36人起义,这确实是史料记载的真实事件,不过当时并没有统计过这36人姓甚名谁,毕竟对于北宋来说这是一群乱臣贼子,镇压下去就行了,根本没有进一步了解的必要。
李逵首次出现在野史中,是宋元时期龚开的《宋江三十六人赞》,龚开或许得知两宋之交有位叫李逵的将领,于是杂糅了进去,就有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黑旋风李逵”,不过并没有提及这个人的外貌性格事件之类,“李逵”还是一个空荡荡的姓名。
直到元代用北曲演唱的传统戏曲元杂剧兴起,并且到处取材,形成独具特色的“水浒戏”,李逵这个形象才丰满起来,而且还都是当的主角,比如说《李逵负荆》《黑旋风双献功》,就这标题就能看出来李逵是妥妥的C位,还有件不得不说的事,那时候的李逵多是风流才子!
再到后来李逵才变成了憨傻大汉,不过到底是一个比较正派的形象,顶多就是粗俗了一些,这时候施耐庵把这些材料收集起来,汇成了一个他心目中的李逵,使得这个形象无比鲜活,却不想这个李逵其实并没有元杂剧中的李逵那么受欢迎,他的行为一直充满争议。
须知施耐庵一直很想表现“糙人义气”这一概念,意思就是他想写一群外表虽然是寇贼,但实际是英雄的人,不过总是一不小心就写过头,还记得《水浒传》中李逵是自己打死了人才逃下山的,并不是宋江设计后跟着他的。
从那一刻起再说他的勇猛厉害就显得十分奇怪,尤其是劫法场的时候,虽然他确实忠心,但——“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只拣人多处杀将去”,连百姓也不放过“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晁盖去阻止他,他也不听,书中虽没有说他杀了多少人,但起码两位数。
这样的情况不止一两次,救朱贵、朱富的时候,曹太公并李鬼的老婆、续后里正、“猎户排头儿一味价搠将去,那三十来个土兵都被搠死了”,三打祝家庄时祝龙、祝彪还有扈太公一门老幼,以及念经4岁的小衙内,全都命丧他手。
杀人就算了,他还吃肉,可怜的黄文炳落在了他的手中——“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可怜的李鬼落在了他的手中——“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又是从腿上割,又是洗,又是烧,无比之娴熟顺畅,令人震惊于他的倘然自若,也令人不由自主头皮发麻。
所以很多人觉得不应该再称他们叫“义士”,既然落草为寇那就是寇贼,宣传寇贼的优点,这太丧心病狂,太不在乎无辜受害者的感受,尤其是到了清朝的时候,觉得李逵,甚至觉得《水浒传》整本书都有问题的人越来越多。
清朝末年由于清政府岌岌可危,也没有什么震慑力,那段时间民间是很多这样的流寇盗贼的,人们深受其害,其中以秀才俞万春为最,他因此觉得“既是忠义,必不做强盗;既是强盗,必不算忠义”,于是1851年三易其稿写出了《荡寇志》。
《荡寇志》顾名思义就是“荡平草寇”,余万春几乎将108将所有人的结局都改写了一遍,力求凄惨,其中李逵的结局就是在汶河渡被召忻、高梁、唐猛像抓猪崽一样掐着脖子抓了起来,然后挑断手脚筋,被押送京城,最后一片一片就像他吃人肉一样被凌迟处死。
宋江、卢俊义、吴用、公孙胜、柴进、朱仝、戴宗、刘唐等基本都是凌迟处死,不过林冲是被活活气死,鲁智深发疯病而死,武松是力尽而亡,扈三娘被陈丽卿扼死......总之没有一个人是活下来的,俞万春居心之狠毒令人侧目。
如果说历史上的李逵等人确实如施耐庵写的那样,虽有义气但未行多少善事,那《水浒传》真可以说是最强洗白著作,余万春生气好像也没什么不对,但事实上谁也不知道真的李逵是什么样,余万春的《荡寇志》更有可能是配合清政府对群众实行思想镇压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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