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史上最“虎”的梁山好汉,手持两把板斧,眼里揉不得沙子得“黑旋风”。
一个是史上最“牛”的篮球飞人,NBA的旗帜与象征,所有篮球迷心中的神。
把两人放在一起并非穿越故事,而是俩人都遇到了类似的事情。李逵回家探母,半路遇上“李鬼”假扮自己劫道;乔丹也发现中国已经有人要用他的名字上市了,而且这个公司和乔老爷本身没有一根毛的关系。所以,李逵虽然先放了李鬼一马,可最后还是一刀干掉了“山寨自己”;而乔大神,也是在自己49岁零一周的时候,把“中国乔丹”告上了法庭。
一时间关于乔丹状告乔丹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相关的报道也是层出不穷。倒是有点奇怪,这次似乎是关乎民族大义的“民族品牌”被告事件,真正表示支持中国乔丹的人并不占多数,甚至是更多的人都认为中国的乔丹确实是侵权行为。从一些法律专家那里看到,对于此事似乎国内外的相关法律上有不同的界定,而且对于中英文翻译的问题也是纠缠不清,且不对这些专业范畴的加以说辞,就从个人理解上,也是认为这回中国乔丹,真的不占理。
由于自己一直是大神的忠实球迷,又是做运动卖场的缘故,很早就知道此乔丹和NBA的大神没有任何关联,对于乔丹这个品牌来讲,也算多少有点了解。这是个典型的晋江品牌,2000年成立,以作篮球类产品为主,乔丹牌的篮球鞋在国内还算是做的很不错的,并且还是和中科院一起合作研发鞋上科技,在近几年已经算作是国内运动品牌里排名比较靠前的了,更是“名人效应”操作成功的典范。话说起来,“乔丹”为何叫“乔丹”,这个问题几乎所有打过篮球的人应该都能解释,如同“李鬼”为何假扮的是“李逵”,而且强调是“梁山好汉”?还不是因为这个“黑旋风”名震江湖。其实和“乔丹”一样,还是有不少牌子用了同样的操作手法,借用成名的人名或者品牌来迷惑眼球,达到自己品牌推广的目的。别的不讲,单讲运动,除“乔丹”外,还有“艾弗森”、“科比”、“奥尼尔”、“姚明一代”等以NBA球星为品牌名称的,自然是和本人毫无关联,还有和品牌名称打擦边球的,比如“艾迪耐斯”、“阿迪王”、“背靠背”等等。这些牌子名称一出,确实会给消费者造成一种误解。可没有办法,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不,到时候了。
依靠着一些特殊手段在短期内提高自己的品牌知名度,确实是一种营销手段。我们也要理解创业者的艰辛与困难,毕竟商场如战场。但与此同时,还是有不少人坚持着自己的品牌一路走下去的,且并不缺少成功典范,“美特斯邦威”更是其中代表。再看这几年,除了绝对特例“李宁”以外,安踏、特步、鸿星尔克等品牌的崛起也是充分证明了民族品牌也是完全可以被广大消费者接受的,而另一个典型,就是当年被“BUICK”逼着改名却完美转身摇身一变成为很据国际化的一个国产品牌“361°”,都充分证明,好的品牌不是学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冒称“李逵”,不如直接报名号“李鬼”,久了,“李鬼”也就是个好名字了。
当然,一直很喜欢乔丹公司的广告,倒不是因为内容多好,就是喜欢它每每在广告结尾处会有四个字:“民族品牌”,这就很好。民族品牌这个名称不好叫,这面大旗也不好打,这需要很多品牌的共同努力。乔丹还叫乔丹也好,改名也罢,确实希望能有更多的民族品牌出现,更多优秀的民族品牌能够越来越强。那样,我们也就不用再做“李鬼”去吓唬人,堂堂正正的当把“李逵”,刮一把属于自己的“旋风”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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