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十七年,这年九月,小地主张树发(当时已经中了举人,即属于国家干部)的佃户及其交好的几户家境稍好有百亩田产的邻居,忽然被差役传唤,诬陷他们与窃贼是同伙,长期在邻县盗窃。张树发知道,这是所谓的失主与差役串通好做的局,盗贼也多半是他们找来假扮的,为的是罗织罪名,借机敲一笔钱。
差役
这些被冤枉的人就找到张树发的舅舅哭诉,请求张树发出山,为他们想办法。张树发的舅舅碍于情面,只能出面找张树发想办法。
张树发一个书生也没有具体的主意,只能从前人的智慧和经验里寻求办法。他回想到,当过一任县佐的父亲曾经说过,明朝的时候本县有一种恶习,只有有人暴毙了,地方无赖就要借机,生出波澜,说是被“毒杀,奸杀,劫杀”等等,必须要经过地方官验尸才能掩埋。而地方官每次下乡验尸,必定要带一大群人。包括县衙门里院的仵作和刑书、门印、签押、押班、小使,外院的六房、三班,再加上地方官的仪卫、皂隶、马仆、轿夫,浩浩荡荡多至数百余人。
这数百人所到之处,鸡飞狗跳,只听得地方官验尸的锣声一响,便是口袋罪装人。暴毙之人周边有点家产的人家,往往都被冠上罪名,势必要让人伤经动骨,甚至倾家荡产,连灰也剩不下了。
清朝官吏
张树发的父亲说当时的办法是:由乡里有民望的举人或者读书人,到县里向领导请示,如果人确实是自己死了,经检验没有伤痕可以由地保掩埋,无须报官府验尸。领导不仅同意了,还把这条规定刻在石碑上,立在路旁。他父亲没有说拜见县领导的时候带没带打点的黄白之物,但是从情理推测,求人总应该不至于空手去。
张树发回到现实,联系当下。说如今差役合同盗贼栽赃,这又是一样的套路。舅舅最好召集同乡开一个会,大家凑一笔经费,每年给负责本乡的差役一些辛苦费,作为他们为我们保境安民的酬谢,同时要求他们别再被盗贼的谎言迷惑,误抓了良民。舅舅深以为然,接受了建议,召集同乡的人开了会,会上把张树发的建议一说。大家纷纷赞成,踊跃掏钱,这个问题就这样得到了双方满意的解决。
和差役谈判的具体过程,有好事之人传了出来,其实就是一个重点,舅舅在招待差役的过程中,假装醉酒表达了出来:“我们承认你们厉害,你们可以合法的折腾我们,我们认怂,我们掏钱,你们别再用这种手段害我们了。
看吧。这跟现代社会里和黑手党打交道是一模一样。这些封建王朝腐败官吏与黑手党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在封建王朝里,一旦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敛钱的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即使这规则不合法,也可以用权利将它装扮起来。所以,普通百姓在旧社会是痛苦的。
标签: 清朝历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