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蛊之祸,襁褓中的刘询曾下狱,后被祖母史家收养,直到汉武帝下诏掖庭养视,上属籍宗正。元平元年(前74)昌邑王刘贺被废后,霍光等大臣将他从民间迎入宫中,先封为阳武侯,于同年7月继位,时年十七岁。第二年改年号为“本始”。本始二年联合乌孙国大破匈奴,导致匈奴呼韩邪单率众来朝称臣。神爵二年,平定西羌,正式将西域纳入大汉版图。黄龙元年十二月,刘询因病崩于未央宫,葬于杜陵,谥号孝宣皇帝,庙号中宗。
为政举措:政治
隐忍蓄势
从汉昭帝即位起,到刘贺即位(史称汉废帝)短暂的27天,再到汉宣帝刘询即位之初,朝政几乎全部掌握在霍光手里。霍光把持国家的权柄,生杀予夺皆在其手中。昭帝时的廷尉李种、王平,左冯翊贾胜胡以及丞相车千秋的女婿少府徐仁都因冒犯霍光的意旨而被下狱处死。乐成这样的小户人家子弟因为受到霍光宠爱,官至九卿(少府),爵为列侯。百官以下只事奉霍光的家奴冯子都、王子方等人,根本不把丞相放在眼里。
此外,霍光的儿子霍禹以及霍光哥哥的孙子霍云都是中郎将;霍云的弟弟霍山任奉车都尉、侍中,掌握胡、越兵权;霍光的两个女婿分别是长乐、未央宫的卫尉,掌管整个皇宫的警卫;霍光兄弟的女婿及外孙都有资格参加朝会,担当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的官职。霍氏党派亲族连成一体,盘根错节地占据了朝廷 。
霍光从汉武帝后元二年以来至汉昭帝元平元年,一直总理朝政,已成为汉朝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直到汉宣帝登基以后,才归还朝政。
汉宣帝在民间时就听说并知晓霍氏尊贵强盛日子长久,心中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他一即位,就明显地感觉到了朝廷内部来自霍光集团咄咄逼人的政治压力,所以在他登基之日谒见高庙时,霍光陪同他乘车前往,他觉得心里很害怕,如“芒刺在背”。后来车骑将军张安世代替霍光陪乘,汉宣帝就比较安逸自在,身体舒展自如,感到非常安全亲近。 有着丰富生活阅历的汉宣帝心里明白,自己初即位,力单势薄,仅凭着一个皇帝的称号是不能和羽翼丰满的霍光相抗衡的,只有保持最大的克制,逐渐发展自己的势力,寻求有利时机,才能夺回属于自己的最高统治权。所以在即位伊始,当霍光辅政以来首次表示要还政于皇帝时,汉宣帝回绝了,他明确表示非常信任霍光,欣赏霍光的才能。请霍光继续主持朝政,并当众宣布,事无大小,先报请霍光,然后再奏知他本人。事后他还专门下诏褒奖霍光的援立之功,益封七千户 。每次上朝,汉宣帝都给予霍光以极高的礼遇 。汉宣帝的这一系列行为对于消除霍光对他的猜忌和提防,缓和朝廷内部潜伏的政治危机,为他的统治创造一个良好政治气氛起到了极其明显的积极作用,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免于变成“昌邑王第二”。
武帝庙乐之争
汉昭帝末期,匈奴就派使者到乌孙国,想得到嫁到乌孙的汉朝公主,又攻打乌孙国,攻取了车延、恶师等地。嫁到乌孙的汉公主上书汉天子求救,汉朝把这事下交给公卿大臣们商议,没能决定怎么办。这时,汉昭帝驾崩,汉宣帝继位,乌孙国首领昆弥又上书汉天子,说:“我们接连被匈奴侵伐削弱,我愿意把国中一半的精兵共有五万人马都拿出来,尽全力反击匈奴,希望汉天子派兵,救救公主!”
本始二年(公元前七二年)五月,即位两年的汉宣帝下了一道全面颂扬他的曾祖父汉武帝的诏书,其中强调了孝武皇帝自己躬行仁义,而又威武迅猛,北上征讨匈奴,单于逃得远远的,南下平定氐羌、昆明、瓯骆两越,向东平定了菱、貉、朝鲜,开拓了大汉疆土,设立了郡县,各个蛮夷之国也都臣服,通好的使臣不请自至,珍贵的贡物陈列在宗庙中 的功绩。
汉宣帝要求丞相、御史与列侯、二千石(年俸二千石的官员)、博士讨论武帝的“尊号”和“庙乐” 。群臣莫不赞成,唯独长信少府夏侯胜发表了惊人的反对意见:“ 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然不宜为立庙乐。”
丞相蔡义和御史大夫田广明带头声讨夏侯胜“非议招书,毁先帝”的罪行,定性为“大逆不道”;又揭发丞相长史(丞相府秘书长)黄霸事先知道夏侯胜的观点而没有举报,犯有包庇怂恿之罪;两人都被捕入狱 ,直到本始四年(前70年),夏侯胜被赦而担任谏大夫给事中,黄霸担任扬州剌史 。
此后大臣们很快拟定方案:六月庚午日,尊汉武帝的庙号为世宗庙,在庙中演奏《盛德》、《文始》、《五行》舞曲,武帝生前巡行过的四十九个郡国(约占全国郡国的一半)都建立世宗庙,像高祖(刘邦)庙和太宗(文帝刘恒)庙一样。宣帝立即批准,下令在全国实行。为庆祝这一重大决定,特地给全国成年男子普遍增加一级爵位,并赏赐酒肉 。
随后在这一年秋天,宣帝动员与选派关东轻车锐卒,还挑选各郡国位在三百石的强健而谙于骑射的吏员,都从军西征。命御史大夫田广明为祁连将军,后将军赵充国为蒲类将军,云中太守田顺为虎牙将军, 与度辽将军范明友,前将军韩增共为五将军, 兵十五万骑,校尉常惠持符节指挥乌孙兵,出击匈奴 。最后俘获了单于的父辈以及嫂辈、居次、名王、犁污都尉、千长、将军以下三万九千多人,抢得马、牛、羊、驴、骡、骆驼共七十多万头,匈奴部队连死带伤而减去的人数以及因远途迁徙而死亡的牲畜不可胜数,匈奴因此衰败损耗 。
从这起事件中,深究一番可以知道, 为汉武帝立庙一事确实是汉宣帝初即位时的一招好棋。根据中国古代传统,立庙是“正统” (嫡系子孙 )的责任 ,而主丧、主祭亦是宗子才能行使的权利。所以古代皇帝驾崩后,一定要太子(或事先选定的继承人)在灵柩前即位,然后才能主丧,为大行皇帝发丧。宣帝即位时虽然曾祖父已去世多年,他不可能为先帝主丧。但由于汉昭帝未出临武帝葬礼 、又未能为武帝立庙,因此汉宣帝以为武帝立庙的方式来宣示自己才是汉武帝的嫡系遗脉(戾太子是武帝的大宗之子——嫡长子),用来与以庶出少子身份即位的昭帝区别开来,显示自己才是继承汉武帝事业和遗志的正统,自己的继位是天经地义并且完全合法,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并借以提高自己的个人威信;同时在以孝治天下的西汉,宣帝此举也示为武帝尽孝。
而《汉书·郊祀志下》也因此记载:【宣帝即位,由武帝正统兴,故立三年,尊孝武庙为世宗,行所巡狩郡国皆立庙。】
其实早在昭帝初即位的始元元年春,燕王刘旦就已派中大夫到京师长安上书,请求在各郡县为孝武帝立庙。呈奏上去,使者回报燕王说皇帝看过了。当时大将军霍光执掌朝政,赏赐了燕王钱三千万,并对燕王、广陵王刘胥以及鄂邑长公主各增加封邑一万三千户 ,从此再不提立庙一事。时隔十六年,霍光对宣帝之举并未抑或无法表示反对。当出现夏侯胜反对的局面后,汉宣帝顺势将其下狱,震慑朝臣,进一步树立了自己的个人权威。如此既表达了对先帝的孝心,又标榜了自己的正统嫡系的身份,初步确立了在朝廷上的威信,真是一举而三得。
而肯定了汉武帝征伐四夷的举措,汉宣帝也因此在随后三个月兴兵征讨匈奴,扬汉国威。
而由此可见西汉晚期刘向说汉宣帝“聪明远识,制持万机”在汉文帝之上 ,绝非虚言。
自丰羽翼 平乱定鼎
汉宣帝即位后的第六年,也就是地节二年(前68年),霍光去世。汉宣帝亲临葬礼,按皇帝葬制的规格埋葬了霍光,并加封霍光的侄孙霍山为乐平侯,以奉车都尉的官职领尚书事。 与此同时,汉宣帝认为时机已到,开始亲理朝政。他重用御史大夫魏相,让魏相以给事中的身份参与朝中的机密决策,后来又提拔魏相做了丞相 。继而任命邴吉为御史大夫,又委以他的岳父平恩侯许广汉以重任 ,逐渐把权力收归己手。
汉宣帝深知,霍光虽已去世,但霍家的势力还很大,霍家的亲属和亲信还控制着中央政府的各个机要部门,尤其是兵权也掌握在他们手中。霍显毒杀许皇后的真相也开始慢慢泄露出去。为此,汉宣帝首先采取行动,削夺霍家把持的权力。他先解除了霍光两女婿东宫(长乐宫)、西宫(未央宫)卫尉的职务,剥夺了他们掌管的禁卫军兵权。又把霍光的两个外甥女婿、孙女婿调离了中郎将和骑都尉的位置并收回官印,让自己的亲信的许、史两家子弟担任南北军和羽林郎的统帅,最终把兵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之后,他提拔霍光的儿子霍禹为大司马,明升暗降,剥夺了他掌握右将军屯兵的实权。还对上书制度进行了改革,下令吏民上书,直接呈皇帝审阅,不必经过尚书,群臣百官进见皇上可以独自往来,把霍山、霍云领尚书事的职务架空起来 。通过这一系列步骤,霍家掌握的实权被剥夺殆尽,权力逐渐集中在汉宣帝的手中。
面对汉宣帝全面夺权的行动,霍家集团内部先是不满,后来惶恐不安。霍家人知晓了霍显毒杀许皇后的真相后,开始有了邪谋 。霍云的舅舅李竟的好友张赦见霍云家族岌岌可危,建议李竟通过霍显告诉上官太后,先杀死当权的丞相魏相和平恩侯许广汉,进而罢黜皇帝。长安男子张章告发了这件事,宣帝就把此事交给廷尉处理。执金吾拘捕了张赦、石夏等人,宣帝看重上官太后的面子,下诏制止,不准拘捕,未予深究。霍山等人更加恐慌,害怕时间久了被追查问罪,决定先动手 。秋七月,霍氏欲图借上官太后之手杀死宣帝亲信、罢除天子而立霍禹为帝,保住他们的既得利益 。但叛乱在严阵以待的汉宣帝面前很快瓦解了。霍氏相约定的计划还没有实施,宣帝就任命霍云为玄菟太守,太中大夫任宣为代郡太守。霍山又因为抄写宫禁秘书犯法,显为此上书表示愿献出城西的宅第及一千匹马用以赎霍山的罪。宣帝在奏书上只批复知道了。就在这时,他们密谋的事被发觉,霍云、霍山、范明友自杀,显、霍禹、邓广汉等人被捕捉到,霍禹被腰斩,显及她的几个女儿兄弟都被处死。与霍氏相连的数千户人家被诛灭 。宣帝随即下诏公开此事,所有被霍氏所连累的人,如果事情发生在丙申日以前,还没有发觉报官在押的,一律赦免 。八月已酉日,废霍皇后。在西汉朝廷中盘踞了十几年的霍家势力一朝覆灭,汉宣帝最终确立了他的绝对统治。
汉宣帝彻底清除了霍氏的势力,可以大刀阔斧的施政了。
汉宣帝早年生活在民间,深知吏治好坏将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存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说“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所以,他即位后,除亲自过问政事,省去尚书这一中间环节,恢复了汉初丞相既有职位又有实权的体制外,还特别重视地方长吏的选拔和考核,并下大力气整饬吏治。为此,刘询建立了一套对官吏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他多次下诏对二千石(郡守级官吏),实行五日一听事制度;并不定期派使者巡行郡国,对二千石官员的工作进行考察。根据考核结果,信赏必罚。他颁布诏令说:“有功不赏,有罪不课,虽唐虞犹不能化天下。”在他当政时,一大批因政绩突出的官员受到了奖励,或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或爵关内侯,升任九卿或三公。对那些不称职或有罪的官吏,则严惩不贷。 随着这些措施的推行,一大批“良吏”便逐渐造就而成。其中,还有许多官吏是由低级郡吏察廉晋升而来,或因明经而被提拔。
整饬吏治,加强考核
汉宣帝时期,是官吏“久任”制发展到较为完备的时期。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把官员“久任”的实施范围由中央大臣扩大到高级地方官员。不仅侍中、尚书等参掌朝政的亲信近臣得蒙荣宠,郡太守一级的高级地方官也多有“久任”者。 汉代的郡国介于中央与县之间,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郡国守相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郡国守相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一方的安宁与否,也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所以,刘询对郡国守相的选任,十分慎重和严格,规定先由朝中大臣举荐,然后择日亲自召见考核,询问治国安邦之术。著名循吏龚遂被任命为渤海太守,就是其中一例 。
其二,上述官员即便积有功劳、或有优异表现应该升迁,也不轻易提升调动,而是另外寻求对策,给良吏以物质、精神两方面的奖励和褒奖。对于亲信近臣,“至于子孙,终不改易。”结果是“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对于郡太守,汉宣帝坦言他们是辅助天子治国理民的关键所在,是“吏民之本”,如果时常调动变易就不会被其属下尊重,上下难以相安;如果实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将长时期在职,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会“服从其教化”。对治理地方确有优异政绩的郡太守,汉宣帝常用的奖励办法是:颁布玺书嘉奖勉励;在原有的薪俸基础上增加俸禄;赏赐金钱若干;甚至拜爵至关内侯,使之得以享受政治名誉与经济利益 。如胶东相五成在“考绩”中被认为安抚了大量流民,“治有异等”,就得到了明诏褒奖,并提升其俸禄为“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 。另外一位名臣黄霸,曾经因为有过失而被贬,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颍川太守,任职八年,郡中大治。汉宣帝下诏称扬,并给予“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的额外奖赏 。按照常规,郡太守的俸禄高者为“二千石”(低者可至“八百石”),而王成、黄霸实际享受的“中二千石”俸禄与朝廷诸卿持平。他们的职务尽管没有升迁,但是政绩得到肯定,待遇得以改善,利益得到保障。这不仅对当事人有安抚或激励作用,而且可以给后来人树立榜样,结果是刺激了政风吏治的改善,这些循吏或良吏执法公平,恩威并施,其统治显得“合人心”,“所居民富,所去见(被)恩”,故而得到时人好评。 史称“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 。
为政宽简,惩治贪腐
汉宣帝兴于民间,知道百姓对官员贪腐切齿痛恨,所以他一当政,就主张要严明执法,惩治不法官吏和豪强。一些地位很高的、腐朽贪污的官员都相继被诛杀。大司农田延年在尊立汉宣帝时,作用非凡,“以决疑定策”被刘询封为阳城侯,但因修建昭帝墓圹,趁雇佣牛车运沙之机,贪污账款3000万而被告发。有大臣为他说情,认为“春秋之义,以功覆过”,但刘询没有同意,派使者“召田延年诣廷尉”受审,拟以重罚,致使田延年畏罪自杀 。
汉宣帝不仅以执法严明著称,还以为政宽简闻名。他在任用地方官时,除启用了一些精明能干的能吏去严厉镇压不法豪强外,还同时任用了一批循吏去治理地方,从而改变了吏治苛严和破坏的现象,大大缓和了社会矛盾,安定了政治局面。由于他有过牢狱之灾的经历,所以,对冤狱他深恶而痛绝之,提出要坚决废除苛法,平理冤狱。他亲政后不久,就亲自参加了一些案件的审理。为从制度上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地节三年(前67年),还在朝廷增加了四名廷尉平一官,专掌刑狱的评审和复核,并设置了治御史以审核廷尉量刑轻重 。地节四年(前66年),又下诏废除了首匿连坐法 ,并下令赦免因上书触犯他名讳的人 。五凤四年(前54年),他派24人到全国各地巡查,平理冤狱,检举滥用刑罚的官员。他还先后多次下令,大赦天下 。
实行汉家制度
《汉书·元帝纪》载:汉元帝“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汉书》这段记载,为了解汉代后期治国方针的演变提供了很好的材料。
从汉武帝时开始确立的“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可以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治国方式,汉宣帝一语道出了其中要诀。这一制度从汉宣帝以后,始终为后世所称颂和遵循。而且中国古代各皇朝的统治者都不同程度地借鉴“汉家制度”的经验教训,以强化其统治。
在位年号
本始(4)公元前73年—公元前69年
地节(4)公元前69年—公元前65年
元康(5)公元前65年—公元前61年
神爵(4)公元前61年—公元前57年
五凤(4)公元前57年—公元前53年
甘露(4)公元前53年—公元前49年
黄龙(1)公元前49年—公元前4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