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蛮大人小满回答的相当好,按说不需要再回答了。但是只有一个细节,作为历史专业的我,职业病发作不得不出来解释一下。(感觉不会有什么阅读量,哭)
就是关于俸禄的问题。
小满大人提到:
平章政事的俸禄都差不多:中央平章政事:俸一百二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地方平章政事:俸一百六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作为一个专业学者,我实在无法接受这种一概而论的说法。元代官员的俸禄,在元朝前期和后期是不一样的,平章政事当然也不例外。
元代俸禄制度经过几次改革。至元二十二年在之前俸禄的基础上“以十分为率,添支五分”,发放中统钞。从这一年开始到至大二年,内外平章政事的俸禄都是从一品职事官的俸禄,即中统钞250两。
中统钞长这样
大德七年开始给官员增加禄米,但是3锭以上俸禄者没有禄米,平章政事俸禄250两,按照50两合1锭的比例,为5锭,所以没有禄米。
至大二年(1309)改革,内任官“减了加五,改换与至元钞”,外任有职田官员“俸钱改支至元钞,将职田拘收入官”,并支给俸米,外任无职田官员,俸钱“十分中减去三分,余上七分改支至元钞两”。
至元钞长得跟中统钞差不多,价值变成五倍
听起来很复杂,其实就是内任官的俸禄比至元二十二年在数额上减少三分之一,外任无职田官俸禄数额减少十分之三,但由于至元钞价值为中统钞5倍,因此在实际价值上,内任官俸禄为改革前的三有三分之一倍,外任官俸禄价值则为改革前的7倍。这就是为什么平章政事的薪俸会有小数点之后的好几位数字的原因。从至大二年到皇庆二年,内外平章政事的俸禄是166.666贯。
至大四年元仁宗废除了至大三年武宗改革的措施,但到皇庆二年之后大致恢复了关于俸禄的改革措施。并且在延祐七年宣布在朝官员把俸禄里的十分之三换成俸米,用以对抗通货膨胀。
实际上,小满大人所写的平章政事的俸禄正是从延祐七年到天历、至顺年间的俸禄情况。这段时间内,在朝官吏发放禄米,用以对抗通货膨胀,因此中书省平章政事折俸十分之三,166.666两俸禄的十分之三约为49两,大约4两折米1升,所以发禄米12升,抵扣俸禄48两,剩余的118.666,但发放的俸禄数是128.666,只能认为元朝后期调整了中书省平章政事的俸禄,增加了10两。而行省平章政事俸禄仍然是166.666贯,这样与中书省平章政事的俸禄拉开了一点距离。
到元顺帝至正年间,外任官也开始折支禄米,但是具体数额就没有记载了。
以上就是元代平章政事俸禄的大概情况……。(感觉自己强迫症已深入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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