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宪最高职位是兵部尚书、右都御史,外加直浙总督,这在明朝嘉靖时期属于正二品官位,相当于现在的正部级干部。
这里我们有必要简单了解一下明朝的官位制度。
明朝的中央官员品级有明确规定,正一品和从一品都是朝廷加官才授予的,如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就是正一品,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和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则是从一品。加官之下,便是真正执掌朝廷的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这六部的一把手称为X部尚书,如吏部的一把手便成为吏部尚书,工部的一把手则成为工部尚书,他们的官阶是正二品。
官阶同为正二品的还有督察院的两个头头,即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不过这一点很奇怪,不明白明朝为什么会让两个人共同执掌一个部门,虽然说古代以左为尊,但两人品阶相同,朝廷又没明确谁说了算,很难说左就领导了右。这一点到了清朝顺治年间有改观,因为人家明确了,以左都御史执掌督察院。
那么我们回过头来看看胡宗宪,嘉靖三十三年,也就是1554年的四月,明世宗朱厚熜钦点胡宗宪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负责平定东南倭患。胡宗宪不辱君命,平乱有功,很快就被嘉靖皇帝擢升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又加直浙总督。
请注意,这里的兵部左侍郎是正三品,而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则是正四品,不过后者是胡宗宪兼的,所以此时的官阶应以前者论,属正三品官员。
有人可能会产生疑问,他不是直浙总督吗,按理说总督最低也应该是正二品以上官阶啊,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明朝的总督并非实职官衔,而是一种加官,说白了就是在原有官职以外再加领一个官衔,以示尊崇。
具体点说,就是明朝的总督、巡抚和我们平时了解的清朝总督、巡抚并不一样,清朝是实职,官位就叫总督,比如雍正时期的李卫便是两江总督,而明朝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是“三司”,即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
明朝的总督和巡抚都属于临时官员,是朝廷的御史巡视地方或节制地方时临时加上的,能加这个官衔的可以是朝廷二品的都御史,也可以是七品的监察御史,也就是说,明朝的总督和巡抚本身并没有官阶。
嘉靖三十九年,胡宗宪加太子太保,后又被嘉靖帝任命为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加太保,前面说了,太子太保和太保都是从一品官阶,这是胡宗宪一生能达到的最尊崇地位了,但需要特别一提的是,太保也好,太子太保也好,都和总督一眼只是加官,不是实职。
这一点有点类似于现在部队里的军衔,战区司令员有的是上将,有的则是中将,而战区副司令员也可以是中将,仅从军衔上看,是分不出职位高低的,必须从实际职务上进行区分。
所以,胡宗宪虽然有可能会是从一品官阶,但其行政职务最高是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正部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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