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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尚书内部也有很多分类,行吏部尚书、守吏部尚书、试吏部尚书在职能方面同吏部尚书并没有区别。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俸禄、序位等方面比如俸禄中的职钱。行、守、试吏部尚书在职钱方面是有差别的,均为后者比前者差五千。
到了明代,吏部尚书的任职形式开始富于多样性。明代“吏部尚书”,即实际职司吏部尚书者,共有139名。
明代的吏部尚书,分成“知、兼、试、真、署”,任职形式花样多前面所说的任职形式,是指官员试用、代理、兼任或正式出任某一职务的方式。中国官僚任职形式兼具多样性,古代的时候其实早就有这种传统。
秦时刘邦曾“试为吏”,西汉时又有“诸官吏初除,皆试守一岁为真,食全俸”之制。 “试”,试用也;“真”,实授也,即任职形式之两种。其时及以后有“守”“兼”“权”“判”“行”“知”“摄”等诸任职形式,所用字眼多样,表现丰富,历代相沿不辍。
明代的时候也延续了这个传统,洪武年间的时候,吏部尚书就兼具多种任职形式。
洪武年间吏部尚书的任职形式有哪些呢?知、兼、试、真、署等任职形式,这几个形式可以说是奠定了当时吏部尚书任职形式的基础。用字多样,比较严谨,可以体现任职者级别之高低。
如“知”“兼”等任职形式,表明以略低、略高或同级别官员兼领吏部尚书,如陈亮所任中书省左参政为从二品,詹同所任翰林学士承旨为正三品,詹徽所任左都御史为正二品,这些都与正二品吏部尚书之品秩去之不远或同级。
与之相反的是,“署”则表明以低官暂任高职,如任昂所任礼部尚书,虽与吏部同列六部,级别一般,但是六部以吏部为首,礼部尚书地位稍次;刘崧所任礼部侍郎、凌汉所任刑部右侍郎,则比吏部尚书差两个级别。
再说其他人,侯庸、梁焕、张迪、翟善等所任六科给事中或右给事中、司封司主事,级别与吏部尚书之差距更是悬绝,以低官署理高官之特征十分明显。
与明代相比,清代吏部的权力被大大削弱。明代会推官员虽属公推,但主持者基本是吏部尚书,只要尚书提出人选,其他人基本会三缄其口,推荐督抚等封疆大吏,情形也是如此。
清代吏部不但权力下降,而且在实际运行中还要受到多方牵制。清代皇帝亲自掌握用人大权,七品知县上任也需要皇帝亲自考察,如所选非人,即使已经任命,也可随时撤回。官员到任、升迁或转任,皇帝要亲自接见。
而明代的吏部尚书也是比较有名的一种官阶,看来确实是和以前有不小的变化,读史使人明智,老康爱读书,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欢迎继续关注我的后续更新,我们一起快乐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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