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草书不仅包括小草,大草(狂草),也应该包括章草,行草。被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可以同被称为“草圣”的张癫醉素相提并论,《兰亭序》同《古诗四帖》《自叙帖》亦可比肩同誉。所以历史上虽然没有“楷圣”,确有“书圣”“草圣”之称。
草书(含行草书)与揩书的区别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草书个性大于共性,容易形成书者个人的面目,楷书则共性大于个性,难于彰显个人风格。
第二是草书的写法千变万化,个人发挥的空间很大,而楷书变化要小得多,规矩要多得多,法度也有严得多,个人发挥的空间很小。
第三是草书性情奔放,灵动多变,率性自然,更容易出彩,而楷书性格平和,不疾不厉,规矩平正,很难以突破。
第四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草书是艺术性比实用性要高,甚至逐渐脱离实用性,而楷书的实用性比艺术性要广,甚至可以说楷书是以实用性为主的书体。
艺术性总是要高于实用性的。艺术性高,掌握这个艺术就难,能掌握的人就少,能够达到艺术高峰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张芝、王羲之、张旭、怀素能被誉为历史上的“草圣”,是因为大众觉得他们的作品变化多端,神鬼莫测,高不可攀,所以加以神秘化,称之为圣。
楷书实用性强,能够掌握这门技能的人就多,就容易普及。艺术从来就是曲高和寡。容易普及的东西不太可能成为顶尖艺术,也太不可能出顶尖的艺术人才,从而也就没有“楷圣”之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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