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出自,袁枚《小仓山房文续集》
湖南益阳县的县城里,有个居民叫刘克俸,他有临街的五间楼房,自己住了三间,另外两间租给了张某。张某有个族兄叫张锦文,是在外面跑生意的。一次,来益阳做买卖,借住在张某这里。
一天早晨,张某的妻子下楼做早饭,看见张锦文住的那间房里放的行李包袱被翻弄得乱七八糟的,急忙叫张氏兄弟一起来查看,发现丢了二百两银子。张某立刻去叫房东刘克俸,刘妻说一早就出外去了。张某又去找来地保,共同察看一遍周围情况,四面的墙壁和顶上的瓦都是好好的,没有钻洞揭瓦现象。
地保领着张氏兄弟前去县衙报官,知县陶悔轩听了述说后,问道:“怎么不同房主人一起来?”地保说:“房主人一早出外去了。”知县心里就有些疑虑。正在询问之际,忽然听到堂上击鼓声骤起,叫差役去问,原来就是张某的房东刘克俸,他说是回家知情后前来报案的。
陶知县仔细把刘克俸从上到下打量一看,忽然在桌案上大拍一掌,大声叱斥道:“你就是刘克俸?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大白天偷了房客的银子,还敢来向我报案么?”
刘克俸根本没有提防到知县一上来就会这样给他当头一棒,顿时惊得他目瞪口呆,肚子里虽然早就编好了许多证明自己清白的理由,可是被知县的威风吓得魂飞魄散,什么也说不出来。
稍稍缓过来后,镇定了一下,咬定不承认银子是自己偷的。陶知县大怒,高叫动刑。这时,刘克俸才真怕了,连忙叩头说:“小人实实没有动手,大老爷问龚四就知道了。”龚四是他家的佣工,银子就是他俩合伙偷的,但刘克俸想把罪过推卸到龚四头上。
陶知县明白问题实际上已经清楚了,不用多问,只须及早把赃银拿到手里,案子就可了结。于是,一边公开命人前去将龚四抓来,一边暗地派差役到刘克俸家索取赃物。
差役来到刘克俸家,叫出他的妻子,直截了当地大声命令道:“你的男人和龚四偷盗张锦文的银子在哪里?快拿出来!”刘妻见这般模样,以为两人已经招认,就拍手顿足大哭大骂道:“我劝那天杀的不要偷人家的东西,他死也不听,现在果然被抓住了,这可怎么办啊!”哭罢,只得无可奈何地从隐藏处将二百两银子拿出来,张锦文封装的印记还完好如初。
案子了结以后,有人问陶知县,何以刘克俸一露面就知道银子是他偷的呢?陶悔轩笑着说:“他一早溜走,就令人怀疑。
上堂击鼓时,我在里面正好瞧见了,我见他的手在战抖,两眼偷偷地在斜视堂内反应,这不就是所谓作贼心虚的明证吗?所以,这时我就认定盗银子的人非他莫属。况且报偷窃案也不过是寻常事,又不是杀人放火、抢劫奇冤,哪用得着这么惊天动地的大呼小叫?
只能表明他是故作慌张。再者,明明知道县令已经坐堂,从外面一眼就可以看到,还用击什么鼓?这些事情当县官多年,我见得多了,不奇怪;也不用特别费力,就破了。人们都钦佩他眼光锐利,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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