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为人臣不忠,其赐死,以兵属裨将王离。
根据史记的记载,赵高、李斯在明确要扶持胡亥登基之后,为防止再生变故,假借始皇帝之名,以扶苏“为人子不孝”、将军蒙恬“为人臣不忠”为由,赐二者自杀。
面对突如其来的“催命”,扶苏没有反抗的意思,只是“泣,入内舍”,躲进自己私领空间哭起来。不过在外征战多年,同时常年位居朝堂高官的蒙恬产生了疑惑,他的认知中,不认为秦始皇会杀自己和扶苏。
为此蒙恬特意走到扶苏面前进行了剥茧抽丝般的局势分析。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将三十万众守边,公子为监,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来,即自杀,安知其非诈?请复请,复请而後死,未暮也。
在蒙恬的眼中,秦始皇这么谨慎的人,甘愿把北边30万秦国百战精锐拿给扶苏监军,就是对扶苏实打实的信任,要知道在政治斗争中,不管局势再如何瞬息万变,军队这个拳头握得越死,往往就是胜利在握。
所以自称秦始皇使节的人一来就扣帽子,让扶苏自杀根本不符合情理,因而扶苏有必要核实一下。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谓蒙恬曰:“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即自杀。
不过扶苏没有听进去,毅然选择赴死,以自己死,鸣自己对父亲的忠诚。
面对扶苏的这个选择和造成的结局,很多历史爱好者产生了大大的问号?扶苏有监军数十万大军的权力,同时在场的领军将军明确暗示效忠他,怎么可能就仅仅只是一封诏书,就能让他自杀了,不合理情理,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不合理?是因为把角度局限了,在探寻这段历史的时候,很多人在很长时间里,是把重点放在了赐死赵高的诏书和这个行为本身上,殊不知环境才是影响一个人判断的关键。
扶苏他选择死是必然,在君父价值观的古中国时代,他要留美名,绝无它法。而造成扶苏有这样选择的,不是诏书本身,而是赵高、李斯耍的一个小动作。
《秦始皇本纪》丞相斯为上崩在外,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之,不发丧。棺载辒凉车中,故幸宦者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辄从辒凉车中可其奏事。
秦始皇死后,赵高、李斯不但没有及时对外公布,甚至还特意营造出了“百官奏事如故”的场景。
因而从赵高、李斯努力掩盖可知,扶苏在拿到要他死的旨意时,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死了,对旨意的判断也是停留在立太子这件事上,而不是遗言。
如此一来,在扶苏眼里,父亲要杀他是合情合理,且他必死的理由,跟他手中那30万大军密切相关。假如胡亥被立为太子,那么对他威胁最大的就莫过于扶苏和他手中的军权,
一旦秦始皇去世,理论上若扶苏若不服胡亥登基,那么分分钟种大秦帝国就会陷入内斗。所以秦始皇在决定胡亥为太子后,一定会趁着自己还活着,可以掌控局势、一言九鼎之时把扶苏铲除,毕竟作为皇帝的嬴政,他的江山永固高于一切,亲情往往很脆弱。
人走茶凉,让扶苏自杀的旨意必需要在秦始皇还活着时才有效果,否则扶苏就算不认也不会有道德上瑕疵,毕竟一张纸上的字,往往想怎么写都可以哦!公信力是信则好,不信则废纸。
《秦始皇本纪》……行,遂从井陉抵九原。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
这不,当秦始皇的尸体开始腐烂,皇帝座驾发出异味后,李斯、赵高甚至紧张、连忙拿鲍鱼来盖味。
对于此时的赵高、李斯来说,捂住秦始皇没死,就是守住自己的荣华富贵、争取让自己活下去的机会。扶苏手中那30万大秦最精锐的士兵可不是吃蔬长大,这群人中有很大部分人,不但参与灭六国,还在北方草原打的游牧骑兵抱头鼠窜。
扶苏错估了老爸还活着……“蝴蝶”了秦国的二世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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