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人物潘金莲:世事还回世事,人情到底人情(转载)

犀牛历史 39 0

  文学人物潘金莲:世事还回世事,人情到底人情

  原题《“闲侃金瓶梅”之悲催的潘金莲》

  文字/湖北宜昌段家军

  编发/元辰 林深数树

  【林子编前】

  世事还回世事,人情到底人情。

  元辰和林子都是底层人。底层人被大人君子立牌坊或者钉耻辱柱太容易了。

  我就这样看文学潘金莲的事。

  我还想从余秀华说起,余秀华作为残疾女诗人,被消遣;励志弯弯(励志婆婆王琴)作为老而有为,被旌表;范素素作为文学业余有志,被哄抬。

  ——其实打回原型:你,妳是普通人。

  潘金莲虽然是文学艺术人物,也是因为“美”被作者、被受众、被千千万万人精神过滤,消费,消遣,消解,一点点愉悦享受。文学艺术,都是黄粱美梦。

  列位,你醒了吗?

  一

  在《金瓶梅》一书中,占篇幅最多,被刻画得最生动的人物当属潘金莲。

  潘金莲无疑是《金瓶梅》中最耀眼的角色。从第一回到第九十六回,几乎整部小说中,无处不有她的身影存在。这个人物形象,不仅是在当时,哪怕放在当今,也是惊世骇俗的。不管历代统治者怎样禁传《金瓶梅》,潘金莲的名字,仍然家喻户晓。她是《金瓶梅》中最具生命力也最具争议性的人物,被唾骂也被消费的人物。而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有鬼才之称的魏明伦先生一出荒诞川剧《潘金莲》,及然后汹涌而来的张宇的《潘金莲》、何小竹的《潘金莲回忆》和阎连科的《金莲,你好》,更是掀起了一股“潘金莲”热潮。

  几百年来,潘金莲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成为妖冶、淫荡、狠毒的典型。但也有人同情她的遭遇,羡慕她追求自由反抗旧伦理的勇气,说她是继窦娥之后蒙冤最深的一位女性:她以自身的毁灭为代价,彻底反叛禁欲主义,挑战封建礼教,追求个人幸福,结果却被永远钉在耻辱的十字架上,至今尚难以得到昭雪。

  其实,潘金莲首先是一个美女,然后才成为荡妇的。

  那么,潘金莲到底有多美,竟让男人们不顾死活拼上性命也要追求与她一度春风呢?这还要从潘金莲的身世和际遇说起。潘金莲也是个苦命的女孩子。她爹是个小裁缝,在她九岁时得病死了,她娘带着她度日艰难,便把她卖到了王招宣府里去。潘金莲排行第六,被称为六姐,这个称呼可一直延续到她成为西门庆的小老婆。

  招宣府买走了潘金莲,教她学弹唱不说,读书识字也一并教给她了。这可不是有钱人家发善心,这是为了让潘金莲以后能更好地娱乐和服务主子。

  不过凭此一点,潘金莲也算是因祸得福了。在其成为西门庆的小老婆之后,她的文化水平不但远高于其他妻妾,甚至超过了西门庆。

  二

  潘金莲在王招宣府里长到十二三岁时,已然会描眉画眼了。

  都说现在的女孩子早熟,小小年纪便脖子上挂着手机,书包里揣着粉饼儿,可你瞅瞅千年前的小姑娘,才知道好多现象自古以来本该就是这样的。

  不巧过了两年,王招宣死了,潘金莲她娘潘姥姥就把她从府上领了出来,一转手,三十两银子,又把她卖给了县里的土财主,张大户。

  王招宣活着时到底有没有染指潘金莲呢?

  《金瓶梅》第七十九回,王招宣的遗孀林太太,元宵节到西门庆家做客,来时认出了潘金莲,说潘金莲打小儿在她家使来唤去,潘金莲听了,“把脸掣耳朵带脖子都红了”,立刻“辟谣”。这就让读者觉得,少女时期的潘金莲在王招宣府里,必有难言之隐,否则潘金莲她娘去把她领出来,林太太也未必能痛快答应。

  被转卖到张大户家以后,十八岁的潘金莲已出落得脸衬桃花,眉弯新月。眼瞅着张大户要把她收做小老婆,只怪这主家婆余氏,脾性特别厉害,才没得手。“一日,主家婆邻家赴席不在,大户暗把潘金莲唤至房中,遂收用了”。最终,事情败露,主家婆苦打潘金莲,张大户一赌气,把潘金莲嫁给了隔壁卖烧饼的武大郎。

  《金瓶梅》第一回,是这样介绍潘金莲的出身的:阳谷县遭遇荒年,武大郎的老婆死了,只好带着女儿迎儿搬迁到清河县,租了张大户的房屋居住。

  当时张大户就已经和丫头身份的潘金莲私通了,但为老婆子所不容,所以张大户故意把她嫁给自己的房客武大郎,目的就是因为武大郎“老实可欺”,他到武大郎家里和潘金莲幽会,也可以更方便。这样的定位,是说潘金莲本来便是一个淫妇——至少也是一个“不规矩的女人”。下面描写:张大户死了,武大郎被赶出张家,搬到紫石街来住;潘金莲想勾搭武松不成,接着就和西门庆勾搭成奸。

  这样写,自然顺理成章,潘金莲本来是一个“淫妇”。——即便她的丈夫不是武大郎,她也还是要“红杏出墙”的。

  三

  潘金莲堪称“奇女子”一个,绝非庸庸碌碌者可比。

  《水浒传》施耐庵老先生把个潘金莲刻画的入木三分,其泼辣的性格和十分江湖气的语言非常人可及:酒至五巡,武松讨个劝杯,叫土兵筛了一杯酒,拿在手里,看着武大,道:“大哥在上,今日武二蒙知县相公差往东京干事,明日便要起程。多是两个月,少是四五十日便回。有句话特来和你说知,你从来为人懦弱,我不在家,恐怕被外人来欺负。假如你每日卖十扇笼炊饼,你从明日为始,只做五扇笼出去卖;每日迟出早归,不要和人吃酒;归到家里,便下了帘子,早闭上门,省了多少是非口舌。如若有人欺负你,不要和他争执,待我回来自和他理论。大哥依我时,满饮此杯。”

  武大接了酒道:“我兄弟见得是,我都依你说。”

  武松再筛第二杯酒,对那妇人说:“嫂嫂是个精细的人,不必武松多说。我哥哥为人质朴,全靠嫂嫂做主看顾他。常言说:‘表壮不如里壮。’嫂嫂把得家定,我哥哥还烦恼什么?岂不闻古人言:‘篱牢犬不入’?”那妇人被武松说了这一篇,一点红晕从耳朵边升起,紫涨了面皮,指着武大就骂:“你这个腌臜混沌!有什么言语在外人面前说了,欺负老娘!我是一个不戴头巾的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站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不是那种压不出一个屁来的鳖老婆!自从嫁了武大,真个是蝼蚁也不敢进屋里来!有什么篱笆不牢,犬儿钻得进来?你胡言乱语,一句句都要有下落!丢下个砖头瓦片儿,一个个都要着地!”

  看这一篇言语,可不是一般的“良家女子”所能说得出来的。潘金莲当过丫头,接近下层社会,即便她不是泼妇,“泼妇骂街”,至少是听见过的,所以这时候张嘴就说出来了。——一个说得出这种“江湖”语言的“泼辣女人”,才有可能、有那胆量敢于亲手毒死丈夫。这是潘金莲“可怜复又可恨”的两面。然而,尽管潘金莲性格坚强,但是她的理想不但不能如愿,而且遭到了主人报复:把他嫁给了一个外号叫做“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那是身不由己,无可奈何,心里肯定是不满意的。

  四

  施耐庵老先生的《水浒传》对潘金莲前期的定位,虽然不是贞节烈女,但至少是个规规矩矩、不肯乱来的女人。当然,在强大的压力之下,虽然表面上顺从了,但也不排斥对自己的婚姻仍存有幻想。因此,武松的出现,勾起了潘金莲的爱情欲望。《金瓶梅》第一回里这样写道:“妇人独自在楼上陪武松坐的。看了武松,身材凛凛,相貌堂堂,,身上恰似有千百斤力气……心中寻思道,一母所生的兄弟,又这般长大,人物壮健,奴若嫁得这个,胡乱也罢了!你看我家那身不如三尺的丁树,三分似人,七分儿似鬼,奴那里遭瘟,直到满今……谁想这般姻缘却在这里!”

  天上掉下一个人儿来,潘金莲又怎不想抓紧这根救命稻草?

  然而,稻草毕竟不可救命。在这种情况下,那武松本该“晓之以理”,无妨“动之以情”。可武松是个粗人,不善于做安抚工作,引起了潘金莲的逆反心理,于是西门庆这个淫棍兼恶棍趁虚而入了。她和风流倜傥的西门庆勾搭成奸,也不是她主动投怀送抱,而是经过王婆子的精心策划、苦心安排,只能算是潘金莲“中计”或“失足”。后面的故事,责任主要在西门庆和王婆子,不能全怪潘金莲。但是她看见武松一表人才,又是打虎英雄,居然敢冒着“乱伦”的恶名,主动对武松进行挑逗,就不是一般情理中的事情了。如果潘金莲仅仅以找一个美貌少年做情人就满足,她不是没有机会:

  武大郎婚后住在清河县,就有许多青皮、地痞来勾搭她。青皮、地痞不都是舞台上的小丑,其中应该也有几个清头整脸的风流少年。但是她在清河县并没有红杏出墙,而是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措施,搬到另一个郡的阳谷县来居住。

  在武松出现之前,潘金莲一直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女人,每天安排武大郎上街卖炊饼之后,基本上是“关着门”过日子,不和外人来往的。所以她才敢说:“自从嫁了武大,真个是蝼蚁也不敢进屋里来!有什么篱笆不牢,犬儿钻得进来?”这可不是吹牛和自夸,而是真真实实的当时情况。

  五

  潘金莲有一百个理由寻找情人,也可以寻找任何一个少年郎做情人,但是也有一千个理由绝不应该找武松做情人。因为武松是武大郎的弟弟。这不是“封建伦理”,而是中国人的“传统人伦”。只要是个“正经女人”,都不会这样想、这样做的。于是,潘金莲便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无渠道可泄,这是一种最容易堕入毁灭的激情状态。此时,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了,以买卖感情和肉体为业的王婆子得以入手。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那为啥武松一出现,潘金莲就动了心呢?一句话,潘金莲是打心底喜欢武松的。到后来,武松使计诱潘金莲来家,本来是要杀她,却哄她说是要娶她。潘金莲这一次舍陈敬济而“嫁”武松,可以看出她对武松原本是情根深种,否则不会丧失理智到武松想杀嫂祭兄也没有考虑到。事实上,潘金莲根本就没有考虑,一听得武松说要娶她,便得意忘形:“想不到这段姻缘还是落在他手里”。

  由是:潘金莲自己走进了死路,让武松恨恨地报了积年之仇。

标签: 入木三分的历史人物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