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壁偷光”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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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要使“凿壁偷光”可行必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富人家,能买得起油和烛。

  2、不是太富,太富了有看家护院或城堡式的围墙,不易得手。

  3、主人是夜猫子,最好是整夜不关灯。

  4、墙的组成不应为石头,难度大,易被人发觉。

  5、不宜于冬日开凿,因室内气温变化,极易发觉。

  6、开凿时间必是主人不在家且为夜间,日间易被发觉且易让人疑为梁上君子。

  7、选址,非起居室,因君子非礼勿视,不取偏房,小户人家没人时也不会常开灯,宜选择主人之书房,但堂需主人好学,每日坚持开灯2个小时以上,时空短了一不好掌握学习时间,二也看不了几页书。

  8、黄土高原以南,西北地区住窑洞,那是打不开洞的。

  9、持续时间0——10天左右,除非主人只管占灯,而从不照看自己的房子,排队房子太多看不过来的可能,如太多必有保镖、护院,会被当场抓获。

  10、技术要求,低噪、快速、内外出口隐蔽,内出口无字画、花瓶、古玩及其他装饰品,一次成型可能性较小。

  11、环境要求,主人不许喂狗、夜晚镇上需无游狗、狼、蛇、及人等出没。

  12、排除两家共用一垛墙的可能,一则夜晚响动会增加,易察觉;二则定价没有必要到贫民区杂居,如此穷的人原在富人家旁也住不住,三者当时人口稀少,土地广阔,无需如此拥挤;再者富人从贫民中发绩也可以排除,因更懂得勤俭持家,灯不会点太多,时间不会太长,无借光的可能性。

  13、持续条件,主人耳朵不太好使,通过一小孔听不到翻书(或简)的声音,眼睛相对近视,因为需太多的灯为其照明,且墙上有洞长时间可不发觉,主人一生只喜开灯,对自家的房子的破损情况从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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