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为什么能干出惊天动地的事业——
说刘邦
刘邦字季,沛县丰邑(今江苏沛县)人。稍有点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人都知道,刘季也就是群众口中常呼的“刘老幺”。
这个刘老幺不简单,创立大汉王朝。以“汉”为国号,与中华民族的主体汉族同称,显得气度不凡。
刘老幺发迹之前并不怎么样,不像有的历史名人那样年少时就有许多奇闻异事。什么“斩蛇起义”、什么“梦见了什么而生”,应该都是后人附会的。
这一类的传说仅是为了烘托气氛,一概不可信。据正经八百的研究,《史记》记载得比较可靠,司马迁基本做到了秉笔直书。
刘老幺“起微细”,就是说出身平民之家。具体干什么营生的难于细说,反正绝非富二代、官几代那种。
“不事家人生产作业”,首先读书就谈不上了。从其后哼的《大风歌》来看,大概业余多少补习了点文化知识,算半文盲吧。
没有文化不说,还不爱劳动,不与家人一道整治家业。典型的吃闲饭的,说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并不冤枉他。生了这样的无赖儿,父母大约也是无可奈何,只能唉声叹气喽。
等到长大成人混进政府后,对“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工作后对同事是一概轻慢戏弄的态度,吊儿郎当,玩世不恭。上无尊长,下压群众,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好酒及色”,是个不折不扣的酒色之徒。这个现代人都懂,翻译成网络热词多少与“渣男”义近。
人是一个多面体,刘老幺也还有另一面。“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时常呼朋引伴,喜交英雄豪杰;重义轻财,乐善好施;意气风发,豁达大度。
财聚人散,财散人聚。真遇着那个朋友了,不要说钱财,甚至两肋插刀,连命都可以搭上。这就是讲义气,江湖上“吃得开”的就是这种人。
不拘小节,性格豪爽,形似所谓“老粗”。平时吃喝玩乐,“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风云际会时,天地为之变色,历史为之改辙,做出不世的伟业。
概略说来,刘老幺年少时,就是个痞子头。上海叫“瘪三”,四川叫“鲊皮”,现在网络上叫“街油子”。就是游走于街头、混迹于江湖,于黑、白两道都沾边的一类人。
这类人的延展性很大,随着时代变迁,其最终结果很难一概而论。大致上,往下走就是地痞、流氓、小混混;往上走成为大侠、将领、统帅之类的也不鲜见。
刘邦就“成了气候”,原因是多方面的。仔细想来,他突出的特点有两个。
一是有胆略,具备领袖气概,能够得到众人的拥戴。沛县百姓在萧何等的鼓噪下造反,杀了原来的县令,众人一致推举刘邦来做。
不知是真情还是假意,他还磨磨唧唧的推脱了一番。他说:“天下方扰,诸侯并起,今置将不善,一败涂地。吾非敢自爱,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当今天下纷乱,诸侯群雄并起。如果选错了将领,将会导致肝脑涂地,一败而不可收拾。我并非是爱惜自己的羽毛,只是恐怕能力浅薄,有负于父老弟兄们的重托。
这一番搞法,大概也是那个时代场面上的礼数。可能就是要表明,不是我要做,实在是盛情难却。
的确,下面的兄弟们自然是明白的,都知道这套把戏,哪会上当呢。而且各自的“小九九”也算得很清楚,所以太史公写道:“萧、曹等皆文吏,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尽让刘季。”
这个意思很明了,也很能说明文人难成事的缘故。不是能力不够,而是性格决定。畏首畏尾,瞻前顾后,不能断绝一切后路。
要么帝王,要么断头,这就是“赌一把”。区别在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敢,刘老幺敢。这就是胆略和气魄。
这样的胆气来自于哪儿呢?不能说文人就没有,老粗就一定有。这和文化水平的高低、某种才能的大小等没有直接的关系,也不是完全来自于先天的。老夫认为,一半先天生成,一半后天养成。具体说来,性格特点加上认知水平。
西方人性论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这种所谓赌一把天下的行为,并不完全是心血来潮,甚或懵懵懂懂稀里糊涂的。怕死是人的天性,有几个人会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开玩笑?
之所以说是理性的行为,就是说它建立在对趋势的正确认识把握上。所以,刘邦等人的胜出,并非撞大运的结果;而是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乘势而上。
刘邦在赌时,有几成的胜算不好说,但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底的。这点底来自哪儿?先天的头脑聪明和后天的学习实践。一句话,悟性好。
第二条是善于团结人,刘邦不但笼络了像韩信、彭越、英布、樊哙、周勃等大批的武将,这类人好办。物以群分,人以类聚。这类人和他有着同样的天然气质,一般来说,人的相似性越大越容易走到一起。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团结了像萧何、曹参、张良、陈平这样一大帮文人。改朝换代如此惊天动地的大事,不像鸡鸣狗盗或者打家劫舍那样的做一单,单靠老粗冲冲杀杀,没有几个知识分子是不行的。
文人也要细分,有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的,也有能横刀立马冲锋陷阵的。通俗点说,有读书读傻了的,也有学富五车生性灵活的。刘邦身边这些文人,还都是比较不错的。
比如有个叫郦食其的,一天晚上跑去见刘邦。先对门房说,儒生郦食其求见。门房进去通报,刘邦没好气的说,打仗时期,哪有功夫见儒生,叫他从哪来回哪去罢。
郦食其听了回话,高声吼道,老子是高阳酒徒,不是儒生,快去通报。刘邦正在洗脚,准备洗洗睡了。听见这回说,鞋袜都顾不得穿,赤脚就跑了出来,还连忙向郦食其道歉。
可见,只要不是读死书死读书夸夸其谈的,而是胸有韬略能文能武。哪怕是刘老幺这种想干点事的地痞,也是喜欢的。
汉初,刘邦在总结赢得天下的经验时曾说:“夫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这段话被多次引用。刘邦这回不是自谦,应当说这个总结是恰如其分的。
什么人间奇迹都是人创造的。准确点说,是人的团队创造的。所以,会团结人,组成一支坚强有力的团队,是干事特别是干大事的基础。商业上VC投项目,首重在团队,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个核心,几个骨干,一切事业皆可由此观之。小到摆个摊子搭伙过日,大到开疆拓土改天换日,成败皆出于此。有之,则成;无之,则败。
“无赖”干出大事业,就因为这两点皆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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