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
一、三省六部制
1、形成:雏形于汉魏,确立于隋(隋文帝首创),发展并完备于唐(唐太宗)
2、职权:中书:拟发皇帝的诏令;尚书: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事无不总”,下设六部(吏部:考核任免官吏;户部:户口及赋税;礼部:国家礼仪制度;兵部:军政;刑部:刑法;工部:工程建设;户部:户口及赋税);门下:审核政令,有不可行的应驳回
3、特点: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职权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牵制和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且三省的长官大都品级较低。
4、作用:三省六部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又相互牵制,形成了完整严密的官僚机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宰相数目多了便于皇帝控制,防止了大权旁落,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标志着隋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进一步完善,标志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
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名称虽有变动,但实质未变。
二、科举制
1、背景:科举制的实行是封建经济发展和庶族地主阶级地位上升的产物: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庶族地主的经济实力壮大,要求掌握政治权力的愿望更加强烈;南朝末年开始,士族因自身的腐朽日趋衰落,庶族地主势力日益发展;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为士族长期操纵政权提供了保证,而士族长期操纵地方政权,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封建统治的稳固。
2、评价:进步性: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冲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起到抑制门阀的作用。扩大了官吏的来源,大批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知识分子参加了政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把选拔人才和任免官吏的权力,从地方豪门士族的手中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有利于推动中国古代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这一制度被以后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局限性:科举制也造成士人把精力集中于应付考试,忽视了实用性的学问。
一些同年登制科的进士等相互援引,结为朋党,败坏官风;“朋党之争”成为唐后期政治黑暗的因素之一。
元朝:
行省制度和宣政院的设立
1、行省制度:目的:为加强中央集权,健全统治机构。措施:健全中央官制:在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关,也直辖河北、山西、山东,上承天子、下总百司,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评价:行省制度的实行使元中央有效控制了地方,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体制上得到保;行省制度是元朝为有效控制地方和边疆而实行的一项开创性的制度,是继秦朝郡县制后,我国行政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并保留到今天。
2、设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使西藏从此正式成为中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元中央和藏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也大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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