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诸位邀
从宋人所著史书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岳飞曾经有一个弟弟名叫岳翻,征曹成时被杨再兴杀了。杨再兴被俘后,岳飞不计前嫌,将杨再兴纳入麾下,成为一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抗金猛将
岳飞有五个儿子,长子名叫岳云。岳云十二岁跟随张宪作战,屡立战功。绍兴十一年底(公元1142年初)岳云与岳飞、张宪一起含冤被杀,时年二十三岁,由此可推,岳云出生于1119年(北宋宣和元年)
说这两位的目的是,岳翻的名字在岳氏宗谱中没有出现,岳云在《宋史》岳飞传中的表述是“云,飞养子”。哪里出问题了呢?
翻开《金佗粹编》,岳珂在提到岳云时,无不恭恭敬敬地以“先伯”相称。岳珂得到岳云、张宪追复、赠官文书后向朝廷申文中很明确提到
岳云系珂先伯,其告命自系先伯云直下长男朝请郎尚书吏部郎中甫收掌,先兄甫已行身故……张宪系先祖飞部曲,其告命自系张宪直下男忠训郎前黄州听候使唤张敌万收掌……~《天定录》下
写给朝廷的文书只讲事实不讲客气,从行文看很明显亲疏有别。岳珂说到岳云、岳甫时以先伯、先兄,不敢直呼其名;张宪虽然是岳飞第一爱将,岳珂仍然直接以姓名相称
岳飞治军讲究“功必重赏,过必重罚”,但是对有“赢官人”美称的岳云却是个例外,异常严苛。绍兴五年平杨幺时岳云立了大功,当时主管军事的宰执张浚亲自向朝廷申报重赏岳云等有功将士,岳飞觉得不妥,要求把岳云的名字从奇功名单中划掉,岳飞说
……云系岳飞之子……今来平荡湖贼,并系将士戮力用命之功,男云虽曾随军前去,不曾立到显效……飞即不敢令男云衹受……~《金佗粹编》卷十八.家集九.辞男云奇功赏申都督行府状
当然,我也不知道“攻必先登”的岳云要立下怎样的战功才符合岳飞心目中的“显效”
岳飞屡辞岳云功赏,正因为他们是亲生父子关系
岳飞父子被害后,岳云的遗属与岳飞的妻子李娃所生的孩子被分别流放,岳飞平反时两家已分居二十一年不通音迅。岳珂知道岳云是“先伯”,但当时可能已经有传言:“岳云不是李娃的儿子,所以不是岳飞的儿子”。所以岳云的遗孀在向朝廷申报岳云后人是特意加了一句“并系阿翁枢密亲孙”,岳珂也要强调“岳云系珂先伯”
这些迹象都表明岳云的确是岳飞的亲生儿子,但不是李娃所生。后来有“前妻改嫁是秦桧一伙对飞祖的污蔑”一说,于是刘氏被抺去,岳云也被元人采信为“养子”
实际上这种做法没有必要,虚构一个前妻也污蔑不着岳飞,唐、宋时期女子正常改嫁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例如易安居士。丈夫死后可以改嫁,丈夫弃家也可以改嫁
夫出外三年不归,听妻改嫁。~《名公判清明集》卷九
前妻改嫁对岳飞的名誉并没有损害
岳飞前妻改嫁一事并不是孤证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二十
建炎元年八月,因“越职言事”被赶走的岳飞再次投军,留下妻子刘氏在相州老家照顾母亲。相州很快失守,岳母不愿被金人统治,在战乱中辗转南下,这一过程中刘氏改嫁给了韩世忠军中一位低级军官
老韩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恶习,喜欢到部下家里让部下女眷相陪饮酒,如果合胃口,老韩铁定不胜酒力留宿部下家中。听说岳飞的前妻在自己军中,老韩赶忙向岳飞解释,“俺可没动她啊,兄弟,快来把她领走吧”!见岳飞没有回应,老韩就向朝廷报告了这事,力证自己清白
岳飞知道刘氏的下落后便托人给她捎去了三百千钱,并向朝廷汇报了这件事。岳飞解释道:“当年不是我弃妻,而是刘氏自行改了嫁”
这事有更详细的记载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七
从岳飞向朝廷汇报的内容看,岳飞对刘氏改嫁一事很是生气,却又赠给刘氏一笔钱让她不至于太过穷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宋法沿自唐律,改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丈夫离家三年以上,无故没有消息;2.丈夫死亡三年以上,妻子已尽到守丧的责任;3.夫妻已经宣布“离婚”。我们来看一看,刘氏改嫁是否合法
1.岳飞投军之前在家,刘氏知道岳飞在军中,当时是战争时期,岳飞没有消息不属于“无故”
2.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刘氏认为岳飞已经战死
3.岳飞唯一的弟弟岳翻在岳飞军中,女子受男方直亲骚扰可以单方面向官府提出“离婚”的基本条件不具备
如果按《宋刑统》.十恶,刘氏已经触犯了其中两条不赦之罪
不孝[议曰]:善事父母曰孝,既有违犯,是名不孝……不孝,绞
改嫁[议曰]:夫者,妻之天也,移父之服而服为夫……释服从吉,改嫁忘忧,皆是背礼违义。故俱为十恶
~《宋刑统》.卷上
兵荒马乱中岳母南渡,刘氏没有跟着照顾起居,而是改嫁他人。不孝
即便岳飞死了,刘氏也要服满丧期才能改嫁,而刘氏既没有得到岳飞死讯,也没有服丧,与岳母分开便改了嫁。背礼违义
岳飞讲究“忠、孝”,自然对刘氏弃母不顾,两次改嫁“不孝不义”的行为非常恼怒。以岳飞当时的权势和与老韩的关系,要让刘氏吃不了兜着走很容易
但这样一来,1.岳云怎么办?2.人心都是肉长的,一点都不念昔日情份?3.无论如何,刘氏终归是逃到了南宋,而不是留在相州做金国的顺民,在大义上无亏
岳飞在处理这件事情上表现出了极高的情商
1.不理老韩,意思是刘氏如今已经不是我的妻子了,你不用多心我会多心
2.向朝廷说明情况,并不是我做高官后便嫌弃前妻,而是前妻在我功名未显时离岳家而去
3.赠刘氏三百千钱,一来的确改善刘氏的境遇,岳云也得安心;二来向朝廷表示,改嫁这事我都放下了,就不要无事找事了
如此,岳飞保全了清誉,刘氏改善了生活,岳云保全了父母,朝廷和老韩省了一番手脚。皆大欢喜
近期帮朋友看了一份《M氏家谱》,处处硬伤。比如,“北宋道武帝时期”,“升为x县知府”,“中宋XX年进士,五代闻名”……
希望族谱撰写人都能以求实的态度,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宗谱不靠谱的现状
为国钓鱼原创
标签: 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