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历史上的秦桧是怎样的人呢?先来一个最权威、最有分量的评价:秦桧先后两次占据相位,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数伦。一时忠臣良将,为之诛锄略尽。无数顽钝无耻之徒,率为其用,争相以诬陷善类为己功。
以上评价,来自官修正史《宋史》,并且,千年以降,得到了广大人民的认同,成为了人尽皆知的共识。
一句话,秦桧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害人精、奸邪小人、卖国贼!
我想奉劝那些总想替秦桧翻案的人:你们的翻案行为是徒劳的,没有用的,醒醒吧,该干嘛干嘛去,别羊肉没吃着,倒惹上一身膻!
至于秦桧是否真是金国派回南宋的奸细,宋朝方面没有确凿的证据,咱也不在这儿啰嗦了,直接上金国方面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金国通直郎、秘书省著作、骑都尉张师颜写有一本《南迁录》,里面明白无疑地指出秦桧是大金国特意“送”回南宋朝堂做奸细的金国卧底。
“送”秦桧回南宋前夕,忠献王完颜宗翰(粘罕)在金国朝堂上手舞足蹈地说“我喜其人,置之军中,若纵之归国,彼处喜慷慨说事,必是得志,惟此人可济吾事,更须恩结其心”。
且看秦桧归国后干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一如忠献王之所料”,“顺昌之战,刘锜欲径进,而召刘锜。商虢之战,岳飞欲径进,而召岳飞。终于杀岳飞、废韩世忠、张浚,贬赵鼎,而南北之势定。”
注意,这所谓的“南北之势定”,讲得还不够具体,具体的情况是:宋高宗俯首向金国称臣,取消宋国称号,仅作为金国的一个藩属地而存在。
所以说,秦桧就是一个奸细啊,赤裸裸的奸细!
补一句,开禧二年(1206年),秦桧谥号被改为“谬丑”,又“谬”又“丑”,是他应得的报应,也是他丑恶人生的最后定论。
现在,那些一天到晚要替秦桧翻案的人总在叨叨:杀岳飞那是宋高宗的意思,秦桧只是一个背锅侠。
是,宋高宗是要杀岳飞不假,但秦桧绝对是共谋者。
秦桧的可恶,还在于其不遗余力地销毁岳飞的战功,最大程度地歪曲和丑化岳飞的形象。他甚至安排干儿子秦嬉主编宋高宗生前的编年史——日历,恣意篡改官史,严禁私史。
以至于淳熙五年(公元1178),宋孝宗给岳飞平反昭雪,关于岳飞的很多史料已经遗失不可再考。
宋孝宗按照惯例给岳飞赐谥之时,“人谓中兴论功行封,当居第一”,大家都一致认为岳飞战功居第一,但在议赐“武穆”谥号时,“国史秘内,无所考质”,即南宋官修史书中却查不出与岳飞有关的任何战功。
这,也是为什么南宋朝廷评定的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里没有岳飞功绩的原因。
秦桧毁史,毁得太狠、太丧心病狂了。
毁史之外,秦桧还严禁士人撰作史书。
在当时凌厉和的肃杀的氛围下,司马光的曾孙司马攸被吓得魂飞魄散,竟然上书否认《涑水纪闻》一书是自己曾祖的作品。
吏部尚书李光的子孙,干脆把李光的万卷藏书都烧了,一了百了。
李光的子孙们,以为这么做就可以消灾了。
但是,有一个名叫曹泳的小人,向秦桧告发,说李光的儿子李孟坚读过李光著作的私史,却不自首坦白。
秦桧不由分说,立马将李孟坚发配充军;转而提拔曹泳升了官。
文祸之深,一至于此。
而曹泳发迹的经历,也刺激了不少无耻之徒。这些人胡乱罗织的罪名,构陷他人,并且撰文作诗,为秦桧歌功颂德,称为“圣相”,乃至“元圣”。
秦桧当政之时,南宋朝廷,可谓黑白颠倒、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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